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地产被执行7945元,今年以来已被执行多次,涉及四川广西湖北等地

金融界 2024-08-22 17:27:23

据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2024年8月16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平南县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桂0821执2185号],执行标的7945元。

另据天眼查统计,2024年1月以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约10余次成为被执行人,案件遍及四川、广西、湖北等地。

所谓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所谓执行标的,是指案件中需要执行的金额。这个数字包括了被执行人需要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的本金、利息以及可能存在的迟延履行金等款项。

公开资料显示,金科地产成立于1994年,位于重庆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33971.5816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周达,任职企业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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