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房产交易成本又一地取消普通住房标准

人民资讯 2024-11-20 10:52:05

转自:环球网

[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两部门于11月19日发布《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取消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的划分标准,并对相关税务问题进行了详细阐释。该新政策预计将有效降低房产交易成本,为购房者和业主减轻经济负担。

根据《通知》内容,个人销售住房的增值税和个人购买住房的契税将遵循《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于无法提供完整房屋原值凭证的个人住房转让,将按照转让收入的1%核定个人所得税。此项调整取消了原先对非普通住房转让收入1.5%的个税核定标准。

在增值税方面,新政规定个人出售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住房将免征增值税,而不足两年的住房销售则需按5%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至于契税,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住房,根据面积大小,将享受不同程度的减税优惠。

此项改革意味着长期以来存在的“豪宅税”将被废除,或将进一步激活改善性住房等市场需求。在此之前,深圳的非普通住宅,尤其是福田区、南山区的高端房源,即便购买满两年,也无法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且需缴纳较高的个税。

业内相关机构表示,新政策实施后,原被划分为非普通住宅的房产在交易过程中的税费将大幅降低。以一套过户价为1500万元的二手住宅为例,税费节省可达66.64万元。

此外,北京和上海近期也明确了类似政策。上海自12月1日起取消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的2%个税核定标准,调整为1%。北京同样自12月1日起取消普通与非普通住房标准,并对购买两年以上住房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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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1-21 08:39

    关键是9-24新政后,多孩家庭二套3%得税,是否可退2%。关系民生福祉。

  • 2024-11-21 04:16

    政府让利后,该降低中介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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