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
花乡中部组团城中村改造项目
樊家村、新房子村片区宅基地腾退工作
开始正式签订腾退补偿协议
领取选房顺序号
樊家村村民签署腾退补偿协议
3小时签约率超过76%
签约现场,新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陈海龙莅临指导。樊家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公司董事长安振辉、村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副主任尹志杰全程指挥调度签约工作。
早7点,村民携带必备材料排队等待进入现场
签约棚内,工作人早已就位,等待村民办理签署手续。
“开始!”随着工作人员的指引,村民们陆续入场。
整个签约过程高效、有序
随着一份份腾退补偿协议的签署
村民们心中的石头逐渐落地
他们离“安居梦”又迈进了一步
现场氛围温馨
村民们脸上洋溢着对未来的
期待与喜悦
这一刻
是他们迈向新生活的重要起点
接下来
樊家村将继续
稳步推进后续的腾退工作
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助力村民们早日实现安居梦想
在樊家村村(居)民的殷切期盼下
花乡中部组团城中村改造项目
樊家村片区宅基地腾退工作正式启动
周期为11月20日至12月18日
此次腾退工作事关区域城市化进程
和高质量发展
事关樊家村片区村(居)民的切身利益
此次腾退安置房房源为
花乡中部组团樊家村安置房项目
安置房户型7种
一居室40㎡、50㎡
二居室75㎡、80㎡、100㎡
三居室110㎡、125㎡
花乡中部组团城中村改造项目
樊家村宅基地腾退补偿安置方案
为落实《丰台分区规划(国土空间)2017-2035年》,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推动区域城中村改造,丰台区政府组织编制了《北京市丰台区花乡中部组团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规划成果进行公示,听取公众意见。公示期限30天。
用地位置:丰台区玉泉营街道、新村街道、花乡街道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40.64公顷
规划地上建筑规模:约88.74万平方米
公示单位: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
公众意见反馈邮箱:bjftsjs100071@163.com
联系电话:52812102、83779637
丰台区花乡中部组团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规划图则
今年4月北京市发改委网站发布了《丰台区花乡中部组团樊家村安置房项目核准的批复》
北京樊家村鼎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花乡中部组团樊家村安置房项目核准的请示》(樊鼎公文〔2024〕3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关于丰台区花乡中部组团樊家村安置房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初审意见的函》(京规自[丰]初审函〔2023〕0045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丰台区花乡中部组团樊家村安置房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丰台区新村街道。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约47265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0965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9300平方米,代征绿地7000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61100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幼儿园及配套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65436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樊家村鼎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该项目建成后用于丰台区花乡中部组团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若有剩余房源,交由丰台区统一调配使用,不得对外销售。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4月1日
随着拆迁、腾退加快!
期待更多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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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村街区、樊家村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