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郑州会议:“财产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千篇历史藏 2024-10-11 03:00:42

【《毛年谱(1949-1976)》(第三册)纪事本末(578)】1959年,毛泽东66岁。

对1958年大跃进的评价:“我们在一九五八年找到了道路”

1959年1月26日—2月2日,毛泽东在北京主持召开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会议,主要讨论一九五九年国民经济计划,当前生产和市场安排问题。2月2日,本是要结束会议的,晨六时,毛泽东写信给尚未离开北京的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

你们今日走,我想留下你们一天,谈一点哲学问题,关于总路线、大跃进,诸问题,觉得有必要。你们意见如何?昨天我讲了一些观点,含意未申,不深不畅,未能畅所欲言,觉得馀事未尽,心里过不去,老是想,不能人睡。因此想把你们拽回来,今天不要走,如何呢?留一天,你们虽然归心似箭,也不会了不起吧!一定留下。我现在睡,下午三、四、五时开会。务一天虚,时间不长!离春节还有好大几天,呆住不过一天,大概也可以吧!有几个深切的辩证法问题要谈,与总路线、大跃进有大关系。请你们上午吹一吹当前实际问题的辩证法,打点底子。这个问题不想通,不开朗,不搭起架子,总路线是不可能的,一定要失败,或者半失败的。大跃进,干部大提高一步,群众也大提高一步,可能在我国造成一个有益于社会主义阵营、全世界善心的劳动人民的团结与奋进,大有益处。如荷同意,就请照办。阅后,立即送少奇、小平等参加会议的中央各同志,传一下,中午十二时传完,请小平办。

同日下午,毛泽东在中南海怀仁堂主持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会议,并讲话。毛泽东说:

社会主义革命成功了没有?还没有成功。建设叫不叫社会主义革命?也是革命。技术革命,文化革命,都没有成功。人与人的关系,意识形态,这些方面的革命还没有完成。

他说:

所谓工作方法,看问题的方法,做事的方法,就是辩证法。在这次会上,李富春同志讲了个辩证法,他说不能单讲经济规律,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还要搞个主观能动性。还有许多同志提到,现在有些人一讲起去年尽是缺点了,而优点、成绩那方面的材料就记得少了,甚至没有了,就否认大跃进了。这也是个看问题的方法问题,就是所谓九个指头和一个指头的问题,形而上学的方法还是辩证法的方法问题。

不过,想做好事,不想做坏事,这是一件事,而做的结果又是一件事,还要加以区别。我们主观的东西究竟是好还是坏,要在客观实际中见效。

他说:

我们在一九五八年找到了道路。一九五八年的大跃进基本上是适合的,这是正面的,但要说明有这么几点:劳动力浪费;副食品、多种经营、轻工业、运输业,有些是没有注意,有些是注意不够,以致引起供应不足或者失调;基本建设上马过多了一点。这些东西应该引为教训。

第二次郑州会议

2月27日至3月5日,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即第二次郑州会议)在郑州召开。先后出席会议的有中央领导人20人,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27人。毛泽东主持会议。会议的中心议题是解决人民公社所有制问题和纠正“一平二调”的“共产风”问题,以及继续压低1959年经济指标问题。

毛泽东在会上就所有制、劳动力分配、消费资料的分配和干部下放当社员等问题作了五次讲话。根据毛泽东讲话的思想,会议确定了整顿和建设人民公社、遏制“共产风”的基本政策:统一领导,队为基础;分级管理,权力下放;三级核算,各计盈亏;分配计划,由社决定;适当积累,合理调剂;物资劳动,等价交换;按劳分配,承认差别。

2月27日上午,毛泽东在停靠郑州的专列上同吴芝圃、史向生和新乡、洛阳、许昌、信阳的地委第一书记耿起昌、纪登奎、赵天锡、路宪文座谈。毛泽东说:

人民公社是什么性质?是公社所有制,还是队所有制?有穷队有富队,有穷村有富村。现在我们对穷队富队、穷村富村采取拉平的办法是没有理由的,是掠夺,是抢劫。过去高级社就是多有多吃,少有少吃。评工记分是表现人与人参加集体劳动结果的关系,包工包产是表现村与村、队与队的关系,这个经验我们没有记取。我们反本位主义,强迫收回来,这样越反越不行。这实际上是无偿外调,你叫它本位主义,名词安得不对。

这是所有制的问题,现在部分所有制是社,基本所有制是队。公社逐年扩大点积累,搞他七八年,社的所有制就形成了。现在的所有制,实际上生产队是八个指头、九个指头,公社是一个指头、二个指头,最多不超过三个指头。现在公社实际是“联邦政府”。公社的权不能那么大,它有征收公粮之权,积累之权,而产品分配权应该在队。过去就讲个人、集体、国家三者的关系,现在是半盘棋,几亿农民是大半盘棋,光搞国家积累和公社积累不行,现在分配方案要改变一下。我考虑,国家的征收和公社的积累只占队的总产值的百分之二十五,生产费占百分之二十,群众分配占百分之五十五,这个比例不变。

要知道,人民公社的集体所有制是逐步形成的。现在要拉平不行,积累太多了,群众要反对,这样并非一盘棋。真正一盘棋,第一是农民,第二是公社,第三是国家。这样一来,农民就拥护我们了,反过来会照顾国家的。

我是替农民说话的,我是支持“本位主义”的,因为现在是队所有制,几年以后才能实行社所有制。一定要注意什么事都要有个过程。

同日晚上,第二次郑州会议开始举行,毛泽东主持,作第一次讲话,内容包括所有制、劳动力分配、消费资料的分配和干部下放当社员等问题。他说:

