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不要脸!四川,一女子抛弃养父多年,得知养父房子拆迁分182万,女子跪地请求原谅,还让分100万给她,养父没答应,女子告上法庭,养女:我也是这家的人,这钱我有份。法院判了!
01 案情回顾
四川绵阳,李大爷的日子本来过得挺清净的,没想到最近养女被搅合的不得安宁。
李大爷年轻的时候,伤了身体,不能有孩子,李大妈也没嫌弃,还安慰他领养也挺好的。
俩人就收养了一个5岁的女孩,叫小芳,那时候家里穷,李大爷身体也不好,老两口愣是咬牙把小芳供到了大学。
小芳毕业后在城里安了家,就很少回来了。李大妈想闺女,多次打电话让她回来,小芳怎么找借口推脱,三四次能回来一次就不错了。
李大妈去世前,李大爷去城里找小芳,希望她能回去看望下养母,小芳说在外面出差赶不回来。直到李大妈下葬,小芳都没露面。
李大爷就此寒了心,知道这个养女指望不上了,李大妈去世后就没再联系她。
好巧不巧,李大爷的老房子赶上了拆迁,政府给了182万补偿款。
这事儿不知道怎么就传到了小芳耳朵里,她突然间就跟变了个人似的,三天两头往李大爷这儿跑,一口一个“爸”叫得亲热,还说自己生活多不容易,李大爷没接话茬。
小芳直接就说了:“爸,我听说家里拆迁了,你分我90万吧,我以后一定好好孝敬你。”
李大爷一听就火了,说:“我和你妈,辛辛苦苦把你拉扯大,你倒好,现在怎么有脸找我要钱?”
小芳也不含糊,说:“爸,我也是这家里的一份子啊,补偿款我也有份。”
见李大爷死活不松口,小芳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李大爷告上了法院,说要按法律来分182万。
02 法律分析
那么,小芳要求瓜分拆迁补偿是否合理呢,法律上怎么判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可以获得补偿。
这里说的很清楚,补偿款是给房主的。
本案中,小芳虽然是李大爷的养女,但是房子是李大爷的,补偿款也是李大爷的,小芳想要钱,只能等李大爷去世后,继承其遗产。
但是多年来,小芳对李大爷不闻不问,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李大爷又不傻,不太可能留遗产给她。
庭前调解的时候,李大爷数落了这些年小芳的所作所为,小芳羞愧万分,扑腾一下就跪下来,哭着说自己错了,请求父亲原谅自己,给自己一个补救的机会。
调解员见状,也劝李大爷:“父女一场,都是缘分,过去的事就过去了,现在孩子知道错了,就给她个机会吧,以后日子还长着呢。”
最后,李大爷心软了,毕竟是从小养大的孩子,一直掏心掏肺地对待,李大爷还是选择了原谅,还分给了她50万元。
03 案件教训
网友对此议论纷纷:可怜天下父母心。果然,只有狠心的儿女,没有狠心的父母。老人太善良了,这种狠心的养女一分钱都不应该给她。
金钱有价,情义无价,养育之恩大过天。希望小芳能明白这个道理,以后好好孝敬老人,不要再让老人寒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