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在中国武侠小说的江湖人物构成中,女侠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常言,女子能顶半边天。又言,巾帼不让须眉。那些笑傲江湖、勇闯天涯的奇女子,无疑是支撑武侠文学的一支重要力量。没有女侠参与的江湖故事是不完整的,女侠为千古文人的侠义世界书写增添了别样的色彩。本文初刊《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6期,感谢河南大学张乐林教授授权发表。
摘要:明代邹之麟《女侠传》是探讨中国古代侠义观念发展的极具关键意义的一部著作,此书继徐广《二侠传》之后,独标“女侠”,将古代具有“侠气”的女子分成六类,并以“歧义性的替换”重新定义“女侠”,奠定了“女侠”在中国古代侠客发展史上的重要地位。在详尽剖析其整个“替换”的模式之后,此书进一步揭示出“节侠”对彼时以“节烈名侠”命名女性的社会风气具有开创性的意义,虽然其仍难以摆脱传统儒家思想的局限,但这样的观点被普遍接受之后,尤其是女性所特有的纤细而丰富的感情特质,更是引发了对原有以男性为主的侠客“江湖世界”体制的改变,对后来武侠小说“侠骨柔情”主脉的建立奠定了厚实的基础。
关键词:邹之麟;《女侠传》;女侠;节侠;情侠

中国的“侠文化”在明万历中叶产生了两个极具关键性的转变:一是唐李德裕提出“义非侠不立,侠非义不成”[1]的观点,试图以儒家的“正义”取代侠客的“义气”或“气义”,历经五代、宋、元、明初的酝酿,逐渐形成共识,侠客形象开始脱胎换骨,由负面走向正面;一是原本属于男性专称的“侠”,也随之扩大范围,开始加诸女性,正式开启了“女侠”的先声。刊刻于万历四十一年(1613)的徐广的《二侠传》,杂抄史传、笔记、丛书,标目“男侠”“女侠”二类,无疑最具代表性。
有关徐广及《二侠传》的研究,至今未有学者涉猎,本人已完成《徐广〈二侠传〉探论》一文,为其张目,相信能有助于学界对此书及明代的侠义观念作更深一层的分析与探究。不过,由于徐广对侠客的精神与面貌了解得较为疏阔,在论列“男侠”时未能“循名责实”,颇有笼统含糊之弊;至于论次“女侠”,亦过于迁就刘向《列女传》至明代吕坤《闺范》、黄尚文《女范编》的系统,虽有发现,却未能真正抉发其奥,尤其是对如何将原属于男性的专称转嫁于女性的转折过程缺乏细致的梳理。而较徐广《二侠传》流传更广的邹之麟《女侠传》,却呈现出更为清晰的脉络,格外值得重视。
一、邹之麟与《女侠传》《女侠传》共一卷,明邹之麟编,台湾图书馆藏有明末心远堂刊本及清顺治四年(1654)两浙督学李际期刊本。《五朝小说》《五朝小说大观》《续说郛》等丛书中皆有收录。此外,刊刻于明崇祯年间的《绿窗女史》卷9亦有收录。
邹之麟,字臣虎,号逸麟、昧庵老人,江苏武进人,万历三十四年(1606)丙午科解元,万历三十八年(1610)庚戌科进士,与韩敬、钱谦益、钟惺、夏嘉遇等人同榜,出于雷思霈门下,皆一时名流。《武进阳湖县志》载邹之麟“官工部主事,博学,负才名,书画为时所重,文章工小品,年八十余卒”[2],据此,邹之麟应活跃于明万历、天启、崇祯时期,甚至入清犹存。
其于《明史》无传。据《东林始末》《东林列传》《明史·夏嘉遇传》等书勾稽,邹氏虽富于才名,但品性有亏。万历四十年(1612)邹之麟分校顺天乡试,因循私卖放关节予童学贤,被绌降上林典簿,后复升工部主事。邹氏本浙党中人,此时遂依附亓诗教、韩浚的齐党,谋求晋阶吏部;因故未成,转与亓、韩交恶,攻诘甚力,甚至连累了同年的夏嘉遇、钟惺等人。最终乃至归附阉党,与张捷、张振孙、阮大铖等并获重用。
