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女子遭公公强奸六年,丈夫问:你为何一次不反抗一次不报警?

艳芳记 2023-08-06 18:26:43

“六年了啊……你为什么一次都不反抗……”

“他拿孩子的命来威胁我,只要我跟你说了,他就杀了咱的孩子啊!”

这是1999年发生在四川新都县的一起惊天血案,一个男子因为发现自己的继父竟然长期性侵自己的妻子,愤怒之下拿刀将其砍死。

而令人意外的是,当地的村民们并没有对这个“弑父”的凶手指责,反而全村联名向法院请求从轻处理。

这起案件背后隐藏着怎样的悲惨故事呢?这个女人为什么忍受了六年的折磨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母子悲惨的前半生

这起案件的主角名叫孟军,他有一个弟弟。原本一家四口幸福美满,却因为一场意外失去了父亲,从此一家的重担都落在了母亲的身上。

母亲只能靠做些手工活维持生计,但收入微薄,连儿子们的学费都付不起。为了让孩子们能上学,母亲无奈之下改嫁给了同村的孟礼强。从此,孟军和弟弟有了继父,但也开始了噩梦般的生活。

孟礼强是一个脾气暴躁、恶习成性、不务正业的人。他娶了母亲只是为了有个发泄对象,对孟军和弟弟视若无睹,甚至经常酗酒后殴打他们。母亲也只能忍气吞声,默默流泪。

后来,孟军和弟弟长大了,为了逃离这个家庭地狱,他们决定外出打工。他们找到了一处工地做体力工作,虽然很辛苦,但也很充实。母亲看着儿子们已经到了成家立业的年纪,也开始为他们担心。

巧合的是,母亲听说隔壁村有个叫罗仁华的小姑娘,因为智力有点缺陷所以也没人要。母亲去看过之后觉得罗仁华还不错,就跟她家人商量让她嫁给孟军。

罗仁华的家人也很高兴,只要孟军能对她好就行。就这样,在母亲的安排下,孟军和罗仁华结了婚。

婚后不久,孟军把罗仁华带到了自己工作的地方照顾她。他觉得很幸福。不过没多久,罗仁华怀孕了。孟军很高兴,但也很担心养不起孩子。

他跟母亲说了这个情况,母亲让他把罗仁华和孩子送回家,由她来照顾。孟军有些犹豫,怕继父欺负他们,但母亲保证不会让他们受一点委屈。

孟军想了想,觉得这是最好的办法,就把妻儿送回了家。

之后的几年,孟军为了赚钱养家很少回去,只听母亲说妻儿都很好。可是后来却传来了一个噩耗,母亲去世了。

孟军和弟弟悲痛不已,赶回家为母亲料理后事。他们想起母亲一生的艰辛,不禁泪流满面。料理完后事后,他们又不得不回到工地打工。

临行前,孟军本想带上妻儿一起走的,但考虑到城里的生活成本太高,他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他看着继父已经老了,也没以前那么凶了,就把妻儿留在了家里照顾孩子。并且孟军也还是像以前一样,很少回家。

每次回村,村里的长辈们都劝他把妻儿带在身边,但他觉得他们不懂自己的难处,就没放在心上。

得知继父禽兽行为,怒下杀手

直到1999年,孟军时隔多年回到家,却发现妻儿都是一副萎靡不振的样子,妻子还经常发呆。看着这一幕,孟军很自责,发誓要把妻儿带在身边。

他外出找车准备带上母子俩走。可当他开车回到家时,却看到了一个让他气愤不已的场景:继父竟然在强奸妻子,而妻子则是一副无力反抗的样子。

孟军才恍然大悟村里长辈的苦口婆心,而继父则是见状慌忙逃进房间。孟军气急败坏地问妻子这事什么时候开始的,妻子哭着说:“六年了啊……”

孟军眼前一黑,又问:“你为什么不早点跟我说?”

妻子哭喊着说:“他拿孩子的命来威胁我,只要我跟你说了,他就杀了咱的孩子啊!”

孟军忍无可忍地拿起厨房的刀就冲进继父的房间对其砍杀。继父就这样死在了自己的罪恶之中。

事后的孟军意识到自己犯下了重罪,就主动走到警局自首。值得称道的是,在孟军被捕后不久,同村的村民们就联名写信向法院陈述继父一生所做的恶行,并请求从轻处理孟军。

自首 “法律也有情”

经过法院审理后,考虑到孟军是在情绪失控下杀人,并且主动投案自首,并且有村民为其作证和求情,并且在监狱中表现良好,最终判处了20年有期徒刑。

法律并不冰冷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的刑罚是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可以减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起案件属于家庭暴力引发的杀人案,一般情况下是属于较为严重的犯罪情节,但也要看对方对家庭成员造成了多大的伤害和痛苦,视具体情况而定。

孟军的继父长期性侵他的妻子,这是违背了妻子的意志和基本的伦理道德的行为,对妻子造成了巨大的身心伤害。

孟军在发现这个事实后,是在情绪失控下杀人,这是一个正常人的反应,也可以说是正当防卫。继父也应该为自己的罪恶行径承担一定的责任。

孟军在杀人后没有逃跑或隐瞒,而是主动投案自首,说明他并不是一个残忍无情的凶手,而是一个有良知和悔意的人。

他在监狱中也表现良好,积极改造。而且他有村民为他作证和求情,说明他在平时也是一个善良和正直的人。这些都是从轻处罚的条件。

因此,法院最终判处了孟军20年有期徒刑,这是一个相对合理和人性化的判决。

它体现了法律并不是一条条不近人情的冰冷条例,而是视个人所犯之事与其是否有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想法,从而给予那些被逼而犯罪的人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这起案件给我们带来了什么启示呢?首先,我们要尊重和保护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和尊严,不要侵犯他人的身体和心灵。其次,我们要关心和照顾自己的家庭成员,不要让他们受到任何伤害和委屈。

最后,我们要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不要做出违法和不道德的事情。如果我们都能做到这些,就能够建立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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