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四千八百字,真实记叙90年代农村人的爱情婚恋经历,为了增加可阅读性,部分情节做了艺术化加工,请注意甄别。
1992年,25岁的我已经成了我们乡有名的“能人”了。原因很简单,初中毕业后我就懵懵懂懂地跟着在锰矿开货车的叔叔学开车,学了两年后,家里又凑钱买了一台货车,成了一个“拿方向盘”的人。
那年代的农村,手握方向盘开车的人很有身份,更实惠的是收益很可观。当时的物资流通已经开始爆发,但交通条件却刚起步,就像我们乡十九个村将近两万人,竟然只有两三台货车,此外还有一些拖拉机而已。
我父母只有我一个儿子,心里多少有点溺爱的思想,要不然在80年代末期,也不会凑两万多块钱给我买车。
在世界上所有父母的心中,自己的孩子就是最棒的,这个感觉,我从稍微懂事开始就清晰地感知了。
我刚上学的时候,成绩倒还算不错,一般都能保持在班级前三的样子。反正也就是在村上的小学读书,同学们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哪一个都是知根知底的。
也是因为这个缘故,父母曾一直在我耳边唠叨,你今后一定要努力读书,看将来能不能吃上国家粮。
但上了初中后,我的成绩几乎用一落千丈来形容,虽然确实有我主观上散漫的缘故,但更多还是全乡的孩子都凑到一起。竞争对手多了,原本就不是特别优秀的我就露出处了原形。
我的“退步”,一时间让父母很是失落。但很快,他们依旧还是被对子女的爱所“蒙蔽”,反过来安慰我不要太在意。说是我们乡那么多人读书,真正能读出去的又有几个?人这一辈子,只要能平平安安就好,命里无时莫强求。
于是,到上初中的那三年,其实算得上我最轻松的一段光阴。学习上没有了压力——并非成绩好,而是因为“无欲无求”的缘故,一门心思享受着少年时代的快乐无忧。
糊里糊涂过了两年,到初三的时候,一个人的出现,让我平静的生活荡起了一阵波澜。
初三的第一学期,我们班上转学来了一个叫刘彬的女同学。其实她老家就是我们乡的,只是在外地的外婆家出生,初三也就转学回来了。
十五六岁的我,正是知好色而慕少艾的情窦初开年龄,刘彬的出现,顿时让我眼前一亮。
我们当地算是很偏远闭塞的地方,同学们的穿着打扮上都还非常保守,刘彬就像鹤立鸡群一般,立即让我眼前一亮。
最特别的就是她的头发,那时候我还不是知道可以染头发,更别说还能染成黑色之外的颜色。
刘彬的头发是淡黄色的,别人都绑个麻雀尾,她的头发却披散着在风中飞舞。再加上穿着挺时髦的衣服,我顿时就为她着迷起来。
但那个年代,不是所有的爱恋都会有结果的,我心里也并不对刘彬有什么非分之想。和她比起来,我完全就是一个不起眼的山里少年,除了远远看她几眼让自己心神荡漾之外,还真没有什么想一亲香泽的念头。
刘彬的成绩也不算好,很长一段时间里,男同学们私底下议论她时,总有人或说她是“红漆马桶”——长得好看、打扮得时髦又有什么用,成绩还不是上不去?
当然,我的成绩也不足以去评价刘彬,但也只能在心里默默为她抱不平,根本不敢发声为她辩护。
眼见得临近毕业了,那一天吃过晚饭,我们一群男同学又去河边的草地上活动,无非就是追逐跑步之类的游戏。玩得累了,大家又躺在草地上瞎聊,不知不觉又说到刘彬身上。
有个同学的嘴一贯就比较损,那一天更是火力全开,在说到刘彬时,先是洋洋洒洒数落了一大通的缺点,最后的总结却让我怒不可遏:
虽然长得漂亮,但那又有什么用?好看又不能当饭吃。
见对方亵渎我心目中的女神,一直不怎么说话的我,竟然冲上去就给了他一脚,嘴里却嬉笑着说:
你还好意思说别人成绩不好,长得好看没有用,你自己的成绩不也狗屎一样,关键是还长得那么难看。
