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清明,一直都是古代皇帝们所追求的目标,但凡正常的统治者,都希望自己部下的官员都是两袖清风的廉洁模范,能够一心为民,大公无私。
但奈何人皆有私欲,想要一个所有官员都完全清廉,全都去舍己为人、廉洁奉公的话,那终归也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理想。在古代,很多的皇帝都一直在采取各种方法去达成这个理想,希望这中华大地在自己的统治下,能够海晏河清,自己也能留下一个“明君”的美名。
在历史上,就有这么两位皇帝,他们对付贪官的手段,当真令人思来称奇。
贪污“零容忍”
话说自从朱元璋建立了大明王朝之后,这位洪武皇帝便非常重视吏治的建设。
因为在朱元璋的眼里,元朝就是亡于吏治不严,元朝朝廷对于下面官员管控的实在太松了,以至于一些基层官员们便倚仗着自己手中的权力作威作福、鱼肉百姓,最终官逼民反,灭亡了元朝。
并且朱元璋自己是实实在在受过元朝吏治之“罪”的,他的父母就是在元朝时被活活饿死的,在他看来,自己父母的死虽然是被活活饿死的,追究到最终这也还只是一场“人祸”。
如果元朝没有那么多苛捐杂税,如果那些征粮的官员们不逼得那么紧,自己父母可能根本就不会死。
所以朱元璋对于吏治的清廉尤为看重,对于那些贪官污吏们,做到了“零容忍”,受贿一贯以下杖70;受贿80贯以上,无论官职大小一律绞死。
如果有那些随自己起兵造反的元老功臣,肆无忌惮目无王法的,那么自己便会亲自出手收拾他们。
朱元璋还经常对贪官污吏们“以情用罪”,也就是说凭借自己的“愤怒值”来确定这个贪官该有多惨,而不是根据法律的规定来对贪官们进行惩罚,以至于犯在朱元璋手里的贪官们,大都会被断指抽筋。
甚至朱元璋的愤怒值到达极点时,还会实施剥皮惩罚。剥皮后以皮为囊,装上灰草,场面不忍直视。
但即使如此,在朱元璋统治时期,官员贪墨现象依然层出不穷。
“空印”潜规则
洪武八年,朱元璋在清查户部和各地的对比账目时,竟然发现了有一些盖着各地府县大印的账本儿,但翻看一瞧,里面一个字都没有。不由心生疑惑,便下令官员彻查此事。
每年中央都要检查地方的账本,如果发现了与户部那里存留的账本有出入,那就请前来京城汇报情况的官员拿着账本,回到原地查清楚了,再来汇报。中央和地方账目的误差甚至不能超过一文钱、一升米。
朱元璋时期,大明朝廷的首都是南京,各地官员们汇报情况都要到南京来汇报。
比较近的地方还好说,但云贵、四川等偏远地区来一趟南京,恐怕就要三五个月,再有什么差错,难道真的要拿着账本再跑回去吗?那这一年基本啥活儿都不用干了,光在路上折腾就够了。
并且这种差错出现的概率,还是非常大的,因为在当时交的税款大多都是粮食,等实物,从四川运一千斤粮食到南京,由于路上的消耗以及水分的蒸发等不可抗力因素,最终只剩下八百斤,那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总不可能因为这些正常的消耗,就要官员们再来回地跑一趟吧。
于是便有了这样的一种情况,官员们拿着已经盖好地方大印的空白账本,跑到南京,到了南京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好账本交给到户部,这样的做法在元朝时期便已经流行开来,几乎算是一种潜规则,属于大家都知道的小秘密,也没有见谁说过不行。
这件事情被朱元璋发现之后,朱元璋暴怒,这空白账本流传出去,那岂不就会成了别有用心之人贪污的利器了吗?并且这样的做法难道不是在欺君吗?
朱元璋当即下令,各地掌印官员,凡是这么做的一律斩立决,副掌印官,杖责一百、充军边境,一时之间牵连数万人,这便是“空印案”。
然而朱元璋这样的惩罚,对于这些官员们来说无疑是有点冤,本来就是想图个方便,怎么就连小命都搭上了呢?
受此案牵连的官员郑士元的弟弟、浙江名士郑士利上书朱元璋,准备和朱元璋讲讲道理。
郑士利从空印案中官员们贪污的可能性,以及培养这些官员们的不容易,到这些官员们此举情有可原,再到法律的规定,一条一项罗列的清清楚楚,条理分明。
但是这一上书,在朱元璋眼里却是狗屁不通,和朱元璋讲道理?对朱元璋来说,我不要你以为,我要我以为。
于是朱元璋把郑士利的上书一撕,将郑士利下狱。郑士利闻言,只是无奈地笑了笑:“看来我读了这么多书,也不知道有用没用啊,能为国家谏言,我死不足惜。”
“借汝一物?”
