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明英烈:晚明重臣吴贞毓的人生结局

凤凤文化 2024-10-15 11:32:34
《安龙纪事》载大学士吴贞毓“绝命诗”: 九世承恩愧未酬,忧时惆怅乏良谋。 躬逢多难惟依汉,梦绕高堂亦报刘。 忠孝两穷嗟百折,匡扶有愿赖同俦。 击奸未遂身先死,一片丹心不肯休。 《南明野史》载大学士吴贞毓“绝命诗”: 九世承恩未尽酬,忧时惆怅乏良谋。 魂迷故国长依汉,梦绕高堂愧报刘。 忠孝两穷嗟百折,匡扶有志藉同仇。 击奸未破朱泚额,空竭丹心报国仇。 吴贞毓(1618年—1654年),字元声,一字长声。南直隶宜兴县宜城镇人(今江苏宜兴宜城镇人)。吴贞毓生于明神宗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崇祯六年(1633年)举人,十六年(1643年)进士。 隆武时,任吏部文选主事,辗转至南宁。因与大学士严起恒、兵部侍郎杨鼎和坚决反对孙可望称王,可望怨恨在心。孙可望派贺九义带兵五千人,刺杀严起恒和杨鼎和、兵科给事中刘尧珍、吴霖、张载述等五人,投其尸于水,当天吴贞毓出差在外得免。贞毓等密谋以李定国入卫护守安龙,以克制孙可望,密使员外郎林青阳驰往谕之,结果事泄被孙可望侦知。永历八年(1654年)三月二十六日,贞毓与文臣全为国、张福禄、徐极、林青阳、张镌、郑允元、赵赓禹、周永吉、朱议㞙等十八人被孙可望以“欺君误国,盗宝矫诏”罪杀害,史称“十八人之狱”。葬于北关马场。 附录: 《小腆纪传·卷第三十一》:居二载,定国竟奉前敕护上入云南,追赠贞毓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谥「文忠」,荫子锦衣卫佥事;郑允元武安侯,谥「武简」;张镌、徐极兵部右侍郎,林锺、蔡演、赵赓禹大理寺卿,蒋干昌、李元开、陈麟瑞侍读学士,周允吉、朱议浘、胡士瑞、李颀副都御史,易士佳、任斗墟太常少卿,朱东旦、刘议新太仆少卿,各荫一子入监读书;张福禄、全为国弟侄一人锦衣卫指挥佥事。遣官谕祭,即马场建庙立碑,大书曰「十八先生成仁处」(互详「纪年」)。我朝赐贞毓通谥「忠节」,允元、鑴、锺、演、赓禹、干昌、元开、允吉、议浘、士瑞、士佳、斗墟、东旦、青阳均「烈愍」。 注:本文参考部分专业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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