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起,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足最低年限怎么办?

退休笔记 2025-04-10 10:59:24

2024年之前我们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大家都知道,不论是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律都是按照15年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但是从2025年开始,延迟退休正式实施,在《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其中明确规定了,从2030年1月1日起,计划用10年的时间采取每年提高6个月的方式,将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由现行的15年逐步提高到20年的时间。

也就是说今后的最低缴费年限,将会变得更高,只不过它并不是从2025年开始实施的,而是从2030年以后才开始实施,所以最近5年即将办理退休的人群来讲,他的这个最低缴费年限依然是能够按照15年,但是从2030年以后办理退休的人,就要逐步提高到20年的时间了,可能有很多人会面临缴费年限不足的问题,那么该怎么办呢?

第1种情形,可以允许补缴

什么样的情形可以允许补交呢?如果是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由工作单位的原因导致没有如期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由工作单位申请来进行补交,这样的话如果说一次性补交完成以后,你满足了20年的最低缴费年限,一样是能够正常的去办理退休,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

第2种情形,可以选择延迟退休,逐年缴费

这种方式实际上是比较常见的,因为你延迟退休以后就能够进行逐年缴费了,比如说你刚好相差了三年的时间,那么你就可以选择延迟三年的时间退休,然后进行逐年缴费累计年限,达到所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正常的去申请办理退休,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就可以了。

但似乎这样的选择,对于多数人群来说,可能不是乐意去接受的,毕竟他想在第一时间去办理退休,而且弹性退休制度实施以后,原则上来讲,就能够以更早的年龄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所以说有些人的想法不愿意延迟退休,我们也都可以理解,那么有没有其他的方式呢?

第3种情形,可以进行一次性补缴

一次性补交的规定在过去是不行的,因为从2016年以来,人社部门收紧了中断缴费年限的相关规定,尤其是个人原因导致中断的缴费,那么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补交,更不可能一次性来进行补交。

但在国务院所出台的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当中,其中第2条明确规定,职工达到退休年龄,但是不满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延长缴费或者是一次性缴费的办法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这就意味着,今后一次性补交的政策有了一定的变化,我们有些人只要符合条件就能够按照相应的规定去进行一次性补交,就不需要延迟退休了,这样的选择对于参保人群来说是一个完全利好的消息。

综上所述

2025年起,延迟退休制度正式实施,当我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如果累计缴费年限不满足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实际上有部分人群,他是可以选择一次性补交的,当然有些人如果说,愿意选择弹性延迟退休,那么也能够进行延迟退休,然后进行中间交费也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总而言之,在社保补交方面有了更多的选择空间和余地对于我们个人来说,也算是一个利好消息,但实际上我们还是要做到未雨绸缪,尽量的要保证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满足最低缴费年的要求,这样的话就不存在任何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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