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评估主要有: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长期趋势法等方法。在房产估价实际操作中比较常用的是前四种方法,后一种方法就比较少用了。
我们来简单说一下这些估价方法的含义以及适用于哪些情况。
1.比较法:
是根据与估价对象相似的房地产的成交价格来求取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的方法。
比较法适用的估价对象是同类房地产数量较多、经常发生交易且具有一定可比性的房地产。就比如像:住宅、写字楼、商铺这些等等。
2.收益法:
是根据估价对象的预期收益来求取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的方法。
收益法一般用于具有收益性房地产:像写字楼、商铺、停车场、加油站、仓库等等。
3.成本法:
是根据估价对象的重置成本或重建成本来求取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的方法。
对于很少发生交易或没有经济收益的房地产,比如:学校、医院、图书馆、公园、码头等。
4.假设开发法:
该方法的理论依据和收益法相同,是预期原理,但是使用的比较少。
一般用于可供开发的土地,在建工程、重新开发更新改造或改变用途的房地产。
在房地产评估实际操作中优先选用的是比较法,因为该方法评估出来的价格或价值误差最小,最具有参考价值,也最简单。它的基本公式为:房地产估价价格=可比实例建立比较基础后的成交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市场状况调整系数×房地产状况调整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