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青岛东方饭店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方案的意见文物保函〔2017〕1589号
山东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青岛东方饭店(青岛八大关近代建筑万字会旧址)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鲁文发〔2017〕6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应深化以万字会旧址为中心的相关视线分析,采取相关措施,最大限度减小东方饭店对文物建筑环境风貌的影响。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经当地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后实施。工程施工期间,应加强工程监管,确保文物安全。
四、建议尽快组织编制万字会旧址文物保护管理规划,制定文物保护区划具体控制指标,统筹安排文物周边环境整治项目。
国家文物局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