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荒唐了!浙江,一女子入住酒店,拿外卖时在酒店大厅跌倒,价值5万的玉镯被摔断。女子向酒店索赔遭拒绝。酒店:你自己摔碎了东西,管我们啥事?女子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01 案情回顾
浙江的李女士,从小就喜欢翡翠玉石,只是家庭条件不允许,她只能看着漂亮首饰眼馋。
终于上班赚钱了,李女士省吃俭用了一整年,不买衣服不买包的,还不容易攒下来5万块钱,买了一个心心念念的玉手镯,翡翠带飘花的。
戴上玉镯子后,李女士感觉整个人的精气神都不一样了,每天都干劲儿满满的。李女士越发觉得玉石养人,更是万分爱惜镯子。
那天公司安排出差,李女士忙完后回到酒店,已经晚上10点多了,可她没怎么吃饭,饿的前胸贴后背,就叫了个外卖。
没想到,外卖到了之后,上不去,打电话让她自己下去取。
李女士不太高兴了:“你给我送上来!”
外卖师傅解释说:“不好意思,这边的电梯要刷卡上下,我上不去呢。”
李女士就给酒店前台打电话,想让她们给送上来,没想到前台拒绝了:“女士,不好意思,现在人手不足,送餐的话,可能会比较晚,要不您自己来大厅取下吧。”
李女士没办法了,只能拿着房卡,穿着拖鞋下楼拿外卖。
从酒店大堂拿到外卖,李女士就往电梯走去,想着赶紧回房间吃饭。没想到,一不留神不知道踩到了什么东西,吧唧一声,李女士摔倒在地,外卖撒了,手上的玉镯子也碎了。
李女士顾不得身上疼,赶紧爬起来检查,镯子已经摔成了好几瓣。李女士气急了,埋怨酒店管理不到位,让自己摔到了。
大堂经理赶到后,连忙道歉:“对不住,对不住,要不这样吧,我给您免费升级下房间吧,算给您压压惊。”
李女士很不满意:“我差你那点房费吗?现在是我镯子碎了,5万块钱买的呢,你们得赔!”
经理当然不同意了,说:“这没有道理,你自己摔碎了东西,管我们啥事?”
李女士气笑了:“怎么不管你事,要不是你们不给送外卖,要不是你们地板太滑了,我能摔倒吗,我镯子能摔碎吗?”
酒店经理看她这样说,有点为难了,想了想说:“要不这样吧,今天的房费,我给免了,这事就算了吧。”
李女士不依不饶,坚决要求酒店赔偿玉镯的钱。酒店也无奈了,直接放话:“不赔!”
李女士一气之下,把酒店告上法庭,要求酒店赔偿自己购买玉镯的钱5万元。
02 法律分析
法庭上,李女士提出:自己摔倒是因为酒店的瓷砖太滑了,酒店方面既没有铺防滑地毯,也没有设立警示标志,就是失职。酒店则辩称:事发时,李女士穿着的是室内拖鞋,这种一次性的拖鞋本来就不适合室外穿着。李女士穿着这鞋子,在室外跌倒,与酒店无关。那么,这个事情,法律上会怎么看待呢?《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院在审理中认为,酒店作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确实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酒店要对所有发生在其场所内的事故承担责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酒店方面提供的监控视频和瓷砖日常维修保养记录,能够证明地面无湿滑、无明显障碍物,未发现酒店在安全保障方面存在明显过错。反而是李女士,穿着拖鞋,快速行走,个人疏忽是主要原因。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李女士全部诉讼请求。
03 案件教训
网友对此议论纷纷:穷疯了吧,自己跌倒摔碎了镯子,还要赖酒店?酒店就应该反告她敲诈勒索!
其实要我说,普通打工人小,最好少买华而不实的东西,玉镯子这东西,水太深了,买个几百上千的戴着玩玩也就罢了。本身玉的就怕磕碰,还花5万块钱买,也是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