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老人熟睡遭泼冷水驱赶,经济纠纷不能用极端行为解决
2024年1月2日凌晨,长沙市创新高级中学食堂内,两名老人因学校与食堂承包商的经济纠纷在熟睡时被校方人员泼冷水驱赶,此事被新京报、澎湃新闻等报道,引发广泛关注。
这事不仅是对老人的侮辱,更是对人权的践踏。
校方说老人撬门进食堂是违法的,但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直接报警处理呢?反而选择了一种看似暴力的方式来驱赶,这让我觉得校方的做法很欠妥。
如果校方真的认为老人行为违法,那报警是最合理的选择。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非法侵入他人场所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有责任处理。但校方没有选择报警,而是自己动手,这让我不得不怀疑校方是不是有什么顾虑或者不想把事情闹大。但不管怎样,这种做法不仅不尊重老人,也缺乏对法律的敬畏。
我想举一个真实的例子。2019年,在广东省深圳市,一家餐厅因为被拖欠巨额款项,餐厅老板在多次讨要无果后,选择了极端方式在餐厅内自焚。虽然最终被及时救下,但造成了严重的身体伤害。这件事引起了广泛关注,事后调查发现,拖欠款项的是一家大型企业,最终在舆论压力和法律介入下,企业支付了欠款,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这个例子和长沙的事件有相似之处,都是因为经济纠纷导致的极端行为。不同的是,深圳的案例中,餐厅老板选择了伤害自己,而长沙的老人则成为了受害者。两者都反映了在面对经济纠纷时,当事人往往缺乏有效的解决途径。
这次长沙的事件,关于食堂承包人提到的700万元欠款和食堂整改问题,整改合规的标准应该由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而不是由校方单方面决定。校方拖欠账款本身就是一种违约行为,触犯了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
校方如果认为食堂整改不过关,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或者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而不是单方面决定不予支付。这种做法不仅不合法,也不合理。
我希望校方能够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而不是采取极端手段。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介入,妥善处理此事,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