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扶也被讹?一大爷骑电动车不慎摔倒,女孩怕惹麻烦,没扶他们就离开了,结果遭索赔5000元

李志致说 2024-11-16 19:05:13

这事儿发生在甘肃省某大学附近。

一天,一个骑电动车的大爷因为避让行人摔倒了。

路人中有一位女大学生正好经过,看到大爷摔倒后,心里纳闷:扶还是不扶?

这个问题瞬间在脑子里打转。

别看这问题听起来简单,但在现实中,真到了那一刻,很多人都会犹豫。

女孩决定离开,没上前帮忙。

让人没想到的是,大爷爬起来后竟然指责她:你不扶老人,还想跑?

这是你害我摔倒的!

接着,大爷还要求赔偿5000元。

女孩听完这话,傻眼了。

这件事让不少网友感叹:“现在连扶人都这么麻烦了吗?”也有人质疑大爷:这到底是个什么操作?女孩真的是肇事者吗?

事情发生在一天傍晚。

一位大爷骑着电动车经过大学附近的小路,车速不快,但路上行人不少。

就在这个时候,一位女大学生正好从旁边经过,按理说大爷应该是正常骑行过去就好,但不知道什么原因,大爷突然来了个急刹车,紧接着“扑通”一声摔倒在地上。

这个场面,女大学生看到了,但她没有马上上前扶人,而是选择了继续前行。

据她事后描述,当时她判断大爷并无大碍,怕牵扯不清,所以选择了离开。

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

大爷爬起来以后,追着女孩质问:“你怎么能不扶人呢?

你是我摔倒的原因!”他还表示,自己是为了躲避她才摔倒的,要求她赔偿5000元。

女孩自然不服,觉得自己根本没碰到他,怎么会成了肇事者?

于是,她报警求助。

结果,民警到场后,觉得女孩不如道个歉就算了,还劝她“息事宁人”。

这让女孩更加委屈,认为自己没错,为什么要道歉?

这件事很快在校园里引发了热议,甚至有人拍下视频上传到社交网络,瞬间引起了广泛关注。

法律分析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件事的核心问题在于:女孩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构成侵权的要素包括行为人对他人造成了损害,且该损害与行为人的行为有因果关系。

大爷如果要索赔,必须证明女孩的行为直接导致了他的摔倒。

这里的关键在于因果关系。

大爷称,自己是为了躲避女孩才摔倒的,但这是否属实呢?

如果女孩只是正常行走,且与大爷之间保持了合理的距离,那大爷作为驾驶者应该对自己的行车安全负责,除非他能举证证明女孩存在妨碍他正常行驶的行为。

在实际操作中,这类案件中最常见的法律问题就是举证责任。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

也就是说,大爷需要证明女孩的行为确实导致了他摔倒。

如果他无法提供有力证据,单凭自己的口头指控,很难让法院支持索赔要求。

反之,女孩如果能提供视频或目击证人的证词,证明自己并没有妨碍大爷的行驶,那她就无需承担责任。

再来看女孩是否有“不作为侵权”的可能。

不作为侵权,是指行为人负有作为义务,但因没有履行义务而对他人造成损害的情况。

这里的义务指的是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

对于普通路人而言,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他们必须扶起摔倒的陌生人。

女孩不扶大爷并不构成法律上的侵权。

但这件事之所以引发争议,除了法律层面,还有道德层面的问题。

许多人会觉得:“哪怕不负责,也应该上前关心一下吧?”但在当下社会里,确实有不少人因为担心“被讹”而选择袖手旁观,这种现象已经成为一种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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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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