邹之麟的诗文、书画在当时甚为有名。《女侠传》共收录28人,分为“豪侠”“义侠”“节侠”“任侠”“游侠”“剑侠”6类,每类皆有《总论》领题,是第一部专门以“女侠”为标目的书籍,在当时广为流传。崇祯年间,秦淮寓客编次、刊刻的《绿窗女史》14卷,以古代女性这一特殊的文化群体为线索,广泛辑录历代有关女子生活、劳作、婚姻、爱情、才品、著撰等方面内容的丛书,其中特辟“节侠”(卷9)一门,将邹之麟的《女侠传》全书收录;刊刻于崇祯五年(1632)的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卷4《程元玉店肆代偿钱,十一娘云冈纵谭侠》中,提到“又有专把女子类成一书,做《侠女传》”[3],即指此书而言。又,明末贺复征《文章辨体汇选》卷293载有邹之麟《侠女传序》一文,颇疑此书本名为《侠女传》。《千顷堂书目》卷1著录邹某之《古侠女传》6卷,应即此书,以其6类为6卷。

邹之麟素有文名,故《女侠传》较徐广的《二侠传》更为声名远播。但两书的编纂意图,其实颇具相似性。《女侠传序》说:
举世儒也,传侠,侠,丈夫事也,传女不几刺缪乎?曰:儒其心,侠其骨,女其德,丈夫其行,可也。……嗟乎!世尽丈夫,予之愿矣。若曰举侠而世已鲜儒,举女而世已鲜丈夫。
邹之麟糅合“儒”与“侠”的特点,且欲“进女子为丈夫”,和徐广之意图打破“儒”与“侠”的界限,且强调“妾妇可为丈夫”是同出一辙的;但邹之麟比徐广更能精确把握“儒”与“侠”本质上的差异。“侠之取与然诺,修行砥名”,正是邹之麟标举的“侠”的特点,这与徐广泛泛然以儒家的立德立言立功称“侠”迥然不同。再者,同样是标榜女子,显然邹之麟对女性的评价远高于男子,正切合于明代对女性倍加垂青的潮流与风气。
邹之麟有意借“侠气”表彰女性,故28位女侠,分别部居,而各有统属,为豪、为义、为节、为游、为任、为剑,在对这些领衔的字词上,邹之麟还展开了巧妙的“歧义性的替换”,重构了所谓的“女侠”。

所谓“歧义性的替换”,是指中国语言往往具有多义性,即同一个字可以有多样的涵义,尽管这些涵义在本义、引申义与假借义的增衍过程中仍不难看出其关联,但运用时却有相当大的不同。邹之麟就是利用字义的转换与引申,对他所谓的各种侠重新作了定义。关于这点,不妨以《女侠传》中的6大类进行分别探讨。
(一)豪侠
“豪侠类”收有《漂母》《张耳妻》《齐姜》《僖负羁妻》《濑女》《文君》《梁夫人》7篇。“豪侠”之“豪”,本是巨大、狂放之意,如豪族、豪放,指势力庞大或行为纵放者。《鹖冠子·博选》的“德千人者谓之豪”[4],《淮南子·泰族训》的“百人者谓之豪”[5],都意味着优秀的人才,所谓“贤豪”“豪俊”是也。每个时代都一定有“名世者”出现,却是苦于无人媒合,能像庞公、水镜的人极少,“方诸女子,盖寥寥已”。
因此,“贤豪”在此转了一个弯,从“豪杰”转为能“慧眼识英豪”、能“天作之合”的人。漂母在韩信穷微之时,“饭信竟漂数十日”;张耳的妻子听从建议,决意嫁给张耳,并极力协助他,“以故致千里客”“名由此益贤”;齐姜在公子重耳“怀安”之际,大以为不可,故杀蚕妾、醉公子,方让重耳回到晋国;僖负羁的妻子判定晋国公子重耳非常人,故在曹公不以礼待之的情况下,劝其丈夫善待重耳,而后免祸;濑女在伍子胥逃难时,“知非恒人”,故餐之以饭,后因受疑与守贞而投濑以死;卓文君私奔司马相如,又故意在成都开酒肆、作佣保,以智慧获取卓王孙赀财,因而顿成巨富;梁红玉在韩世忠尚为小卒之时,知其“定非凡人”,故与之结亲,“资以金帛”,后果建功,为中兴名将。这七位女子的遭遇,虽有不同,但能慧眼识人却是共通的特点。故能慧眼识英雄、慧心助英雄的女子,即为“豪侠”。
