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故事:婚房一尸双头案

读史鉴往说乾坤 2023-11-30 10:12:11

万历年间的一天,淮安府盐城的一个村庄,村民张建桥新婚。亲朋好友都来庆贺,热闹非凡,酒足饭饱后,新郎进入洞房,客人们也渐渐离开了。谁知到了深夜,新房却燃起了大火,邻居被动静惊醒,喊来众人救火。

  得知消息的村民赶来时,火势已经控制不住,用了一个时辰,总算是将火给熄灭了。保长带人进去查看,只发现一具烧焦的尸体和一个头颅。出了命案,保长立马带了几个证人,前往县衙报了官。

  杨知县接到报案后,就传集衙役、仵作前往事发现场勘察。杨知县到了之后,发现起火的房子在村子的东头,是个独立的院落,并没有殃及到其他房子。

  杨知县让仵作前去验尸,仵作汇报说:“床上无人,门后有一人,身体已经被烧焦,不辨男女。床后有一头,已经被火烧的面目全非,也不辩男女。”

  听了仵作的汇报,杨知县很是生气地说道:“让你检验,你却不辨男女,要你这样的仵作有什么用?”于是亲自进房检查,发现倒地那人确实烧焦,但不妨检验男女,就令仵作靠近检查,确定是男尸,而在脖子上还发现有刀痕,检查口鼻中没有吸入烟尘,显然是死后被烧焦的。再检验床后那个人头,虽然也是被烧的模糊,但依稀可以见到耳上的穿孔,应该是女子无疑。

  男主人被杀,又被放火烧尸,显然是为了掩盖真相。而那个人头是否是女主人呢?是的话,为何凶手带走身体,而不带走头颅,这不太符合常理。凶手杀人是劫财还是劫色,亦或者是和新郎新娘有仇?

  于是杨知县又仔细检查了房间的每一个角落,发现该房有一个夹臂墙,该处有一扇活门半开。杨知县将保长喊来,询问村民救火时是否有人冲进屋里救人?保长回答说:“村民救火,都是在屋外泼水,没有人进屋救人。火被扑灭后,自己带人进去,发现了门后的尸体,便急忙与人证一起到了县衙报案,而现场有几名甲长看守,不会有人进入屋内。”

  听完陈保长的陈述,杨知县沉思了许久,大胆推测这是一起因奸杀人案。奸夫事先藏在夹壁墙中,趁新郎不备,将其杀死,然后放火焚尸。如果头颅是新娘的,凶手因记恨而杀死,应该会带走头颅。因此这头颅很可能不是新娘的,新娘被凶犯给带走了,那这头颅又是谁的呢?凶手放颗人头在这又是为何?大火即使能将尸体烧焦,毕竟骨头这些还是会留下。如果是为了迷惑众人,这样做未免也太过明显了。

  想不通的杨知县填好尸格之后,写下勘验笔录,就吩咐保长将尸体埋葬,然后打道回府了。

  杨知县回去之后将案件说给了夫人听,夫人说:“女人这一辈子,总要依靠男人。如果新娘跟人走了,那一定是认识的人,可以从新娘娘家那里入手寻找线索呢?”

  杨知县觉得夫人说的有了理,第二天就换上便装,带上两个亲信,就前往了新娘娘家所在地。走访了左邻右舍后,从一个老者那里打听到,有一个叫王应思的年轻人,今年20来岁,从小和新娘一起长大,感情很好。但是新娘出嫁那天,王应思却没有前去祝贺,而是在村外的坟地来回转悠。

  杨知县发觉这个王应思很是可疑,于是就到王应思转悠的坟地查看。见所有坟头都长满了杂草,唯独一处坟头是新的。很快就让人找到了坟主,并带到了坟地。坟主一看,很是吃惊,说道:“这坟埋的是我孙媳妇,因为难产,母子双亡,已经埋葬三个多月了,怎么成了新坟了呢?”

  杨知县表明身份,与坟主相商,能否打开坟墓,开棺验尸。坟主见是县太爷,没有反对,他也想看看孙媳妇的坟出了什么事。于是杨知县令人挖坟,开棺验尸,打开之后,果然如他所想,案发现场的头颅正是这个坟墓里的。

  如今所有矛头都指向王应思,杨知县立马派人前去抓捕。可为时已晚,王应思早已不在家中,询问邻居后得知王应思在新娘出嫁那天之后就没有再回来。

  杨知县回县衙之后,命人画了王应思和新娘的画像,四处张贴,并让衙役去寻找。可转眼两个月过去了,还是没有一点线索,这不得不让杨知县心急。于是杨知县命人扩大寻找范围,终于在一处深山密林中找到了二人。衙役们随即将二人抓获,带到了县衙。

  杨县令对其审问,由于证据确凿,王应思承认了罪行。但他只说是自己深爱新娘,不忍她嫁给别人,于是在新婚之夜杀死了新郎,并强迫新娘跟他走。而那个人头也是他放在房间的,本来是想放个女尸的,但女尸太重,只好放了个头颅。

  在张家大摆宴席之时,他偷偷溜进新房,挟持新娘,将其藏在了夹壁墙中。自己则冒充新娘,等新郎准备洞房之时,出其不意将其杀死。然后放火将房间点燃,等村民慌乱救火之时,混入了救火的队伍,然后挟持新娘逃走了。

  杨知县听了王应思的诉说,也明白他是想将罪责全部归于自己身上,以保全新娘。按照当时律法,如果新娘知情的话,那么她就是因奸同谋杀死亲夫,是要凌迟处死的。而如果是被胁迫的,那么处罚就会减轻。

  最终杨知县默认了新娘是被胁迫,判处王应思斩首,新娘被收监入狱。就在王应思被斩首那天,新娘在狱中无疾而终,终是没能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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