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七品以上官员有多少人
小西水历史
2024-05-08 22:00:49
清朝末年,山西为全国十八行省之一,全省设4道9府10州(直隶州)13厅,省内文职官员定额为499名。
全省最高行政长官为山西巡抚,俗称抚台,正二品级。山西巡抚兼管河东盐政,这一规定是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定立的,以后没有变化。巡抚综理全省军政,官署为巡抚衙门。巡抚衙门下设:(1)承宣布政使司,俗称藩司,主官为布政使,俗称藩台,从二品级,主管全省财政、户籍、钱粮和官员任免。藩司署设在太原鼓楼东街。(2)提刑按察使司,俗称臬司,主官为按察使,俗称臬台,正三品级,主管全省刑狱案件、治安防范和交通驿传。宣统三年(1910年)改按察使为提法使。臬司署驻按司街。(3)提督学政,俗称学台,主管全省文化教育,职设1人,雍正四年(1726年)定制,学政一职从进士出身的侍郎、京堂翰林、科道部属等官员中选用,品级照原来职衔不变。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改学政为提学使,职权不变。以上布政使、按察使、提督学政3人,均由朝廷特任,负责全省的民事财政、司法刑狱和学校教育等重要事务,协同巡抚治理一省。
全省设道员4人,冀宁道、雁平道、河东道兼盐法道、归绥道道员为正四品衔。雁平道由于其军事战略地位重要,河东道由于是盐池重地,故此二道道员由朝廷特旨简放;归绥道道员由吏部拣送简放;冀宁道道员在省题缺。
全省有知府9人,为从四品衔。太原、汾州、大同、朔平、平阳、蒲州知府为请旨简放缺,潞安知府为题调缺,泽州、宁武知府为省选缺。
直隶州知州10人,为正五品衔,辽州、沁州、平定州、忻州、代州、保德州、解州、绛州、霍州、隰州各设知州1人。散州知州6人,为从五品衔,岢岚州、永宁州、浑源州、应州、朔州、吉州各设知州1人;知县为85人,每县设知县1人,属正七品官阶。
另外,府设同知(正五品)和通判(正六品),分掌粮、盐、督捕、水利等事业。太原、潞安、汾州、泽州、蒲州5府设同知5人,绥远城、朔平府设理事同知2人,均由吏部拣派,归化城厅、萨拉齐厅、丰镇厅各设抚民理事同知1人,河东设监掣同知1人;汾州府、大同府、平阳府各设通判1人,太原府设理事通判1人;清水河厅、托克托城厅、宁远厅、和林格尔厅各设抚民理事通判1人。县设县丞、典史、主簿等分掌钱粮、户籍、征税、巡捕等事务。一县之内,仅有知县、教谕、训导、典史为总管全县或分管县教育、经济、司法的主要官吏。而在北边蒙人居多的各厅州县,官员的设置与山西内地稍有不同,那就是设立了抚民理事同知、抚民理事通判一类的官职。官职之前冠以“抚民”两字,从光绪八年(1882年)开始,由当时的山西巡抚张曾扬奏准加题,抚民同知和抚民通判具体管辖蒙汉杂居的边地。
这是行政官员的基本设置情况。由此可以看出,清朝末年,山西全省七品以上的政府官员总计不超过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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