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意义上的政治权力,是一个阶级用以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有组织的暴力。如果说无产阶级在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中一定要联合为阶级,如果说它通过革命使自己成为统治阶级,并以统治阶级的资格用暴力消灭旧的生产关系,那末它在消灭这种生产关系的同时,也就消灭了阶级对立和阶级本身的存在条件,从而消灭了它自己这个阶级的统治。
(马克思和恩格斯.《共产党宣言》.《马恩选集》.第一卷.)
无产阶级夺得政权,成为统治阶级,并不是要去“统治”谁,而是消灭一切“统治”、消灭一切阶级。如果还有“统治”存在,哪怕是无产阶级的统治,这也就“革命尚未成功”,还需要进一步的前进,直到彻底消灭任何阶级的统治。
“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彼可取而代之”,这种“革命”,马克思是坚决反对的,左手换到右手、董卓换成曹操,此类革命,只是“改朝换代”,还不如不革命。
马克思强调的,是消灭一切阶级、消灭一切统治;革命者去革命,不是为了自己当“统治者”,而是为了世界上不再有统治者。
但是,古往今来的革命,都走入了这个“圈圈”,还是一个“朝代”、新的统治。所以,“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直到阶级、统治、国家、政府不存在了,革命才真正成功了。
但是,就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发生到现在来看,并没有消灭“阶级统治”。就像苏联,列宁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推翻了旧统治,可是,新的苏维埃政权,首先是“存在”着,不是消灭了统治。接着,开启了新的统治,苏联政府的腐化、特权,比沙皇俄国时期,还严重。
最后,苏联也被人民抛弃了;如果马克思在世,不知作何感想。
不管一个政体,是社会主义还是其它政体,首先,就算有政府的存在——而且,政府暂时也消失不了,应该保障一下人民群众的权益,公平、合理,而不是特权阶级盛行,“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在此基础上,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进步,再考虑“阶级统治”的自然消亡。
马克思提出“阶级”、“统治”的消亡,人民群众当然欢迎。但是,有的人坚决反对;那是谁呢?既得利益者。既得利益者要从统治中获利,养活自己,你说“统治自然消亡”,他怎么会答应。所以,统治还要继续维持下去,并且统治者百般维护“统治”,否则就以“妄议罪”论处。这不是空穴来风,有的国家就设有“妄议罪”。
消灭“阶级”、消灭“统治”,那太遥远了,也许未来的某一天,会实现。但是,那是“未来”,不是“现在”。就现在来说,能切实保障一下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有个好的生活生存环境,社会公平一点,政府不胡作非为、残害民众,这样就“烧高香”了。
马克思论述,人类的行为是“最高理想”与“最低理想”的结合。“最高理想”,就是指共产主义,共产主义的实现,大约还需要许多年,这当然是比较远的。“最低理想”,就是指眼前、现在;比如,我今天要干什么、明天要干什么;今年要干什么、明年要干什么。这不是“遥远”的,就像一个人去徒步,目的地是哪里,在行进的过程中,是一段一段走完的。
所以,我们可以身体力行,做一些现在能做到的、能推动社会进步的事情。像帮助一下残疾人、儿童等,以及修养一下自己的品性,这并不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