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关于对评标专家魏宴平不良行为量化记分的行政处理决定书

雨柏说生活趣事 2024-10-18 02:26:05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评标专家魏宴平不良行为量化

记分的行政处理决定书

奉发改处理〔2024〕2号

魏宴平(专家证号A004***):

你作为评标专家在参与三峡集团莲花社区美丽经济项目的评标活动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或者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违反了《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现作出处理决定。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姓名:魏宴平,性别男,年龄42,出生年月19**.**,民族汉族,文化程度本科,身份证号500107********6512,住址重庆市奉节县鱼复街道********,联系电话138****7123,户籍所在地重庆**。

二、调查认定的事实

2022年1月11日,你作为评标专家参与了三峡集团莲花社区美丽经济项目的评标活动,并在评标开始之前,被推选为评标组长。本项目共8家企业参与投标,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取报价最低的7家进行评审。经评标专家评审,4家企业的技术方案评审不合格,合格的3家被列为中标候选 人。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代理公司发现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江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无资质证书。2022年1月19日,招标人鹤峰乡人民政府经请示监督部门同意后召集原评标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了复核。复核结论为原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江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投标文件中没有提供资质证书,不合格;原第二中标候选人宁夏衡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因提供的公司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将山西省宏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递补后继续评审,最终评审2家企业合格,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将剩余两家企业列为中标候选人。

2022年1月11日评审结果未对四川江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及宁夏衡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否决投标处理,而2022年1月19日复核后对这两家企业做出了否决投标处理的评审结果,即你作为评标委员会组长在参与此项目的评标过程中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未作出否决投标处理,评标工作不仔细、不严谨。

三、约谈情况

我委于2024年8月20日与魏宴平进行了询问约谈,了解了该项目评标活动的情况,告知其违规的基本事实和处理决定,并告知其有权对处理决定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或要求组织听证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要求组织听证的权利。

四 、处理决定及依据

依据调查认定的事实,经研究,根据《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中附件2《评标专家不良行为信息量化记分标准》第10项“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或者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的规定,决定对评标专家魏宴平在本次评标活动 中的不良行为记6分,同时按照《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评标专家记分累计达到6分的,暂停评标6个月”的规定,对魏宴平作出暂停评标6个月的处理决定,记分及暂停评标时间从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计算。

如当事人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奉节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奉节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诉讼期间,本行政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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