我说这番话的目的,其实只是为了掩饰自己为刘彬出头,可话实在难听,对方也忍不住,最后我俩就动了手,不出意外被叫到老师办公室挨训。
这样的小插曲并不算什么,三两天之后,我们两个同学又和好如初,但刘彬却找我说了一声谢谢:
听说你和强子打架,我知道你是为我出头,谢谢你。
刘彬的一番话,曾让我在那一瞬间有一种春暖花开的感觉,只可惜我还是怯懦地退缩了。
初中毕业时,我未能考上中专,刘彬也没有上高中,都是回家当起了“失业青年”。不过农村人嘛,反正家里的一亩三分地不会少,怎么也不至于瞎混。
我后来去学开车,然后自己又买了货车,这一发不可收拾,曾经年少时对刘彬的那份情愫,似乎就那么消失了。
一转眼过了好多年,92年时,25岁的我,在地方上算是颇有点名气。尤其是自己开车的这些年,也确实转了不少钱,家里也买了彩电冰箱那些大件电器,这在当时真的是很豪华的奢侈品。
唯一的不足之处就是我还单着,其实早在一两年前,父母就开始催我了,也拜托过一些亲友帮我物色对象,但我似乎总是不开窍,勉强见个面就没有了下文。
92年的5月份,邻村的远房姑妈给我介绍了一个叫阿芳的女孩,还说对方是个很漂亮的姑娘,年龄也和你相仿,你尽快抽时间见个面。
刚好那段时间我每天都得出车,早上出门半夜回家,根本抽不出身来,这一拖就一个月过去了。父母每天都在念叨,最后父亲发火了,直接把我的车钥匙给收了,让我一定要去见一见姑娘。
不得已,我只能放一天假去相亲了。因为车钥匙被父亲收走,便借了一个朋友的摩托车骑着,朝远房姑妈所在的村子走去。
姑妈所在的村子叫青龙村,离我们家也就三五里路的样子,我骑着摩托车也就二十来分钟就到了。因为我并不清楚姑妈的家在哪里,凭着父亲指点的方位大量了一下,最后决定还是找人问一问。
把摩托车停在一颗树下,正想着去找人问路时,迎面走来一个年轻姑娘。身上穿的衣服挺时髦的,头上戴着一顶麦草帽,手里拿着一把折扇,婀娜多姿都从我身边走过。刚刚走过去一点点,却又回头打量着我,最后迟迟疑疑地问了一声:你是黄小关?
对方要是不开口,我还真没有认出来,但她一开口我就马上认出来:你是刘彬?
不错,眼前这个美女就是我多年不见的初中同学刘彬,虽然时过境迁,但就在那一瞬间,我心里沉寂多年的少年记忆就突然醒来了。
赶紧走过去,虽然有点不好意思,却还是拉着对方问长问短,但也没有了当年的羞涩,很大方地和她寒暄起来。
刘彬对和我的巧遇也非常兴奋,一出口就是三连问:你怎么在这里?这么多年不见你怎么样?来我们这里干什么?
开了好几年车,我身上多少已经有点司机的油滑,刘彬的问题虽然像连珠炮一般接踵而来,但我还是很轻松地给出了答案:来你们村这里找个叫阿芳的姑娘,想不到见到你这个老同学。
听说我是来找阿芳的,刘彬脸上露出一丝玩味的神情,意味深长地问我说:你找阿芳?我记得她比你小几岁,按道理你们不应该认识啊。
说完之后,刘彬又指着我笑了起来:你不会是来相亲的吧,阿芳确实是个大美女,但作为老同学,我劝你别去了,见面不如闻名……
我很意外地看了刘彬几眼,尽管对素昧平生的阿芳没有什么感觉,但来都来了,总不能凭你两句话就取消行程吧,这样“空手回去”,肯定又会被父母一通埋怨的。
我随口和刘彬寒暄着,她应该也看出了我心里的想法,一边回答我的那些询问,一边竟然弯腰挽起自己的裤腿对我说:
你看我的小腿,上面这道疤痕就是你对象留给我的,你还决定要去吗?
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雪白的小腿上确实有一道不大清晰的疤痕,但应该过去很多年了,在当时肯定是一个悲惨的故事。心里不由得一惊,便问刘彬说:难道她是个有暴力倾向的女孩不成?
