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不起!12万的奔驰车,就赔5分钱?

莎莎物语说 2024-12-07 14:10:34

北京的程先生,在拍卖平台上,竟然以1元的白菜价,拍下了一辆价值12万的奔驰车!

岂料没高兴一会儿,平台方突然单方面撤销交易,赔偿金更是令人大跌眼镜——只有5分钱!

男子大怒:这不是把人当猴耍吗?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呢?一起来看看。

一.【案情回顾】

程先生是个宅男,平常下班就喜欢窝在家里上上网,享受难得的清静。

这天正好是周末,他惬意地躺在沙发上玩手机,无意间刷到,有个拍卖平台正在拍卖轿车,他好奇地点进去看了看。

“一辆价值12万的二手奔驰车,起拍价只要1元钱!”

程先生抱着闲着也是闲着,不如试试运气的态度,拍了一单,结果意外中标,1.08元就拍下了这辆奔驰车!

看到显示竞拍成功,程先生不可置信地又看了好几遍,这才敢确认是真的。

他兴奋地叫妻子:“媳妇儿你快来看呀,我1块钱拍了一辆奔驰车!我这运气来了真是挡也挡不住啊!”

正在厨房忙碌的妻子,听到他的呼唤,也赶紧跑出来看,看完俩人都兴奋得手舞足蹈,以为捡到了一个大漏。

然而,就在程先生准备向家人,也分享一下这个好消息时,拍卖平台的电话来了。

平台方面表示:“由于拍卖过程中出现了错误,合同必须撤销,这辆车无法交付。”

程先生一听当然不干了!他气愤地说:“你们平台想咋说咋说,想撤销就撤销,这也太没有契约精神了!既然拍卖结果已经生效,就应该按规矩来,该交付交付,该赔偿赔偿!”

没想到平台却说:“我们可以赔偿,按照规定,只能赔偿成交价的5%,折算下来也就是5分钱。”

程先生一听更是气坏了:“赔5分钱,你们这是拿我当猴耍呢?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吗!”

随后平台就撤销了程先生的订单,程先生白高兴一场,他不能接受这样的处理方式,于是找来了媒体曝光此事。

谁知媒体介入后,平台又改口说:“拍卖出错是委托方的责任,他们不能接受这样的成交价,作为我们平台方,最多也只能赔偿300元。”

但程先生不能接受赔偿300元,他坚持认为,自己是通过合法途径中标的,拍卖方和委托方就应该承担责任,不能就这么算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解读这件事儿呢?

二.【案情分析】

1.卖家单方面撤销拍卖合同是否违法?

根据《拍卖法》,拍卖成交后,买卖双方应签署成交确认书,即使没有正式签署,也已形成预约合同关系。

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毁拍,构成违约,程先生有权要求赔偿。

同时,拍卖公司作为担保方,应对卖家毁拍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卖方单方面撤销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

2.程先生有权向拍卖平台要求赔偿吗?

根据《拍卖法》第四十条,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取得拍卖标的,可要求拍卖人或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拍卖法》第六十一条也说明了,拍卖人、委托人未说明拍卖标的瑕疵,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的,买受人有权向拍卖人要求赔偿。

因此,拍卖公司作为担保方,未能按时交付车辆,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连带责任,程先生有权向拍卖公司索赔损失。

三.【案件看法】

对于此事,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有人说:“有没有可能,别人是留着给李逵拍的,你说你一个李鬼去拍啥,懂的都懂!”

也有人说:“所以,1.08元就想得到奔驰车!自己觉得可能吗?!不要拿规则说事!任何规则,都必须合理!严重违背实际价值的事情,是不可能的!”

但也有人认为:“既然不让拿规则说事,那么规则的意义又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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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莎物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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