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被爆出轨学生,聊天记录曝光,教育局回应:已停职

爱普发何吕 2024-11-23 18:32:29

山西长治,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沁源县一职业中学女老师出轨一男学生,双方的聊天记录被曝光,引发广泛关注。

知情网友爆料,事件女主姓张,已婚已育,曾是当地树立的“模范教师”,教学颇受学生的欢迎,没有料到他与自己的学生谈恋爱!两人的聊天记录在课堂上意外地被其他学生看到,现在老师已被停职。”

随后,沁源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回应,“现在该教师已被停职,我们也是前段时间接到学校的反映,然后介入处理。具体情况仍在调查中,后续会有一个处理结果。”

评论区中,有网友提出:现在都流行出轨学生了?学生等于自己的孩子,怎么下得了手呢?不理解

是自己在课堂播放教学内容,意外把自己曝光了吗?这是暴露出来被曝光的,不知道的或者不被曝光的还有多少!

也有不少网友提出:老师和青春期学生聊几句,就是不正常关系吗,那要是男老师和女学生说几句关心的话就是有不正常关系了!教育局也是小题大做,会影响老师和学生的一生。

还有不少网友调侃:看来老牛吃嫩草不是男人的专利了!社会乱象丛生的时代开始了!以前都是男老师和女学生,现在都反过来了!

假如男老师和一个不满18岁的女学生,发生关系,那叫强奸,那女老师和不满18岁的男同学发生关系在法律上叫什么?难道也叫强奸吗?

那么,到底该怎么看这件事情呢?

1、女老师既然已婚已育,与自己的学生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肯定是有违道德的!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本事件中,女老师已婚已育,就应该对自己的丈夫忠诚,对自己的家庭负责。现在被曝出与学生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已经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

那么,对于女老师的丈夫来说,如果没有办法忍受的话,作为无过错方,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可以直接起诉离婚,并且要求在孩子的抚养权、共同财产分配方面获得优待!

2、女老师与学生谈恋爱,同样也有违师德,属于违法行为,大概率将面临系列处罚!

首先,根据我国《教师法》第8条规定,为人师表,应当要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促进学生在品德等方面全面发展;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同时,《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24条明确指出: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职工与学生交往行为准则、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视频监控管理规定等制度,建立预防、报告、处置性侵害、性骚扰工作机制。

学校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并制止教职工以及其他进入校园的人员实施以下行为:(一)与学生发生恋爱关系、性关系;(二)抚摸、故意触碰学生身体特定部位等猥亵行为;(三)对学生作出调戏、挑逗或者具有性暗示的言行……

教师首先是教书育人的,除了教授学生知识之外也要帮助学生健康成长,教育引导学生明事理,分是非!同时,师生恋不仅不被社会伦理接受,而且也违反了师德规范!

本事件中,女老师行为显然也违反了上述有关规定,教育局方面已经介入调查了,接下来如果调查属实的话,有可能面临各种处分!

3、提醒大家理性吃瓜,不要肆意传播聊天记录,否则也有可能侵犯他人隐私!

根据《民法典》第1103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本事件中,女老师与学生谈恋爱当然有为的伦理道德,毕竟学生属于未成年人,他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此时,如果相关聊天记录甚至视频信息有涉及他人隐私的,擅自公开或者恶意传播的,造成不良影响了,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的隐私权,甚至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最后,今年全国发生好几起这样的案件,说明这种现象可能不是个例。师德教育规范堪忧,希望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0 阅读:12
爱普发何吕

爱普发何吕

在点滴中学习法律,做法律的明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