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让人有些“魔幻现实主义”的邻里纠纷引发了广泛关注。
北京的一名女子为了讨家中孩子欢心,花了十万块钱,买了一个15米高的恐龙模型,放在自家院子里。
没想到,这个大恐龙却让邻居十分崩溃,甚至吓得几天都没睡好觉。
于是,邻居一纸诉状将女子告上了法庭,要求撤走恐龙模型。
邻里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互帮互助的,可这件事怎么就闹到了法院呢?恐龙模型的存在究竟侵犯了邻居的合法权益,还是邻居的诉求过于敏感?这场纠纷背后,究竟谁更有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1.
事情发生在北京的一处住宅区。
女主人为了给孩子打造一个童话般的家园,花了10万元购买了一个巨大的恐龙模型。
这只恐龙足有15米高,站在她的院子里,昂着长脖子,龇牙咧嘴,十分逼真。
小区里的孩子们都很喜欢这个恐龙,时不时会跑到院子边上围观,甚至还有家长专门带孩子来看。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觉得这个恐龙很可爱。
住在隔壁的佟先生就不这么认为。
因为恐龙模型正好对着他家的窗户,每天一睁眼就能看到这个巨大的恐龙头,佟先生表示自己已经好几天都没睡好觉了。
他称这个恐龙模型让他感到非常不安,尤其是晚上,它的巨大身影让他觉得恐怖。
对此,佟先生多次向女主人反映,希望她能将恐龙模型移走。
女主人却表示,自己花了10万块买的模型,搬走是不可能的。
为了顾及佟先生的感受,她已经给恐龙的头部套上了一个布罩,这样就不会直接看到恐龙的脸了。
可佟先生依然觉得不舒服,认为恐龙的脖子和巨大身形还是让自己产生了心理阴影。
双方的沟通无果后,佟先生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他以“恐龙模型影响日常生活,构成妨害邻居权益”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主人将模型撤走。
2.
法律分析
从表面上看,这似乎是一起邻里之间的小矛盾,但背后涉及的法律问题却值得探讨。
佟先生的诉求是否合理?
他主张恐龙模型对其生活产生了“心理阴影”,要求对方撤走模型。
这类问题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86条的相关规定——相邻关系。
所谓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权利人,在行使所有权的过程中,必须尊重彼此的合法权益,不能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佟先生认为恐龙模型给他的生活带来了不利影响,尤其是心理上的干扰。
这类情况在法律上可以归类为“妨害排除”,即当事人因他人的行为受到影响,可以要求排除妨害。但这里的问题在于,恐龙模型是否真的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妨害”?
根据相关法律,妨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影响程度,通常包括噪音、污染、光线遮挡等客观因素。
而心理上的不适感,是否能够作为诉讼的依据,取决于法院的认定。
比如,如果模型真的让佟先生产生了严重的焦虑或恐惧,甚至影响了他的身体健康,佟先生可以尝试通过举证证明这一点,以此支持自己的诉求。
女主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在法律上,女主人将恐龙模型放置在自己的院子里,属于对自己财产权的行使。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只要她的行为没有违反公序良俗,或造成严重的公共安全隐患,她有权在自己的土地上摆放模型。
女主人在得知佟先生的投诉后,已经采取了遮挡措施,表明她实际上愿意做出一定的让步,尽量减少对邻居的影响。
法院在处理这类相邻纠纷时,通常会基于“公平原则”进行调解,既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要考虑到双方的合理诉求。
在这个案例中,法院可能会考虑恐龙模型的具体摆放位置、对佟先生影响的严重程度,以及女主人是否有其他解决方案。
3.
案件评论
有网友认为,恐龙模型的确有些吓人,但双方都不愿进一步让步,最终只能求助法律。
这起案件不仅反映了邻里关系中的矛盾,也提醒我们在行使个人权利时,不能忽视他人的感受。
虽然女主人有权在自己家中摆放模型,但也要尽量顾及邻居的生活感受。
而佟先生的恐惧感虽然存在,但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还要看其是否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恐龙模型对其生活造成了实质性的困扰。
邻里之间的相处是一门艺术,互相理解和包容是解决问题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