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位68岁的老人在家中销售中药饮片,被人举报后遭到当地卫健局的调查。
卫健局认定老人的行为构成违法执业,没收其违法所得40414元,并处以罚款444554元。
老人不服处罚决定,起诉至法院,辩称自己只是进行中医养生,目前正在努力考取中医医师资格证。法院会如何判决?(来源:桓台县法院)
事情回顾
黄老先生今年68岁,家住桓台县某村,村民们都知道,黄老先生虽然没上过几天学,但对中医特别感兴趣,平时喜欢钻研中医养生之道。
村民们有个头疼脑热的小毛病,都愿意来找黄老先生看看。
黄老先生从不推辞,把自己多年总结的养生秘方,毫无保留地传授给大家,久而久之,黄老先生的医术在当地小有名气。
去年8月的一天,黄老先生像往常一样在家中接待前来咨询的村民,谁知道,卫健局的执法人员突然出现在他家门口。
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称黄老先生涉嫌非法行医,执法人员当即对黄老先生进行盘查,并将他家中存放的各类中药饮片先行登记保存。
黄老先生百口莫辩,辩解道自己只是凭着多年经验在进行中医养生,并没有对外开展正式诊疗。
可执法人员并不接受他的解释,坚持认定其行为已构成违法。
8月31日,卫健局正式立案调查。
经过一系列调查取证程序后,卫健局认定,黄老先生自2021年起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却擅自在家中开展中医诊疗活动。
属于非法行医,违反了法律规定。
卫健局遂作出处罚决定,没收黄老先生违法所得40414元,并对其处以罚款444554元,合计将近50万元。
黄老先生一听说要罚这么多钱,当即就蒙了,50万元对一个农村老人来说简直是天文数字。
他辩称,自己治病不收诊金,顶多收点药钱,如果是正式看病,肯定得开个诊所啥的。
再说了,自己虽然没考到医师资格证,但一直在努力报考,2018年就参加过省里组织的中医专场考试,去年还报考了中药师,正处在"学习实践期"。
卫健局见他如此抗拒,直接将案件移送法院。
法律分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黄老先生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行医。
根据《中医药法》第15条,从事中医医疗活动的人员,应当通过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并进行执业注册。
黄老先生辩称自己没有对外开展正式诊疗,只是进行中医养生,目前正处于考取医师资格证的"学习实践期"。
但法院认为,县卫健局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其违法事实。
黄老先生长期在家中销售中药饮片、收取诊金,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诊疗场所内存有中药饮片、中医医案、中药药液等,足以证明其实施了非法行医行为。
其辩解理由不能成立。
关于处罚的裁量标准,《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明确规定,非法执业满3个月,且行为人不具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属于从重处罚情形,可处以违法所得11-15倍罚款。
本案中,县卫健局综合考虑案情,决定处以11倍罚款,并无不当。
综合本案情况,法院判决驳回黄老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维持原处罚决定并承担50元案件受理费。
写在最后
从事中医诊疗,必须考取相应资质,无证行医属于违法,后果严重。
个人凭兴趣爱好从事医疗活动,存在极大风险,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健康,民间养生固然有其积极意义,但必须以安全、合法为前提。
对此,你怎么看?
其实这应该判刑,不但不治病,更耽误病,而且有毒无毒都不知道
牛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