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守型成主体性突变成风险性?

迎夏火山 2024-07-08 06:38:57

保守型成主体性突变成风险型是逻辑推理错误。

缺乏司法的三性。往往会导致冤假错案的产生。

司法的三性是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例如今天的金融市场的5%利息,不是没有。如果按照这个标准(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去定义涉嫌违法违规。明显违反了三性原则。

用贪图小便宜的真实客观性。去定义知道或应该知道,即“直觉”。但却忘记了贪图小便宜是当今,也是未来家庭理财的核心思想的事实存在。

老百姓贪图小便宜的目的。并不是专业投资者所认定的投资目的。而更多的是跑赢通胀。不让货币贬值的家庭理财模式(今天或明天即使是略高于银行利息,也是无可厚非的)。

在非法挪用本金贪污罪的实施过程中。权贵与资本勾结后,往往是以合法的身份,投入金融市场,并以公信力作为商品,展示在保守型理财者的面前。

面对公信力无比忠诚信仰的保守型理财者,这也是他们实施套路欺诈的最基本的要求。如果让保守型理财者产生直觉。其套路欺诈也就随之破灭。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但是当我们常常把它作为知道或应该知道时。这是典型过度使用自由裁权量的行为。必须予以纠正。

由逻辑推理可知,正是上述的“合法性”。才是真正导致保守型理财者被套路欺诈的真实原因!也就是当今被认为名义出借人(保守型)成主体性的突变成为风险型的源头!

如果凭他们的直觉能够发觉为非法集资的话?互联网金融平台将会由此变为最干净和安全的平台。因为他们痛恨任何风险性的行为和理财产品。当然也就不会存在管理民间金融市场痛点下,出现巨婴怪胎现象。其所谓“合法性”,才是产生特殊民间借贷事件中问题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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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夏火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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