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管不住下半身惹的祸啊!
福建厦门一男子嫌生活无聊网上约妹子见面,结果刚在农庄碰面,直接激动到脑溢血,半身瘫痪后还把农庄告上法庭索赔12万。
法院最终判农庄赔6.3万,女网友和农庄各担15%责任。
你说这农庄冤不冤?
人家正常做生意,桌椅板凳都合规,结果客人自己情绪上头出事还得背锅。
现在法院判下来,公共场所都得多留个心眼儿了,保不齐哪天客人打个喷嚏闪了腰,老板都得跟着赔钱。
有网友翻出《民法典》说这叫"安全保障义务",可这义务到底划到哪条线才算合理?总不能客人自己作死还让商家兜底吧?要我说,以后约会不如约公园长椅,风吹日晒好歹能算"不可抗力"。这事儿大伙儿咋看?评论区唠两块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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