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7家企业、556个产品通过审核;42家企业“失去”复活资格。
第三批全国中成药集采即将开标
12月24日,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公告,第三批全国中成药集采将于12月30日(下周一)在湖北武汉正式开标。
全国中成药联采办更新的数据显示,参与第三批采购的287家企业全部通过审核。
第三批全国中成药集采仍然采用综合评价,综合得分=价格竞争得分×60%+技术评价得分×40%。企业评分环节中,有42家企业因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被评为“一般”或“中等”失信等级而存在倒扣分情况(具体名单见文末),对应企业后续将无法满足获得增补拟中选资格的前提条件。
562个参与药品中,有6个未通过审核,涉及注射用炎琥宁、生脉饮(党参方)、生脉颗粒(党参方)等药品,其余556个产品均通过审核。
分竞争单元来看,共82个产品划分至A组。在A竞争单元中,入围企业报价代表品申报价计算的日均费用不超过同采购组日均费用均值的1.5倍,且满足下列条件两个之一,获得直接拟中选资格:
1)本次20个采购组所有A竞争单元入围企业报价降幅从高到低排序,降幅排名前70%入围企业;
2)入围企业报价代表品基准价格计算的日均费用不高于同采购组日均费用均值的,其报价代表品报价降幅大于35%;入围企业报价代表品基准价格计算的日均费用高于同采购组日均费用均值的,其报价代表品报价降幅大于45%。
距离第二批中成药联盟采购中选结果在各省开始落地不到一年,第三批中成药集采已启动,与湖北牵头的前两批相比,第三批中成药集采推进速度更快。
从10月中旬启动报量与此次开标之间间隔不到3个月,再加上后疫情时代,集采推进工作的不可控因素相对减少,参考以往进度,下周开标后,第三批的中选结果或将于明年5月前后相继在各省落地。按照采购文件中2027年12月31日止的执行期计算,本次中选企业可获得的采购周期可能在两年半以上。
第三批全国中成药集采共20个产品组,涉95个药品,是目前纳入品种数量最多的一批,所涉剂型也从之前的口服中成药扩展至注射剂。
此外,加入中成药集采的省份逐渐增多——从第一批的19省联盟,到第二批30省联盟,再到此次覆盖31省,中成药集采逐步扩围。
完善降价机制、控制高价
规则上,全国第三批中成药集采重点围绕“完善降价机制并控制高价”进行。
第三批中成药集采在“价格竞争得分”科目内引入K值,对报价代表品的“基准价格”进行降价调控,价格越高压缩幅度越大,提高“起跑线”的公平性,探索以数学方法解决中成药质量和价格并重的两难问题。
同时,第三批还设置了3倍“熔断线”,即使某企业的产品在综合评分竞争中胜出后,还需要与同采购组A竞争单元(即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的产品组)的日均费用最低值比较——若申报企业代表品拟中选价格日均费用超过日均费用最低值(最低值小于5元的,按5元计)3倍的,需就低调整至3倍;不接受就低调整的企业取消拟中选资格。
第三批还允许“接受不高于同采购组拟中选企业代表品报价日均费用的最低值,且技术评价指标无倒扣分的未入围或未中选的有效申报企业”申请复活。
即企业技术评价指标无倒扣分的前提下,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的,获得增补拟中选资格:
1)联盟地区医药机构填报2023年该企业产品采购金额达到同采购组所有企业产品采购金额60%,若其代表品报价日均费用不超过5元,并接受20个采购组所有A竞争单元入围企业降幅排名前70%最低降幅的有效申报企业;若其报价代表品报价日均费用超过5元的,并接受20个采购组所有A竞争单元入围企业降幅排名前60%最低降幅的有效申报企业。
2)技术评价得分达到100分或为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并接受20个采购组所有A竞争单元入围企业降幅排名前 70%最低降幅的有效申报企业。
复活机制下,企业一方面需面临医疗机构采购同采购组未中选产品不得超过中选产品实际采购量10%的限制,另一方面需接受最低日均费用以及协议采购量分配时,其产品采购需求量不分配给对应的医药机构的情形。
业内有分析认为,该机制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企业首次降价热情。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