一九五八年,我们在各个战线上取得了伟大的成绩,特别显著的是工业和农业生产方面有了一个伟大的跃进。当然,我们的工作中也有一些缺点。我认为人民公社现在有一个矛盾,一个相当严重的矛盾,还没有被许多同志所认识,它的性质还没有被揭露,因而还没有被解决,而这个矛盾我认为必须迅速地加以解决,才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更高的积极性,才有利于改善我们同基层干部的关系,这主要是县委、公社党委同基层干部之间的关系。

目前我们跟农民的关系在一些事情上存在着一种相当紧张的状态,突出的现象是在一九五八年农业大丰收以后,粮食、棉花、油料等等农产品的收购至今还有一部分没有完成任务。再则全国(除少数灾区外),几乎普遍地发生瞒产私分,大闹粮食、油料、猪肉、蔬菜不足的风潮,其规模之大,较之一九五三年和一九五五年那两次粮食风潮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们应当透过这种现象看出问题的本质即主要矛盾在什么地方。我以为主要的应当从我们对农村人民公社所有制的认识和我们所采取的政策方面去寻找答案。现在有许多人还不认识公社所有制必须有一个发展过程,在公社内,由队的小集体所有制到社的大集体所有制,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要有几年时间才能完成。

他们误认人民公社一成立,各生产队的生产资料、人力、产品,就都可以由公社领导机关直接支配。他们误认社会主义为共产主义,误认按劳分配为按需分配,误认集体所有制为全民所有制。他们在许多地方否认价值法则,否认等价交换。因此,他们在公社范围内,实行贫富拉平,平均分配,对生产队的某些财产无代价地上调;银行方面,也把许多农村中的贷款一律收回。

“一平、二调、三收款”,引起广大农民的很大恐慌。这就是我们目前同农民关系中的一个最根本的问题。目前公社所有制除了有公社直接所有的部分以外,还存在着生产大队(管理区)所有制和生产队所有制。

要基本上消灭这三级所有制之间的区别,把三级所有制基本上变为一级所有制,即由不完全的公社所有制发展成为完全的、基本上单一的公社所有制,需要公社有更强大的经济力量,需要各个生产队的经济发展水平大体趋于平衡,而这就需要几年时间。

目前的问题是必须承认这个必不可少的发展过程,而不是什么向农民让步的问题。在没有实现农村的全民所有制以前,农民总还是农民,他们在社会主义的道路上总还有一定的两面性。

从一九五八年秋收以后全国性的粮食、油料、猪肉、蔬菜不足的风潮,就是这种反抗的一个集中表现。一方面,中央、省、地、县、社五级(如果加上管理区就是六级)党委大批评生产队、生产小队的本位主义,瞒产私分;另一方面,生产队、生产小队几乎普遍地瞒产私分,甚至深藏密窖,站岗放哨,以保卫他们的产品。

我以为,产品本来有余,应该向国家交售而不交售的这种本位主义确实是有的,犯本位主义的党员 干部是应该受到批评的,但是有很多情况并不能称之为本位主义。即令本位主义属实,应该加以批评,在实行这种批评之前,我们也必须首先检查和纠正自己的两种倾向,即平均主义倾向和过分集中倾向。所谓平均主义倾向,即否认各个生产队和各个个人的收入应当有所差别,而否认这种差别,就是否认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原则。所谓过分集中倾向,即否认生产队的所有制,否认生产队应有的权利,任意把生产队的财产上调到公社来。

目前我们的任务,就是要向广大干部讲清道理,经过充分的酝酿和讨论,使他们得到真正的了解,然后我们和他们一起,共同妥善地坚决地纠正这些倾向,克服平均主义,改变权力、财力、人力过分集中于公社一级的状态。

公社应当实行权力下放,三级管理,三级核算,并且以队的核算为基础。在社与队、队与队之间要实行等价交换。公社的积累应当适合情况,不要太高。

公社在一九五八年秋季成立之后,刮起了一阵“共产风”。主要内容有三条:一是穷富拉平。二是积累太多,义务劳动太多。三是“共”各种“产”。所谓“共”各种“产”,即是说,在某种范围内,实际上造成了一部分无偿占有别人劳动成果的情况。

“财产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3月5日下午,毛泽东主持第二次郑州会议的最后一次会议。会后,毛泽东同一些省委第一书记进行交谈。他说:

六中全会就是缺乏三级管理、队为基础这一部分。没有说公社内社与队、队与队也要实行等价交换,这是一个缺点。这个责任我们得担负起来。原先这个稿子说了,我本人就是没搞清楚,有责任。

为什么这些干部瞒产私分,决心那么大,行动那么迅速?就是五亿农民支持他。而公社,以及我们,在一个短时期,几个月时间,就脱离群众。不是全部脱离干净,总而言之是相当脱离。

财产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价值法则、等价交换,武昌会议是搞清楚了的,但没有哪个理会。现在我们要坚决执行这个决议,人力、物力、财力不能不等价交换。还有个城市办公社问题,我就想不通。我在天津跟他们讲过这个问题,天津他们说要办一个统一的公社,我说你已经是个公社了,你还办什么公社。我看县城可以搞,其他城市已经搞起来了的,不要动,不要又一股风吹掉了,还要试验试验。没有搞的暂时不搞。大城市现在不要搞。

会议还制定了《关于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的若干规定(草案)》,明确规定生产队(或管理区)的所有制目前还是公社的主要基础,是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取消一县一社的体制。

这些规定中,最重要的是队为基础、等价交换、按劳分配。这是纠正“左”倾错误的重要成果,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原先设想的“一大二公”的大公社的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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