(二)义侠
“义侠类”收有《如姬》《聂荣》《鲁保母》《魏乳母》《庞娥亲》5篇。“义侠”的“义”,邹之麟显然还是从儒家的“义”加以解释,但更强调其“无所求”的特点,“无所求”,即是“利他”,丝毫不以自身利害关系作考虑。义利之辨成为“义侠”的核心。
如姬为了报答信陵君替她报了杀父之仇的恩情,甘冒生命危险,盗出晋鄙兵符;聂荣不忍其弟聂政刺杀韩相侠累,而竟默默无闻,故出面认尸,自身亦遭杀害;鲁孝公的保母,在伯御作乱时,为了救鲁孝公而牺牲了自己的儿子;魏国公子的乳母,在秦悬赏千镒购求魏公子时,不为所动,抱持公子逃窜于草泽间,为乱箭射死;赵娥因其父为李寿所杀,蓄意复仇,终于等到机会,刺杀了李寿,甘受国法制裁。
这5位女子都是基于“义”,不惜冒险犯难。如姬感念于父仇而协助信陵君,聂荣有意显扬弟弟聂政名声,鲁保母与魏乳母基于母亲天性而救子,庞娥之志在于报杀父之仇,她们所施予的对象皆不外于家门之中,这显然是女子的社会性远较男子薄弱的缘故。
(三)节侠
“节侠类”收有《虞姬》《绿珠》《段东美》3篇。“节侠”的“节”,就是“节操”,而表现在君臣、父子、夫妇三个不同层面上,各有差异。
邹之麟序列了为项羽自刎而死的虞姬,为石崇而坠楼自杀的宠妾绿珠,以及青州歌妓段东美。项羽和虞姬、石崇与绿珠、薛宜僚与段东美,都不在“君父夫”的关系之内,而属于主人与宠妾、书生与歌妓的关系,女子本无殉节的义务。邹之麟所定义的“节侠”,与后来为人所重视的“为夫”尽节的贞烈女子有很大的差异。
(四)任侠
“任侠类”收有《昭君》《木兰》《莒妇》《缇萦》4篇。“任侠”是从《史记》《汉书》开始直到后代史书、传记,对侠客行为相当普遍的形容。据《二十四史侠客资料汇编》统计,在史书中言及“侠”的475次中,“任侠”最多,有129次,占约27%。[6]历来对“任”字的解说不一,《说文解字》以“保”为释,而“保”是“养”的意思,段玉裁注“引伸之,凡儋何曰任”[7],意谓能担负重任、急人之急者。不过,“任”字尚有两层歧义:一是朋友相交之道,曰“信任”;一是狂放无检束,曰“放任”。裴骃的《史记集解》,注解《史记》中季布“为气任侠”时,引孟康的“信交道曰任”,如淳的“相与信为任,同是非曰侠”,又谓“所谓权行州里,力折公侯是也”,正说明了这两个不同的涵义。[8]
“让”是不与人争,“任”是承担重任。邹之麟列举王昭君、花木兰,昭君之不与宫妃争宠、木兰之“廉退”皆是“让”;特别列举为了报莒子杀夫之仇,在齐兵攻打纪障时,以纺绳投诸城下,引齐兵入城,而使莒子出奔的莒妇人;为了营救身陷肉刑的父亲,上书汉文帝废除肉刑的缇萦;而此四人,皆能以女子之身,承担君、父的重任,正符合《总论》强调的“让而能任”。
邹之麟利用了“任”的多义性,将“任气使性”的“任”,别解为“责任”的“任”,从而定义了“任侠”。
(五)游侠
“游侠类”收有《陶母》《泽妪》《络秀》《独孤氏》4篇。
“游侠”之“游”,《说文解字》以“旌旗之流”[9]为解,但后世对此一“流”字另有两种不同的解说:一是指旌旗周边附带悬垂的装饰物,即“旒”;一是以旌旗之游,随风飘扬,变动不居。前者可以引申为交游之多;后者则引申出游动、游离、居无定所之意。
