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年2月,27岁的汪精卫在北京暗杀摄政王载沣,准备在载沣上下班的必经地--什刹海甘水桥下安装炸弹,但他和他的伙伴黄复生、喻培伦动手能力太差,原本两天完成的,结果搞成了三天。
第一天,他们在桥下埋炸弹,但动静太大,引起了狗叫,一时间犬吠四起,只好作罢;
第二天,继续前往桥下,他们很小心,周遭倒是安静了,很快就将装有炸药的铁罐埋好了,接下来就是铺设电线,结果又发现电线不够长;
第三天,他们买好了电线准备再次到桥下,但是碰到了一个车夫,事情就这样败露了。
这个车夫住在什刹海附近,他的老婆跟人私奔走了。他心情沮丧,便出来溜达,远远地看到了两个人(黄复生、喻培伦)在桥下鬼鬼祟祟,一会拉线,一会口中说“炸弹、引爆”等词汇。
车夫觉得事有蹊跷,便到警察局报案。警察出动,很快汪精卫等人就被捕了。
4月25日,大清国最高法院公开审理汪精卫刺杀摄政王载沣案。这个案子本来没有悬念,刺杀朝廷大员无疑是要杀头的,更何况刺杀的还是摄政王。
对此,汪精卫心知肚明,也是一心求死。当然,死不能就这么悄无声息地死了,他利用公开审理的机会,大谈革命道理,揭露清廷假立宪真独裁的目的。
主持庭审的肃亲王善耆一下子就慌了,清廷立宪本来就心虚,况且杀一个汪精卫容易,但他死后,革命党的士气势必会被点燃,到时候再杀千万个革命党可就难了。
最终的宣判结果是,免除死刑,将汪精卫等人判处终身监禁。在狱中,汪精卫充满豪情地写了一首绝命诗:
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
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这首诗慷慨激昂,视死如归,如果汪精卫没有后来的投敌卖国,这首词在现在应该也是广为传颂的。
不过,当时之人谁会知道汪精卫后来的行径呢?伴随着他刺杀摄政王的事迹以及这首诗的流出,汪精卫一下子就出名了。
汪精卫的运气比较好。虽然是终身监禁,但他在牢里屁股还没有捂热,后来就发生了辛亥革命,紧接着清廷就倒台了。
1911年秋,清政府以宣统帝的名义下罪己诏,同时宣布大赦党人。同年11月,在袁世凯的开释下,汪精卫等人被释放。当然,这释放也是有条件的。
汪精卫重获自由后,与杨度组织“国事共济会”,呼吁停战议和,并主张让孙中山让权,推举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此时,汪精卫的革命立场已经有所摇摆。
这种摇摆在抗日战争时期变成了彻底的倒向,汪精卫在卖国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汪精卫曾经提出“不做官、不做议员、不嫖、不赌、不纳妾、不吸鸦片”的“六不主义”。
这“六不”中,姑且不论后“五不”,单就做官,他就越做做大,越做越偏离自己的初衷。社会复杂,人心多变,汪精卫的一生不是简单几个字就能概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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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刺秦,曹操刺董卓,精卫刺载沣!没死的都捞够了政治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