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4月5日,成都市成华区法院不公开审理了强奸自己亲生女儿长达9年之久的李文忠“辱女案”。
李文忠与妻子廖素贞是1985年经人介绍结婚的。次年,廖素贞生下了女儿小梅(化名),这也令重男轻女的李文忠大失所望。

由于当时计划生育政策比较严格,因此李文忠并不符合生育二胎的条件。这也意味着如果他生育第二胎,将迎来高额的罚款,而这也是家境平平的李文忠无法承担的。因此李文叫把气都撒到了妻子廖素贞和女儿小梅的头上,不仅经常借故殴打妻子廖素贞,对女儿小梅也是非打即骂。
时间一长,廖素贞因受不了其毒打,向法院提出与李文忠离婚。到了这时,李文忠又有些后悔,不愿意与廖素贞离婚了。但廖素贞决心已定,法院最后也根据李文忠经常殴打妻子的事实,判定两人离婚。
离婚后,女儿小梅判给了李文忠。出于对妻子的怨恨,李文忠产生一个邪恶的念头:用侵犯尚未成年的女儿这种龌龊手段报复妻子,让她后悔,让她一辈子都活在后悔之中!
一、
在中国人的心中,女儿可是爸爸的小棉袄,也是父亲血脉的延续。一般来说,女儿比儿子情感更加细腻,也更加娇弱一些,更能让父亲产生保护欲,所以天下的父亲,几乎没有不爱自己的女儿的。可李文忠这个禽兽,却将魔爪伸向了自己的亲生女儿!

可怜的小梅,哪里知道自己的父亲会干出这种禽兽不如的事!面对丧失人性的父亲,她无力反抗,更不敢告诉爷爷奶奶和老师,只能默默忍受屈辱。
在接下来的四年中,李文忠这个畜生一周至少要奸污女儿两到三次。有时甚至光天化日,也逼着女儿和自己发生关系。
都说纸永远包不住火。有一次,李文忠的父亲发现了李的乱伦行为。出于保护孙女的本能,老父亲冲上去制止,凶残的李文忠居然拿出柴刀,将父亲的手指砍断,又将准备将孙女抢走的母亲痛打一顿。李父见儿子如此丧心病狂,羞愤难当,于当晚愤然跳河自尽。李母也被儿子的禽兽行为气得疯疯颠颠,生活不能自理。
1999年秋的一天,李文忠发现女儿在吃饭时出现呕吐,且肚皮隐隐鼓起,猜测女儿有可能是怀孕了。为了不让人发现自己的兽行,李文忠不敢带女儿去医院检查,于是自己配了点草药,逼着女儿喝下去,想把女儿肚子里的孩子打掉。
没想到女儿喝完药后,一点反应也没有。李文忠这下慌了神,连忙逼女儿躺下,自己则爬到女儿身上,用膝盖用力地顶着女儿的肚子,想把女儿肚子里的孩子压出来……
任凭李文忠如何摆弄,小梅肚子里的孩子仍然没有任何动静。李文忠告诉女儿,明天自己去买点毒药给女儿喝下去,他就不信毒不死女儿肚子里的孩子!
听说父亲第二天要拿毒药给自己喝,小梅吓坏了。她知道这不是开玩笑,弄不好自己的命都没了。于是当天夜里,趁李文忠熟睡之际,小梅偷偷地从家里跑了出来,她要去找自己的妈妈,让妈妈保护自己。

听了女儿的哭诉,廖素贞当场便呆住了。她怎么也不会想到,李文忠作为小梅的父亲,居然能做出这种畜生都不如的行为。廖素贞没有犹豫,马上带着小梅报了案。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出警将李文忠捉拿归案。李文忠也对自己侵犯小梅、逼死老父亲、逼疯母亲的罪行供认不讳。
二、
由于小梅是未成年人,再加上侵犯她的又是自己的亲生父亲,所以这一案件立即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成华区妇联立即派去专业的心理医生,为小梅提供心理辅导。妇联主席方建萍女士向记者表示:李文忠的行为让人发指,成华区妇联会坚决地站在小梅的身后,给她提供法律援助和其他一切必要的帮助,一定要让李文忠受到应有的惩罚。
令人气愤的是,李文忠到案后不仅没有认识到自己的罪行,反而辩解说,女儿是自己生的,他侵犯自己的女儿是自己的“家务事”,公安机关和法院是“多管闲事”。再说他这么做,只是想报复那个坚持和自己离婚的妻子,自己又有什么错?
面对愚昧的李文忠,法官都给他气得脸都白了。一位参与庭审的法官后来告诉记者,看到如此卑鄙无耻的被告,如果自己不是一名执法者,他都想冲到被告席,狠狠地揍这个畜生一顿!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而李文忠长期侵犯自己的亲生女儿,属于违背人伦,无疑是情节极为恶劣的范畴。因此法院在综合考量后,以奸淫幼女罪判处李文忠有期徒刑十三年。

