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的伟大之处:中国在向帝国转型的伟大立法者

狐狸先森讲历史 2021-02-20 17:31:00

上一篇文章《为什么中华文明能孕育出全世界最早的大一统帝国》提到了,战国时期的变法是“初税亩”改革之后的一系列反应的结果。

而商鞅变法则是战国时期那么多变法中,最成功的。

商鞅变法的成功,或者说伟大之处,是因为它是一个体系化的变法,并非修修补补,这是一个划时代的事件。

01

为什么说商鞅变法是体系化呢?

历史上变法改革的人,商鞅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

光是响当当的改革者的名字,我们随口就能说出好多人,吴起、李悝、桑弘羊、杨炎、王安石、张居正等等。

但是呢,商鞅跟他们不一样。

不管在哪个朝代,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在已有的帝国财政制度上修修补补。

商鞅干的,可不是修修补补,而是要设计一个体系,他要提供的是一整套制度。

之前的文章提到的初税亩,那是帝国财政制度的萌芽。

把小小的萌芽发展成一棵大树,变成完整的制度,还让这个制度有效运转起来的,就是商鞅和他的变法。

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进行了两次变法。

我们来看看,他的体系化具体是怎么做的。

当时秦国的组织基础,有两块,一块是老百姓,另一块当然就是统治集团。

老百姓这边,商鞅在两次变法中,先做了户籍制的改革。

在两千年前,这可是个大工程。

那时候哪儿有身份证、户口本这些东西,甚至很多老百姓可能是春天住在这儿,冬天搬去那儿,要搞清楚一个国家到底有多少人、哪些人,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

那商鞅是怎么干的呢?很老实的办法,挨个儿登记。

把全国人口的姓名、身份、籍贯、性别、婚姻状况、身体状况、家庭财产等等,都一一登记在官府的户籍簿上。

这户籍簿是什么?就是以后收税的账本啊。

国家有多少人、哪些人,这一点搞清楚了就行了吗?

还不行,还得建立起基层组织,让管理更方便。

怎么建的呢?每一户人家和它周围的邻居们,十户为一“什”,五户为一“伍”。

把各家编成这样的组织干嘛呢?

互相担保,互相监视,大家互相检举不法行为。一家违法,其他家连带受罚。

这就叫“什伍连坐制”。

这么做是为了社会治安吗?当然不全是,更重要的,这是征税征兵的基本统计单位。

02

对于统治集团,就比较难办了。

大家想想就知道,统治集团都是大权在握,想动他们是很不容易的。

但是,必须动。

统治集团的组织形式和效能如果落后,那可是直接决定帝国发展状况的。

那用什么办法好呢?商鞅想了一个法子,军功爵位制。

宗室和贵族的子弟,除了长子可以继承爵位,其他子弟如果没有在战场上立下功劳,就没有爵位。

有了军功才有爵位和名利,功劳越大爵位越高。

统治和被统治的组织基础都有了。

在这个基础上,商鞅在秦国组建了完整的体制结构,财政、经济、郡县行政和文化教育等等,对国家重要的方方面面全都涉及到了。

比如我们历史课本里的,废井田、开阡陌、统一度量衡,还有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建立县制等等。

03

你可能会想,商鞅的体系化变法,干的是不错。可是,这好像也不难吧?

现在看来不算难。难的是,那是两千年前啊,之前可没人这么干过。

而且,商鞅可不只是埋头实干,他的变法措施的背后,还有一套价值体系来做指导。

商鞅建立的所有制度,主要考虑的价值基础是人性。

他觉得,墨子推崇的“兼爱”,其实不是人性的真实状况。

实际的人性是,“生则计利,死则虑名”,活着计较利益,死前考虑名声。

这真的是对人性一针见血的看法。

不过,商鞅觉得人性好利并不是坏事,国家可以通过制度化的“赏罚”措施来引导民众的行为。

在当时,肯定私利,那绝对是破天荒的事情。

当时的大环境是社会动荡不安,列国争战不休。

商鞅一看,儒家这种时候还在强调以德治国,这不是迂腐吗?

秦国要想强大,那只有一条路,就是以法治国,把法度当作政治生活的唯一标准,谁都不能以私害法。

太子犯法,我就割掉太子老师的鼻子。

儒家还有个重要观点,叫“今不如昔”,老觉得以前好。

商鞅可不这么看,他觉得,历史是在不断地向前发展的,时代不同了,人就要与时俱进啊!

批评完了墨家、儒家,商鞅转头一看,道家那就更不对了。

“与人无争”、“无为而治”,这太不靠谱了。

这可是一个弱肉强食的时代,国家必须集中资源,积极应战,用战争来消灭战争。

肯定私利、主张进化、崇尚法治、勇于竞争,这都是和当时主流的价值观相违背的。

你要是秦孝公,会不会觉得商鞅太放肆了?敢不敢把国家交给他去折腾呢?

说到这儿,大家也能明白后世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批评商鞅,尤其是程朱理学占了上风之后,批评得更厉害。

主要批评就是商鞅的个人道德品质,和他制度背后的道德问题。

程朱理学推崇的,那是人心高过利益,当然要批评商鞅这种利益为上的价值观。

04

我们站在现代社会的立场,商鞅的变法方案肯定是有缺陷的,尤其这里面还有我们现在很讨厌的专制主义。

但是,即便考虑到这些缺陷,商鞅也不单纯是一个改革者,他更像是一个立法者,是国家转型时期的伟大立法者。

两千年前,春秋战国之交的中国,需要一种新的制度类型,来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

对外夺取额外的土地,对内采用更有效率的激励制度,这样才能赢得最大化生存的机会。

这样一种历史内在目的性要求,对于那个时代的人来说,只能模模糊糊地感觉到,但未必能准确地表达出来。或者说,就算表达出来也未必能真的实施。

因此,商鞅和秦孝公,这一对明君贤相因缘际会,在秦国发动大规模变法,事实上就是在顺应时代,为整个中华帝国立法。

那商鞅就是单纯为君主效劳吗?

事实还恰恰相反,他坚决反对君主私天下之利,认为君主之位是为了天下人而设立的,君主该为天下治天下。

“百代都行秦政法”,商鞅构造的这套帝国制度体系,管用了两千多年,可不就是为帝国制度打基础吗?

所以,商鞅是中国在向帝国转型之际的伟大立法者,商鞅变法是帝国制度的奠基工程。

今天重新审视商鞅,不是要重复商鞅变法中那些不适用于现代国家的思想和做法,而是要体会在国家转型的伟大时代需要有伟大的立法者这一历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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