《陶母》叙述了陶侃的母亲剪发剉席,以供接待的事迹;《泽妪》则叙述泽妪因见刘道真为非常人,故尽力款待之;络秀本是富人之女,因见周浚之贵盛,杀猪宰羊,以供其及从人饮食,且愿意嫁给周浚为妾,其后生子,表明态度,一定要其子照顾娘家之人;独孤氏因其夫李昌夔好装饰门面,猎狐时出女乐二千人,为其助威。这几位女子都以协助其子、夫、父有成而著名,等于是替其家人广交游。于是,原本“游侠”中游离、游动的涵义消失,而成为交游,且是佐其家人之交游。这几位女子,颇类于《豪侠》中的女子,都具有慧眼识人之明,但广其交游,借结声气,则稍见不同。
(六)剑侠
“剑侠类”收有《红线》《聂隐娘》《贾人妻》《三鬟女子》《车中女子》5篇,但只列其目,未附其文,而云“俱见《剑侠传》”,显然是依据王世贞的《剑侠传》而来,但《三鬟女子》一篇,《剑侠传》本作《潘将军》,盖因此为女侠传记,不能阑入男子,故略加修改。《剑侠传》现存最早的本子是刊刻于明代隆庆三年(1569)的履谦子刻本,据考证,乃隆庆、嘉靖、万历间名士王世贞所编[10],流传甚广,因此《女侠传》此类就只书篇题,而不附文字。
“剑侠”的“剑”,据王世贞《剑侠传小序》[11]所说,实为“宝剑”及“剑术”,他认为“习剑者”可以如专诸、聂政之所为,刺杀一些“城社遗伏之奸”。据杨伦详考,王世贞因其父王忬为严嵩害死,既“不能公开为父亲鸣冤,又不能对当权的严氏父子采取任何报复行动,惟有借助文字来摅愉其郁,抒发胸中愤懑之气,于是采集剑侠快意恩仇的故事,编成《剑侠传》一书”[12],应是可信的。不过,邹之麟显然与他持论不同。
尽管邹之麟和王世贞都引用了鲁勾践对荆轲“不讲于剑之术也”的典故,但王世贞所重者在击剑之术,而邹之麟则强调源自道教的“剑术”。《总论》中所提到的“白日杀人都市”的神奇,“傅以刀圭”(化尸粉)的诡怪,见于《聂隐娘》;“千里度城郭”的神行术则来自《红线》,几乎都是具有浓厚道教意味的“道术”,故其云“始仙而鬼,神其术者邪”,用于刺杀“魑魅不轨”,岂非更是轻而易举?王世贞的《剑侠传》共收33人,其中的女性剑侠有越女、车中女子、聂隐娘、荆十三娘、红线、三鬟女子、贾人妻、张训妻、董国度妾、解洵妇10人,但邹之麟仅选其中《红线》《聂隐娘》《贾人妻》《三鬟女子》《车中女子》5篇,恰巧都是其中道术高强、行事诡奇,近于仙鬼之间、具有不可思议能力的女子。以《聂隐娘》为例,其中就包括了飞剑术、剑丸、白日杀人术、变化术、隐身术、变身术等,当然就不是击刺的剑技可以相提并论的了。以此可见,邹之麟的“剑侠”,实际上就如同台湾学者林保淳在《唐代的剑侠与道教》[13]中所论述的,就是具有道术的女子。

《女侠传》是中国第一部以女性侠客为主题所纂辑的专书,尽管邹之麟试图从糅合“儒”与“侠”的角度论“侠”,似未能逸离徐广《二侠传》的范畴,但是却代表了明代中叶的文人学者,在李德裕《豪侠论》的启发下对于侠客的期待,这相较于王世贞《剑侠传》只关注于击刺的“剑术”,无疑往前迈进了一步。而邹之麟能分辨出“儒”与“侠”气性与行为上的差异,自然也较徐广全然不加甄别地以符合儒家的一德一行一功者为“侠”更能提纲挈领,这对于后来侠客形象的重塑具有开创性意义。
当然,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徐广、邹之麟特别明标“女侠”,将原来专属于男性气性形容的“侠”字转嫁于女子身上,更是中国古代备受儒家道德观念束缚的女性的一种解放。但相较于徐广泛然无别地直接延续刘向《列女传》的标准论列“女侠”,邹之麟以“豪”“义”“节”“任”“游”“剑”为标准,尽管还是无法完全脱离儒家思想的牢笼,却也在他“歧义性的替换”策略下,在某种程度上突破了旧有的框架。其中尤以“节侠”最具代表意义。
