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州三观——开元观环境整治工程立项的意见办保函〔2016〕243号
湖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申请荆州三观开元观环境整治工程立项的请示》(鄂文物〔2015〕11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应进一步明确工程性质,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涉建项目审批要求,编制开元观环境整治工程方案,明确环境整治范围、内容和工程措施,以及新建设施的选址、建设规模、建筑高度和外观等具体内容,说明项目设计依据以及文物影响评估相关情况,经你局审核同意后另行报批。
二、请你局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尽快编制荆州三观文物保护规划,统筹考虑文物保护、环境整治、展示利用与地方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专此函。
国家文物局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