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一女子两年丈夫被家暴16次,每次都被对方打的要死,需终生戴粪袋!目前离婚诉讼已经得到胜诉的判决,在刑事诉讼刚开完庭,前夫写信求助:做人留一线 日后好相见;而当事女子:只希望判前夫死刑!
据相关媒体报道,2021年7月至2023年6月,谢某持续遭到丈夫贺某家暴16次。最后一次导致谢某住院两周,肋骨骨折,十二指肠被污染,内脏受到不同程度损伤。
事后,谢某发布视频讲述自己被家暴经历,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谢女士也集中拿出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23年4月29日,贺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23年6月,妇联、公安、法院等部门已介入调查。
2024年11月23日,2年遭家暴16次的谢女士收到前夫在押期间信件曝光,他声称,是否选择原谅要做正确选择,日后好相见。
信件中,贺某某还提及为谢女士购买了一份保险,并且还为其准备了能够保护她一辈子的礼物。
谢女士对此表示极度恐惧,去年6月她收到贺某某律师转交信件,看完过后,她没想到对方会以此来进行威胁。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谢女士也表达了自己的诉求,“民事部分可以让步,但是刑事部分我不会退让,只希望判处他死刑。”
据悉,原定于27日由武侯区法院审理的贺某某涉嫌虐待罪及故意伤害罪案件,以及28日审理的离婚纠纷案财产分割部分和贺某某涉嫌的侵权案,均因故延期开庭。
(来源:百姓关注)
在评论区中,不少网友纷纷愤慨的表示:《反家庭暴力法》到哪里去了?妇联是不是该出面了?
家暴的男人不配结婚,判刑离婚有第一次,就有无数次,她的软弱成就了他的肆无忌惮。对恶人容忍,是对自身伤害。
那么,到底该怎么看这件事情呢?
1、家庭暴力害死人,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说不!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其次,第1042条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同时,《反家庭暴力法》第3条规定,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不仅会影响家庭稳定,而且也会产生社会性的问题,因此对于家暴这个问题,我国法律一直是明确的,严厉禁止!为此国家还建立专门的法律,就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
所以,当谢女士将自己的遭遇曝光之后,社会各界积极关注,司法部门也介入调查了,目前谢女士与前夫已经成功离婚了,前夫也因为涉嫌犯罪被追究法律责任!
2、谢女士要求判前夫贺某某死刑,这种可能性有没有?
首先,从目前嫌疑人贺某某涉嫌的罪名来看,一个是涉嫌虐待罪,一个是涉嫌故意伤害罪。这个也是司法实践中,家庭暴力案件中通常会涉及的罪名。
通常来讲,家庭暴力虽然有人会动手,毕竟没有造成严重的损害,根据遭受家暴者的伤情鉴定来看,只是自然案件对于施暴者来说,通常是进行行政拘留罚款!
但是,如果达到轻伤以上的,属于刑事案件,首先应该按照刑法第260条规定的虐待罪进行处罚,判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同时,如果伤害程度很重的,就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此时基本刑期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这起案件中,谢女士被贺某某多次家暴的而且经过鉴定4处为重伤二级,此外,还有5处轻伤二级和1处轻微伤,因为造成了严重损害后果的!
此时,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对他进行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的话,至少是要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当然,按照上述规定的,只有在手段极其残忍的并且导致重伤、严重残疾等结果的,是有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
因此,本案中,我们可以注意到这一点:谢女士才会重点突出被贺某某打伤,其左肾已没有功能,大便排泄也要依赖造瘘,而且今天的慢性病,要终身治疗。
同时,从媒体报道的情况,嫌疑人贺某某可能也知道自己要面临严厉法律制裁,所以他才会写信,请求谢女士的谅解,争取获得从宽惩罚,但是谢女士显然是已经明确拒绝!
所以,本案中,接下来就看法院怎么认定谢女士现在的状况是否属于严重残疾的?嫌疑人贺某某的家暴属不属于残忍手段的?
最后,虽然我国刑法对死刑持慎重态度,司法实践中,坚持少杀慎杀的司法政策,通常嫌疑人没有穷凶极恶的,作案手段及其残忍等情形,或将免于死刑!
也就是说,如果上述问题都给出了肯定的答复,即使属于家庭之间的争议,嫌疑人贺某某也是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