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新规(3.18号发布)

跟着小白学 2024-03-28 06:09:50

偷税四条

(1)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或记账凭证。

(2)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3)控制申报而拒不申报。

(4)虚假纳税申报,不交或少交应纳税额的。

1..偷税有5年内“首两罪不刑”

(1)交齐三件套(补税滞纳金罚款): 追究刑事责任。

(2)没有交齐三件套: 移送公安,刑事上按“偷税罪”

2..虚假

(1)逃税数额较大,占应纳税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一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新增加了几条

a 签订阴阳合同。(股权房子佣金工资)

b 虚列支出、虚抵进项税额或虚报专项附加扣除。

c 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税收优惠。(高新)

d 编造虚假计税依据。

e 为不交、少交税款而采取的其他欺骗、隐瞒手段。

3..不申报(开公司就要申报,不能等通知)

(1)该报的不报。

(2)通知申报的不申报

4..除了税务处理前置外,逃税罪立案满足的双重标准。

(1)绝对标准,10万。相对标准,逃税率的10%。三年以下。

(2)绝对标准,50万。相对标准,逃税率的30%。3-7年。

5..建议

a 常备处罚应对基金。

偷税金额+滞纳金(18.25%/年)+罚款(常见的是0.5~1倍)

b 应在限期内缴纳完毕。别等着公安立案。有案底了,得不尝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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