“节”在传统儒家的观点中,就女子而言,就是关于自身清白节操的坚守,这是从刘向《列女传·节义》开始就已经逐渐形成的传统。邹之麟虽亦援用了类似的观点,却将“节”的表现从女性为君为父为夫的框架中挣脱开来,特别强调其“守节”的对象是“外人”,这超越了过去女子对家门、宗族的谨守。
邹之麟的观点是值得重视的,但始终还是无法扭转整个从《列女传》而下的传统。我们从明代桃源醉花主人《别有香》对“烈”和“节”的区别中,可以发现其异趣:
然怎么的叫做烈妇?如丈夫一时被贼杀了,强逼他从,他便决烈起来,或堕崖、或刎颈、或赴水,宁可一死,不受贼污。
又怎的叫做节妇,如丈夫得病身故,想其平日恩爱,生愿同衾,死愿同穴。虽公姑劝他另适,他一心无二,或毁容、或封发、或绝迹;生一日,守一日,活一年,守一年,直至死而后已,这叫做节妇。[14]
《别有香》是明末的色情小说,居然也如此看重“节”“烈”,且严格限定于“丈夫”的对象,足以代表当时主流的“节”的观念,而邹之麟让女子可以超越家门、宗族的范围而目之为“节侠”,不能不说是一种突破。在明代文人的集子中,贞女、烈妇的相关记载简直多到不胜枚举的地步,《绿窗女史》中,索性就将皇甫谧《烈女传》、李梦阳《六烈传》、汪道昆《七烈传》等节烈女性编入“节侠类”。《石点头》中描绘的申屠希光,在手刃仇人方六一之后,痛哭“董郎董郎,亏你阴灵扶助,报你深雠,保我节操”[15],而绝命书亦道“彼以委禽相诱,女以完璧自坚”[16],念念难忘,且引以为豪的,无非“贞节”而已。当然,这不免反映了当时社会上普遍存在的父权意识,邹之麟虽欲有所突破,还是无法扭转大局。
不过,邹之麟如此的尝试还是很有意义的,一旦时移世易,观念改变后,也未尝不能在后代产生极大的影响,不过,这却是数百年之后的事了。

自唐传奇盛传进士与娼妓的恋情以来,中国人对女性的品论产生了重要的转折,女子敏锐而丰富的情感世界,开始为时人所重视,故李娃、莺莺、霍小玉等形象流传不歇。到了明代,在阳明心学的推波助澜下,“情”,尤其是男女之情,更获得了前所未有的重视。汤显祖的《牡丹亭》风行海内,杜丽娘与柳梦梅的恋情基本上还是在杜家的花园中(梅花庵)开展的。柳梦梅所寓止的梅花庵,在杜宝移官后,实际上已跳脱了杜宝闺门的范畴,故方有机会开展恋情,而寻常闺阁女子,恐怕绝无此等机会,这也就是为何明清小说中许多男女邂逅、偷情私会的场合,经常会安排在佛教庵寺或民俗节庆的缘故。
“侠”是以外在社会为舞台的,世界上绝没有隐遁于山林或幽居于蓬门的侠客,因为侠客所联系的人际关系,天然即建立在外在社会之中。女子被称为“侠”,自然就必须走出闺门,与外在社会产生互动和关联。事实上,即便是为君为父为夫而“节烈”的女子,往往也是源于外在社会的剧变而影响到其行止的,邹之麟谓“盖至于节,天下之事解矣”,正指此而言。
然而却有一种女性可以超越闺门所限,而与外在社会的人与事产生互动和关联,那就是娼妓。从空间的角度而言,妓院是闺阃中的女子交接外在社会人事最重要的场域。尽管妓院可分成三六九不同的等级,而妓女的出身、来历也各有不同,但受人传诵的妓女,却无一不是貌美而经过严格闺门礼仪培训的女子,从居处、行止到才艺,无不在仿效闺阁佳人,甚至比闺阁佳人更具有魅惑力,以至成为寻芳客趋之若鹜的对象。
