这段时间正是大家热火朝天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
汇算清缴是一个大工程,是对上年企业所得税的一个总结,很多新手对汇算没有什么概念,不知道从何下手,主要原因小编觉得有两方面。
1、脑海里面没有形成一个思路
汇算清缴就一个思路,把会计利润通过填写申报表的方式调整应纳税所得额,然后计算出应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有了这个思路,方向性东西就定了,我们实践中进行汇算清缴,就在我们财务报表的利润总额基础上进行调整就行了。
2、思路有但是脑海里面没有支持其发展的知识储备。
有些人知道这个思路,但是一具体到填写表格了,就又蒙圈了,不知道怎么调整,不知道怎么去找数据,这就是缺乏必要的知识储备。
财务报表怎么来的?怎么从日记账到总账到科目余额表再到报表项目,自己清楚背后的逻辑了没?
以前财务报表都是手工编,做过报表的肯定对报表项目所对应的数据源非常清楚,但是信息化后,除了设置财务报表取数的那个人,其他人都不见得很清楚。
如果做汇算你不清楚这些,那么你编制调整明细表连数据从那个科目去取数都会弄错,这个一点都不夸张。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一系列规定清楚不?
如果你不清楚,你就不知道到底哪些会计处理和所得税法规定有差异,更不用谈去填写调整表了。
3、汇算清缴申报表填表说明其实是一个很好的工具,填表说明已经明确规定了口径,很多人不去看、去学习填表说明,望文生义,想当然的填写。
就比如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上的103资产总额。
最近至少有几十人通过微信、公众号留言、还有群在问小编,到底怎么填?口径是什么?
其实,填表说明上已经规定的十分清楚了。
“103资产总额(万元)”:填报纳税人全年资产总额季度平均数,单位为万元,保留小数点后2位。
资产总额季度平均数,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资产总额,你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不是有吗?每个月都有资产负债表,左边资产,右边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你按照公式来算不就行了嘛。
很多人还问季度初是什么哪个月?1季度初不就是1月初嘛,资产都是时点数,1月初的值不就是12月末嘛。
你看看自己的资产负债表,期末金额就是编制月份的时点数。
如图,2018年12月-2019年12月资产总额都有,取数来源每个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月末数。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先算每个季度的平均值,一季度初就是12月月末数据,一季度末就是3月月末数。
一季度平均值=(4530.00+4036.02)/2=4283.01
其他季度以此类推。
最后来算全年资产总额季度平均数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自然就算出来了。
小编公司2019年4月1日注册开始生产经营,注册资本4000万,4月末资产负债表资产总额也是4000万。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3,实际经营3个季度。
4、我们在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候,也会填写这个资产总额数据。但是季度填写的时候没有那么复杂,填写很简单,就是按照你资产负债表表填,季度初,季度末,前面已经说了如何填写,比如1季度初不就是2019年12月,1季度末的数据就是2020年3月的期末数据。
只不过系统会根据你每个季度填写的季初和季末数据计算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资产总额的标准。
纳税人填报税款所属季度的季初和季末资产总额。季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季初资产总额”填报开业时资产总额。季度中间停止经营的纳税人,“季末资产总额”填报停止经营时资产总额。填报单位为人民币万元,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不管是预缴申报表的资产还是汇算清缴103的资产总额,它们的填写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其直接关系到你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的标准。
财税〔2019〕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除了103资产总额,我们还看到了A000000基础信息上有个从业人数指标,这个也是关系到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的。
“104从业人数”:纳税人填报从业人数的全年季度平均值,单位为人。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依据和计算方法同“103资产总额”。
如果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那么A107040的第一行会根据本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第23行计算。
当企业享受小微减免,A100000第23行>0,<=100万时候。
A107040第一行=A100000第23行*20%
当企业享受小微减免,A100000第23行>100万,<=300万时候。
A107040第一行=A100000第23行*15%+50000。
为什么减免税栏次这么算?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是一种超额累进计税办法,也就是分段。
如果应纳税所得额 X 小于等于100万。
其实税额= X *25%*20%= X*5%
减免额=X*25%-X*5%=X*20%
如果应纳税所得额 X 大于100万小于等于300万。
其实税额
=100 *5%+ (X-100)*50%*20%
=5+X*10%-10
=X*10%-5
减免税额不就是
=X*25%-(X*10%-5)
=X*15%+5
小编公司2019应纳税所得额是200万,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其他条件,减免额就是等于200*15%+5=3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