刘彬并没有直接回答,反倒拉了我的衣服一下说:反正我也没事,今天就当一回媒人,带你去见见你的阿芳吧。
说完,刘彬就带着我朝村里走去,在村子里拐了几个弯,很快就到了一户人家,刘彬在门口大声喊了句:罗叔,你家来客人了,是来找阿芳的。
屋里走出来一个大叔,看上去倒也老实本分。身后站着一个衣着光鲜的姑娘,我身边的刘彬原本就打扮得比较时髦,但对方显然还要高出一截。看动静,那个女孩应该就是阿芳。
罗叔把我们让进屋,得知我是朱阿姨(我那个远房的姑妈)介绍来的时,阿芳父女稍微错愕了一下,她父亲随即就出了门,家里只剩下我和阿芳,还有带路的刘彬了。
阿芳给我们泡了茶,落落大方地做在我们旁边,并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神态。
我稍微打量了一下家里的摆设,彩电冰箱之类的电器一应俱全,看得出来,他们家的经济条件很不错。
但我马上就有了个疑问:看阿芳父亲的样子,应该也就是个老实本分的农民,显然不足以支撑家里这种条件,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简单的介绍之后,我们就那么有“默契”地说起了自己的情况。阿芳很平淡地对我说:自己希望自己的婚姻多一些浪漫,不要每天都为柴米油盐而烦恼。嘴里说着,还抚摸着自己的手指来。
我看了一眼她的双手,确实是一双白皙而漂亮的双手,还涂着指甲油,这在当时的农村可真是绝无仅有的事情。
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突然有点憋闷的感觉,眼前的阿芳确实靓丽,但我心里对她真的有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的感觉。
正在说话间,阿芳的父亲带着我姑妈进来了,姑妈还在门口就笑着嘀咕:平常催你也不着急,今天竟然自己来了。
进屋之后又是一阵寒暄,姑妈也给我们介绍起来。其实用不着她说什么,我和阿芳已经对彼此有了个大概的了解。
姑妈见我似乎兴致寥寥,心里肯定是很纳闷的,还想拉着我继续说点什么。我虚与委蛇地应付了几句,然后就找了个借口告辞离开。
出了门,姑妈拉着我问长问短,还让我去她家吃饭,刘彬一直在旁边笑吟吟地看着我,我也没有去吃饭的心情,便告辞姑妈要回家。
我推着摩托车要走,刘彬却笑吟吟地看着我说:是不是有点失望?告诉你一个秘密,阿芳是在南方赚大钱的人,要不看你是老同学,我可还真不会说什么。
见她说的“赚大钱”,我便来了兴趣,腆着脸说要去你家吃饭,刘彬倒也没有说什么,跳上摩托车后座给我指路,很快就到了她家。
很简陋的一户人家,和我们当地的民居完全没有二样,但收拾得整整齐齐,我心里却踏实了许多,落座后就迫不及待地向刘彬请教起来。
原来,初中毕业后两年,阿芳就去了南方打工,在一家制衣厂上班,虽然工资不高,但比起在老家种地的人就要好了太多。
后来,小两三岁的阿芳也跟着刘彬去了南方,很顺利地进了她所在的工厂。一开始倒也中规中矩地上着班,但不到三两个月就开始变味了。
当时刘彬已经是车间的班长,但阿芳很想升职加薪,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竟然和厂长搭上了线,很快就被提升为拉长。
作为带她出门的老乡,刘彬自认为有提醒她的义务,于是便去她租房里说道说道。没有想到的是,阿芳竟然不知道想了个什么法子,在刘彬起身时,竟然让她自己摔倒在地上,小腿上划破了长长一道口子。
关键是刘彬还真说不出什么话来,这件事也只能自认倒霉,但和阿芳之间的关系就只能面和心不和了。
后来,阿芳和厂长的关系不知道怎么又破裂了,干脆就辞了职,改行去了酒店,没多久就当上了酒店的经理。
但刘彬和老乡们聊天得知,阿芳虽然年纪不大,但颇有心计,赚的都是不怎么光彩的钱。
话说到这里,我这才恍然大悟,为什么刘彬带我去阿芳家里时,两人虽然表面上也在客套,却很有点说不出来的怪味。
我颇有点耍赖的神情对刘彬说:都说宁拆三座庙,不拆一桩婚,你破坏了我相亲,作为老同学,你总得做点弥补吧。
刘彬显得很生气,还说我不识好歹,自己是为了你好才做这个“坏人”的,你竟然还要我补偿?
我腆着脸说道:我今天出门相亲父母也知道,如今还是一个人回去,还不被父母唠叨得没完没了。你就好人做到底,帮我一把吧。
作为老同学,刘彬自然知道我说的是啥意思,脸上禁不住露出一丝红晕,神情也显得有点不自然了。
在我死皮赖脸的水磨功夫之下,刘彬最后还是答应了我的请求。
而那之后,我只要有时间就会开着车往青龙村跑,当然也就是为了见一见刘彬而已。
那么过了一个多月,刘彬终于答应跟我回家“见家长”了,父母对这个未来儿媳也万分的满意。
92年底,我和刘彬结婚了,婚后,她先后给我生下一儿一女。
三十年过去了,我们都已经年近花甲,儿女们都已经上大学在城里生活,我们夫妻则一直生活在农村。
几十年相濡以沫,夫妻间从来没有闹过什么别扭,偶尔闲暇之时,我还会取笑妻子当年“居心不良”,拆散了我和阿芳。
每当这时候,妻子就会“勃然大怒”,呵斥我不识好歹,要不是她当年可怜我,说不准你一辈子都会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