娼妓因职业的关系不得不交接许多社会人士,而像《卖油郎独占花魁》中的秦重,恐怕是作者臆造的成分更大些。[17]因此,在喧腾一时的传说中,名妓相与的对象非富即贵,尤其是书生、才士,最传为美谈。除了书生、才士外,其实娼妓所结交的对象还有一种人物是格外值得重视的,那就是侠客。侠客行游江湖,意气纵横,从不以青楼冶游为忤。钱谦益的《列朝诗集小传》中,亦载孙瑶华与江左大侠汪景纯交往之事,景纯“忧时慷慨,期毁家以纾国难”,而“灵光(瑶华字)多所佽助”[18]显然就是受到汪景纯影响的。在《列朝诗集·闰集》中,诗妓而以侠名的亦不少,如金陵妓赵燕如“性豪宕任侠,数致千金数散之”[19],沈勾章许其“不但平康美人,使具须眉,当不在剧孟、朱家下也”[20];马湘兰“性喜轻侠”,王穉登誉其“轻钱刀若土壤,居然翠袖之朱家;重然诺如丘山,不忝红妆之季布”[21];郝文珠有“侠士风”[22];薛素素“善弹走马,以女侠自命”[23]等皆是。
娼妓而可以“名侠”,在徐广的《二侠传》中,已著录李娃、霍小玉、张盼盼、琴操、杨娼、义娼、马琼琼7位。在邹之麟的《女侠传》中,《豪侠》中的梁红玉、《节侠》中的段东美都是娼妓。其后,冯梦龙《情史·情侠类》的14人中,竟有红拂、梁红玉、瑞卿、冯蝶翠、东御史妓、吴进士妓、娄江妓、邵金宝、严蕊、薛希涛10位,皆是娼妓。其比例之高,不容忽视。
走出闺门的女侠,一方面受其交接的不同类型的侠客人物濡染,学得其仗义的精神;一方面也以其丰富而细腻的情感,让侠客体认到其生命世界中原有而过去从未被正视的情感内涵。其中,“秦淮八艳”中的名妓马湘兰(1548-1604),其人其事更在《二侠传》《女侠传》成书之前是一个相当重要的观察指标。
马湘兰是活跃于嘉靖、隆庆、万历之间的金陵名妓,工诗文、善画兰,艳名甚著,“凡游闲子沓拖少年走马章台街者,以不识马姬为辱”[24]。她与当时名士王穉登(1535-1613)的恋情,颇受时人瞩目。王穉登少年成名,广爱交游,夙有侠士之风。当时有个贪墨的官吏,借故以小事勒索马湘兰,王穉登尽力相助,脱其于危难之中,使马湘兰备感“王家郎有心人哉”,因此终其生对王穉登情深意厚,念念难忘。既已受人帮助,马湘兰也同样愿意尽力帮助他人,“虽缠头锦堆床满案,而金凤钗、玉条脱、石榴裙、紫襦裆常在子钱家,以赠施多,无所积也”[25],也因此博得“侠名”。可惜的是,走马章台已久的王穉登晚年潜心向佛,始终未能接纳马湘兰,遂使其抱憾而终。但从王穉登后来所写的《马姬传》来看,情深辞切,可看出王穉登的心中曾掀起情感波澜。
王翠翘的事迹,颇见于明、清文人的传述[26],叙述临淄妓女王翠翘设计协助官军平服徐海之乱的故事。故事中的王翠翘展现出来的是另一种特质——智慧。尽管在《列女传》的系统中已开始注重女子的智能,刘向特列《仁智》一门正是代表,但历朝历代未必会特别予以强调,“女子无才便是德”之说始终是根深蒂固的观念。[27]但至明代中晚期,情况有了较大的变化。冯梦龙在《智囊补》一书中特别辟了《闺智》一门,[28]显然他是反对“女子无才便是德”观念的,且刻意将“才”导向“智”。《闺智》下分《贤哲》《雄略》两部,如此划分是有意为之的,所谓“贤哲者,以别于愚也;雄略者,以别于雌也”[29],刻意将原属于男性的智略转到女性身上的意图至为明显。而这些具“雄略”的女子,部分亦被称为“侠”,《齐襄王后》《莒城妇》《洗氏》《申徒希光》《谢小娥》《红拂女》《沈襄妾》《木兰》等,都在徐广的《二侠传》中;而《莒妇》《木兰》则在邹之麟《女侠传》的“任侠类”。这些具有“雄略”的女子,也在当时的小说中得到淋漓尽致的描写,如谢小娥之见于《初刻拍案惊奇》[30]、沈小霞妾之见于《古今小说》[31]、申屠希光之见于《石点头》[32]、王翠翘之见于《型世言》[33],几乎占了“侠女”的大半,可见对女子智略的强调,实际上是自“侠女”伊始的。《雄略》中也收录了王翠翘的事迹,诚如小说中所说,王翠翘实为“天壤一奇女子”[34],而“奇莫奇于柔豺虎于衽席,苏东南半壁之生灵,竖九重安攘之大烈,息郡国之转输,免羽檄之征扰”[35],可谓是称赞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了。
