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用25人骗贷款740万,贷款用途及资料虚假,银行员工涉嫌违法

白容看商业 2024-12-29 04:16:18

批量借冒名贷款风险、银行员工道德风险是小额贷款最大的两大风险,也是银行必须要管控的两大风险。这两个风险一旦发生,不仅会给银行造成巨大贷款损失,严重的可能会引发银行声誉风险。

2017年1月18日至3月23日期间,李某先后以陈某等25人为名义借款人,虚构贷款用途,伪造贷款资料,从甲农商银行贷款25笔,贷款金额共计740万元,供本人使用。截至案发,给甲农商银行造成直接损失504.3472万元。

因涉嫌犯骗取贷款罪,李某于2022年7月14日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经过法院一审二审,判决李某:建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5万元,对违法所得504.3472万元予以追缴,退还甲农商银行。

案件三言两语

针对李某在一审后上诉说法“甲农商银行工作人员明知贷款的真实用途且贷款中虚假材料都是银行工作人员制作”,考虑甲农商银行仅用两个月就向李某发放虚假借名贷款25笔、金额740万元,笔者完全可以断定,李某上诉所说大概率是真实的,由此也能得出一个结论:经办上述25笔贷款的甲农商银行员工已经涉嫌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至于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笔者相信相关办案人员也肯定能够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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