如果说空印案,还有一些官员是属于莫名其妙背黑锅的话,那么另一大案“郭桓案”则是谁也洗不了的事情了。
洪武十八年,朱元璋下令彻查户部侍郎郭桓,是否有贪污之举?
不久之后,御史余敏、丁廷等人果然前来告发,郭桓私吞税赋秋粮,并且强行推出了很多朝廷根本没有收缴的赋税名目,而这些多收上来的钱粮,则都进了郭桓的口袋之中。
朱元璋闻言盛怒,下令审刑司吴庸为主审官员,将此案一查到底,一时之间全国上下竟然查出十二个省布政司(要知道,当时明朝只有十三省布政司)与郭桓有关联,算到最后,郭桓等人竟然私吞了2400多万石粮食,相当于1000万人一年的口粮。
这么说可能还不够直观,如果按照如今一斤米3元算的话,大约相当于70亿元。要知道那还是在人口相对稀少,生产力还不算发达的明代。
朱元璋看到这个数目,也是顿感触目惊心,于是便下令追查赃款赃粮。
但这些粮食,早就被郭桓等人贱卖给了各地的商人中饱私囊、挥霍一空了,哪里还能拿得出来粮食给朱元璋交差呢。
洪武大帝可不管那么多,你卖给哪个商人了,那就去找他,让他把粮食交出来,还是无偿上交,因为这些都是脏物,不追究你个销赃的罪名就算很好了,竟然还想要补偿。
但这样一来,举国上下的震动就更大了,很多民间的富商们接连“慷慨解囊”,纷纷破产,甚至有的家破人亡,各个行业迅速凋敝了下来。
动静闹到朱元璋那里,此时的朱元璋也意识到了问题,这些东西丢了是小,但这场民怨如果不尽快平息的话,那么很有可能造成民变。
于是朱元璋效仿曹操的做法,笑眯眯地看着主审官吴庸:
“借汝一物,以安军心。”
很快,吴庸被斩首,朱元璋用他的人头,平息了这场隐藏的动乱,但是此案之中,被杀的官员也是牵连甚广,根据一些史料的记载,仅仅是“空印案”和“郭桓案”这两个案子,被杀的官员便有七八万人之多。
到了后来,朱元璋将自己审查这些贪官污吏犯案之事,编写成了一部《
大诰》
,以此来警醒自己的后人们,对待贪污绝不能手软,一定要以铁血手段,将他们连根拔起。
而且朱元璋在当时为了减少开支,还想出了一个非常天才的办法,那就是印纸币,他发明了一种名为“宝钞”的纸币,大规模的印发,最终导致通货膨胀。
而在清朝,一位皇帝反贪污的做法,却是值得让人思索,那便是雍正皇帝。
别贪了,我给
雍正皇帝对于吏治也是非常看重,着重解决的便是贪官污吏的问题,和朱元璋一样堪称“反贪先锋”,但是他却并不是用铁血手段镇压。
雍正为反贪专门出台了两个制度,那便是“火耗归公”和“养廉银”。
火耗归公,火耗又称耗羡,粮食等税收收上来了,要送往京城一部分,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人吃马嚼、雀食鼠盗等等因素,很有可能会损耗一部分,这一部分就被称为耗羡、火耗。
但是损失了,可不能让国家来承担,所以官员们在收税时便会多收一些,弥补损失,这种便是“耗羡归民”。
在汉朝时期便有了相关的制度,一石粮食有两斗的耗羡,这两斗耗羡便会摊在百姓头上,也就是说税是一石的税。
但是收的时候要收一石两斗,到了后来,耗羡则是根据各地情况自行决定,这便给了很多官员们贪污的机会——我们这里老鼠多,吃的耗羡就多,收百姓的税自然也就多。
然而雍正却直接宣布“火耗归公”,该收多少就收多少,不用再多加了,一时之间地方官员们便没有了理由,去向百姓们多加税收。
不仅如此,雍正还制定了一个“养廉银”制度。
既然有的官员们生活确实困难,那么我就给你更多的钱,贪官们冒着抄家革职甚至掉脑袋的风险去贪污,不就是为了钱吗?
现在朝廷给你,你正大光明地从皇帝这里拿,总比贪污要好吧,这笔银子便是“养廉银”,而且越是穷的地方,养廉银给得越多。
甘肃总督,“年薪”150两银子,养廉银却达到了2万两,台湾巡抚,年薪150多了两,养廉银也有1万两。
可以说,雍正针对贪污设立了一种制度,让官员们“不能贪、不想贪”,所以在雍正时期,我们耳熟能详的一些大案,本质基本都和贪污没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