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从省房地产业协会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和小区物业服务事项公示公开工作,省房地产业协会向各会员企业提出意见,要求做到件件有着落,条条有回复。
各物业服务企业、各会员单位应进一步提高整改问题的责任意识,对今年以来接受的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及消费者协会转办的投诉举报问题,应逐条核查,已经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尚未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同投诉人联系,尽快妥善解决。反映的问题涉及开发企业、供水、供热、供电、供暖等相关企业的应尽快协调联系,加快整改。因涉及部门较多等各种原因暂时无法解决的投诉举报问题,应及时同举报人联系,协商解决问题的方式和时间,并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汇报,以便协调相关部门,推进解决问题的速度。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住宅物业服务标准》的规定,在年度自我评价和客户满意度调查中,广泛听取业主意见,对业主反映问题及时妥善解决,提高客户满意度。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严格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管理的通知》(晋建房函[2024]893号)的规定,于2024年12月30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并及时更新需公示公开内容,使业主度过一个欢乐、放心的新年。
2025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充分利用“两节”期间,尽快解决好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确实做到群众投诉问题件件有着落、条条有回复,应公开公示的项目尽公开公示,让业主心中有数,减少疑虑。利用“两节”期间开展各种便民活动、联谊活动,密切同业主的关系,共同创建“建的好、管得好”小区,让群众真正有幸福感、获得感,营造安全、欢乐、祥和的“两节”气氛。(贺娟芳)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