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名年轻男子因为一场遗产继承纠纷,把前继父的家人告上了法庭。
这名男子2岁时随母改嫁,15岁时母亲和继父离婚,6年后继父去世,留下195万存款和3套房产。
男子以自己和继父在一个户口本上、喊了十多年“爸”为由,要求平分继父的遗产。
面对如此“魔幻”的操作,继父的家人当然是一口拒绝,男子一气之下把他们告上了法庭,法院的判决也让人大开眼界。
案情回顾这个案子的男主角阿亮,2岁时随母亲改嫁,继父李先生是个事业有成的生意人,尽管当时年纪不小,但他很喜欢阿亮的母亲周女士,觉得她温柔体贴,适合作为生活伴侣。
婚后,两人有了一个幸福的家庭,李先生对阿亮也很好,视如己出,甚至承担了阿亮的教育和生活费用。
生活并非总是风平浪静。十年后,李先生因一场投资失败,公司破产,家庭经济状况急转直下。本来幸福的家庭陷入了争吵和矛盾中,最终夫妻俩选择了离婚。离婚时,李先生的女儿留给了他抚养,阿亮则跟着母亲生活。
离婚后一年,李先生的事业又有了起色,还重新组建了家庭。
5年后,李先生因车祸意外去世,留下了195万元存款和3套房产。
就在李先生的家人沉浸在悲痛中时,阿亮却突然冒了出来,提出要分李先生的遗产,理由是自己和李先生“父子情深”,并且还在一个户口本上,理应有继承权。
李先生的家人自然是傻眼了。他们认为:继父子关系早就随着离婚结束了,阿亮也没有在这6年和李先生有任何实质上的来往,凭什么来分遗产?于是双方闹上了法庭。
法律分析这个案件的焦点在于:继子女在继父母去世后,是否有权继承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其中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还包括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这里的关键是“有扶养关系”。
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如果形成了扶养关系,即便父母离婚,继子女依然可以作为合法继承人。
那么,怎么判断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是否存在扶养关系呢?
这是一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问题。
在阿亮的案子中,李先生在阿亮从2岁到15岁期间,承担了阿亮的大部分生活和教育费用,实际上形成了长期的扶养关系。
从法律上来说,这个扶养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自动消失。
也就是说,阿亮确实有资格主张继承李先生的遗产。
但是,法院在审理时还考虑了其他因素。
比如,母亲和李先生离婚后,阿亮并没有继续和李先生保持密切的联系,也没有参与李先生再婚后的家庭生活。
而且,李先生遗产的大部分属于他和再婚妻子的共同财产,李先生的女儿当时还未成年。
法院最终裁定,李先生的遗产由妻子继承60%,女儿继承20%,父母继承15%,阿亮则继承5%的份额。
虽然阿亮对此判决不服,提起了上诉,但法院维持了原判。
案件评论有网友认为,“这男的太不要脸了,继父已经抚养他长大了,没要回报就算仁至义尽了,居然还想分遗产,太荒唐了!”
从法理上看,法院的判决并没有问题,继父子之间的扶养关系确实赋予了阿亮一定的继承权。
但从情理上看,李先生已经在阿亮的成长过程中尽了很大的责任,阿亮却在多年后突然冒出来要求分遗产,确实让人觉得有些难以接受。
这起案件提醒了大家,继承权虽然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但也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情理来判断。
如果阿亮和李先生离婚后依然保持联系,继续履行“父子”之情,也许他获得的继承份额会更多。
但现实是,阿亮在李先生去世后才主张这一权利,难免让人觉得有些“翻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