顺便说明一下,虽然李文忠的恶行是导致其父亲自杀的根本原因,但由于其父是自杀,因此不能以故意杀人罪起诉李文忠。
这起案件宣判后,成华区法院副院长刘菲在接受采访中指出,李文忠的犯罪,和他从小被父母过渡溺爱有关。尽管家境并不宽裕,李文忠的父母却对李文忠"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让李文忠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极度狭隘性格。这也是引发这起家庭悲剧的根本原因。
三、
不幸的是,在我们的生活中,小梅这样的悲剧绝不是孤例。
2018年7月,四川武胜县男子熊某趁家人不在,强行性侵了自己10岁的女儿小暖(化名)。此后在两年时间里,熊某还多次对小暖实施猥亵。2021年12月,熊某因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该案件判决书显示,熊某出生于1985年1月8日,汉族,农民,家住四川省武胜县,初中文化。2019年3、4月的一天下午4、5点钟左右,被告人熊某在其位于四川省武胜县的家中,趁其父母、儿子不在家之机,强行与年满10周岁的亲生女儿小暖发生性关系。此后至2021年6月9日,被告人熊某在家中多次对亲生女儿小暖采用亲嘴、摸胸、手指抠摸阴部等隐私部位的方式实施猥亵。
2021年6月19日,武胜县公安局民警在武胜县熊某家中将其抓获归案。

四川省武胜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某强行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其行为侵犯了幼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构成了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并应从重处罚。再加上被告人熊某是利用监护关系,对与其具有特殊关系的被害人实施性侵犯罪,应给予从重处罚,故依照《刑法》之规定,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判处熊某有期徒刑十年。
同样还是在四川,还有一名姓叶的男子,在长达7年的时间里,多次性侵自己的两个亲生女儿,甚至强迫她们服用避孕药。
据报道,从2013年开始,叶某对自己当时不满14岁的大女儿实施了性侵,随后又将魔爪伸向了年仅12岁的小女儿。在长达7年的时间里,叶某多次对两个女儿进行性侵和猥亵,甚至威胁她们不许声张,否则就杀了她们。更令人发指的是,他还强迫两个女儿服用避孕药,试图掩盖自己的罪行。
案发后,叶某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但这一判决却引发了广泛争议。随后,当地检察机关以“量刑畸轻”为由提起抗诉,目前这一案件已被发回重审,人们都在期待着法律给予这位禽兽不如的父亲最严厉的惩罚。
四、
2024年3月24日晚,内蒙古赤峰市18岁女孩刘海静网络实名举报被亲生父亲强奸猥亵后,该案一下子登上了当时的热搜。

刘海静从小父母离异,自小与父亲、奶奶生活在一起。十二三岁时,她遭到父亲强奸。此后数年间,父亲又多次对她进行了侵犯。2023年7月,刘海静向居住地辖区派出所报案。2024年1月18日,赤峰市敖汉旗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小刘的父亲刘某龙批准逮捕。
2024年9月,敖汉旗人民检察院向敖汉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请求法院以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追究刘某龙的刑事责任,并建议从重处罚。
就在法院审理期间,受害者刘海静却在某社交媒体上亮出了一份“和解书”,请求对她的父亲从轻发落。她的这种做法,立即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有人担心,小刘是在某种压力下被迫签署这份和解书的,刘某会不会因为这份和解书重罪轻判,甚至逃脱法律的制裁呢?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强奸罪属于重罪且为公诉案件,不适用刑事和解,因此小刘签署的这份《和解协议书》只能针对民事赔偿部分有一定作用,但并不影响法院对刘某的刑事定罪量刑。也就是说,即使刘某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也只会将其作为酌定量刑情节,而不会将其做为法定量刑情节。
付建还指出,本案被告人系近亲属作案且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法院只会从严把握从轻幅度,因此和解协议对减轻量刑作用十分有限。
截止目前,刘某龙的案件还没有宣判。但很多网友都认为,这起案件的判决,将会是这一类型案件的一个风向标。即使恶徒得到应有的惩罚,但被他伤害的女孩内心的伤痕,也需要很多年才能愈合。
结语:
虽然侵犯亲生女儿的案件比较少见,但近年来,我国针对未成年女童的侵犯案件却屡见不鲜。被报道出来的案件包括:海南万宁小学校长陈某、当地房管局官员冯某携6名小学六年级女生开房案、四川渠县档案局官员易某性侵7岁女童案、河南桐柏56岁教师杨某一年间性侵16名小学女生案、江西丰城六旬老汉揭某奸杀11岁女孩案……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这些频发的性侵女童事件却像片片乌云遮挡了阳光。这些行凶的恶魔,道德沦丧,手段残忍,令人发指。在谴责他们罪行的同时,全社会也应当反思:我们在保护女童意识上的还存在哪些缺失?我们看到的,是学校性安全教育空白,家长疏于监管,孩子们缺乏性侵害防范能力等。难怪有人大代表呼吁:全社会都要行动起来,让花朵免受摧残,请保护好我们的女儿!
参考资料:
《成都商报》:《报复前妻竟强奸亲生女 禽兽父亲作孽9年被逮捕》
《羊城晚报》:《内蒙古未成年女孩遭生父强奸案最新进展:已签和解书》


用户89xxx85
这种畜牲咔嚓得了。何必浪费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