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据上海市房屋管理局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进一步方便租赁当事人办事,规范本市住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登记备案行为,完善住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登记备案制度,维护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现印发《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操作规定》(以下简称《操作规定》)。
据悉,该《操作规定》共18条,围绕《条例》要求,结合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和服务内容,从目的依据、适用范围、职责分工、信息系统、证明材料、办理方式、网签备案线下、线上办理、批量服务、资料管理、信息查询、数据共享和办理要求等方面进行了优化。
《操作规定》指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登记备案(以下简称网签备案)适用本规定。
《操作规定》明确,网签备案需有明确的起止日期,备案的有效期超过3年的,需重新备案。同一房屋或部位出租,备案间隔少于2个月的,应当至区租赁中心或社区受理中心办理,并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