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光宗年间,安徽的一个县发生了一桩命案。县里一个在镇上做茶叶生意的中年男子,被人杀死在了郊外的小树林。死者头被砍去,不知所踪,家人凭借后背上的胎记才认出的。因为事发地点偏僻,也没有人能提供有力线索,因此这个案件一直毫无进展。县太爷都换了三个,但案件始终毫无线索,这个案件就此搁置了下来,一搁置就是十年。没想到这个案件在十年后,却无意中自破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十年后的一天,镇上一富商去庙里烧香,在拜佛之时看见一貌美女子,顿时动了心。于是回去之后就让人去打听,得知这女子是一农家女,后嫁给了镇上一落魄公子哥。这个公子哥姓钱,本来家境很好,但自从父母去世之后,就没人能管得了他。他整日游手好闲,又生性懒惰,每天除了吃喝就是到处找乐子。没过几年,家里就没剩下多少钱财了。
这天,那富商托人找到钱公子,说愿意花50两银子,买他老婆一夜欢。钱公子贪图钱财,当即乐滋滋地收下了银子。然后将此事说给了妻子听,妻子起先死活不同意,但经不住钱公子的连哄带吓唬,只好答应了。
钱公子备了些酒菜,然后让接头人去叫富商前来相聚,并叮嘱妻子一定要将富商招待好,自己就去朋友家过夜了。富商是瞒着妻子在外寻欢,他和自己妻子说有老友找他相聚,不好推脱,让妻子早些休息。
富商来到钱公子家,发现已经熄灯了,以为是钱公子的妻子怕羞。于是开门进入,小心翼翼地往房间的床上摸去,边摸还边小声安慰说让她不要害怕。可当摸到床上之时,却摸到的是黏糊糊的液体,富商急忙点燃油灯,发现自己满手是血,床上躺着的女人已经被杀死,连头也被割走了。富商吓坏了,连滚带爬地逃跑了。
第二天钱公子回到家,看见妻子惨死在床上,吓得不轻。他想肯定是富商杀的人,于是就前往县衙报了官。县太爷见出了命案,不敢耽搁,立马带领人前往现场勘验,并让人将富商抓了过来,还在其家找到了带血的衣服。
如今人证物证都有了,县令本以为很快就能破案。但开堂审理之后,惊魂未定的富商,极力否认自己杀了人。辩解道:“我喜欢那女子确有其事,但已经和钱公子谈妥了的,他妻子也答应了,即使她临时变卦,不愿委身于我,我也可以再慢慢想办法,何至于将她杀死呢?杀人是要偿命的,我犯不着为了这事将自己搭进去。”
钱公子听了之后,说富商是在狡辩,昨晚富商来过,还有血衣作证,请求县太爷对其用刑,这样他才会招供。县太爷并没有听从钱公子的建议,他觉得富商说的有道理,况且不能仅凭一件血衣就断定他是凶手。于是县太爷让富商取保候审,自己则带人前往坊间查找线索。
在查找线索的时候,当地的地保向县太爷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说每天值更夜巡的一个僧人很可疑,他在凶杀案发生后的第二天就不知去向了。
富商得知这个信息后,花钱雇了很多人去寻找这个僧人。有人发现这个僧人在临县的一个富户家当雇工,晚上在一座无人的破庙居住。于是富商叫了几个人和一个女仆前往,他们藏在了僧人必经之路的一个小树林。等僧人经过的时候,那女仆用凄厉的声调高喊:“和尚,还我头来!”僧人一听以为遇到鬼了,吓得跪在地上哆哆嗦嗦地说道:“饶命,饶命,你的头我放到你家前面三家铺子的架子上了。”得到自己想要的,富商带领人员一拥而上,将僧人捆绑了起来,连夜送到了县衙。
第二天县太爷开堂审讯,僧人因为说漏了嘴,只好交代:“那天晚上,我巡夜路过那家,见门开着就溜进去想偷点东西。进屋后看见那女子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坐在床前,我把持不住,想要占有她。那女子拼命反抗,还说知道我是巡更的和尚要报官。我越想越害怕,于是一狠心就将其杀死了,把头割下来,放到了他家前面三家铺子的架子上了。”
县太爷于是将三家铺子的三户人家抓来,问他们可曾见到人头。那三人说确实有看见,他们怕惹祸,就将那人头悄悄放到镇西头一家门口的树上了。捕快就带着这三人前去指认,将那户姓蒋的抓来审问。姓蒋的对于人头死不承认,这让县太爷觉得是不是有人提前给拿走了。又一想,人头在姓蒋的门前,即使有人发现也与他无关,只需报官即可。
于是县令命捕快前往姓蒋的家中,寻找有没有什么地方最近有挖土的痕迹。很快捕快就在院中挖到了一颗男人的头骨,再继续挖,才挖到一颗女人的人头,经钱公子辨认确是其妻陈氏的头。
陈氏的案子了结了,但另一颗头又是谁的呢?经过县太爷的审问,姓蒋的无奈交代:“十年前做茶叶生意时,此人坏了他几笔生意,还背着他与自己老婆偷情,自己一怒之下在外面寻机将其杀死,把头割下,埋在了院子里面。”就这样,十年前的一桩无头案,就这样机缘巧合的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