王翠翘的行事,显然与谢小娥、闻淑女、申屠希光不同,谢小娥是为报父夫之仇,闻淑女以智计周全其夫沈小霞,申屠希光是为丈夫报仇,而王翠翘却在建立事功后,觉得愧对徐海,故而投海自尽,其为朝廷建功的“义”却明显未受重视,反而在“死报徐明山”[36]上被大力渲染。据陈益源考证,徐学谟的《王翘儿传》应是最早记述王翠翘事迹的文章,其后为各家辗转删削传抄,并改编为小说、戏曲。[37]在《王翘儿传》中,徐学谟以外史氏之名,发表了评论:
悲夫!翘儿以一贱倡,能审于顺逆,身陷不测,竟灭贼以报国,诚伟烈矣。太史公曰:“祸之生,由爱姬殖。”则海之谓也。而翘之卒以死殉海,其或可附于坠楼之义也乎?[38]
从整个故事中看来,王翠翘建有殊功,诚如胡宗宪的祭文所说,“顾予之功,维尔之功”,没有王翠翘,海寇根本无法清剿;但具有如此殊功的女子,只不过是因出身于娼妓,居然就被胡宗宪当成玩亵的对象,有功不赏,进而狎侮,弄得“席上哄乱”,更将其“赏赐”给彭宣慰,岂非等如李甲之将杜十娘卖与孙富?是可忍,孰不可忍?女侠之骨鲠,同现于王翠翘与杜十娘之投海投江中,宁让于须眉?胡宗宪后来的悔悟,“尔之死,实予死之”却也喻示了娼妓悲惨的宿命。

娼妓与良家妇女当然是有极大差异的,《二侠传》与《女侠传》中有不少娼妓被目为“侠”,但真正能获得时人认可的,还是一些能谨守“贞节”的女子,“从良”的娼妓自始至终最多也只能取得“妾”的地位。在这里,“贞节”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即此,邹之麟在《女侠传》所标榜的“节侠”,虽具有崭新的见识,足以让女性摆脱家庭、宗族的困境,但在明代特重妇女“贞节”的主流观念下,依旧回归于传统的格局中。不过,却也可以引导我们去窥探其后来的演变轨迹。
在此,我们不妨以成书于清初的《侠义风月传》来作说明。书中的女子水冰心无疑是作者特欲标榜的女侠,[39]其行事也符合当时对女子智慧的重视,水冰心周旋在叔父水运、纨绔子弟过公子的威逼利诱中,她先是利用水运“一字不识”的弱点,变造庚帖,以“移花接木”之计豁免了自身的危机,面面俱到,稳占情理,不但使水、过二人无所施其诡计,连县尊也不得不深感佩服;继而又能“预知祸福”,警觉到“鼓乐声里含有一团杀气”[40],当机立断,回轿而去,破解水、过的阴谋;其后再巧施“偷龙转凤”之法,使过公子徒然抢到一轿石块而已;更于巡按欲强行婚配时,假自杀,真抗辩,又暗中上告,三管齐下,乃使巡按词穷理屈,不得不改易判决。[41]水冰心一介弱质女子,展现出她“及至临事作为,却又有才有胆,赛过须眉男子”[42]的智慧,水冰心的塑造正与冯梦龙在《智囊补》中将女子才德转向于“雄略”的趋势相同。
万历年间以后,情感的因素逐渐受到重视,无论戏曲、小说,或是杂纂类的丛书,都对男女之情格外关注,其中较重情欲的部分,则流衍成色情小说,但大体上还是以强调情感之专一与互动者为主,明末清初“才子佳人”小说风行一时,可以概见。“才子佳人”小说虽承续唐传奇之风,以书生型人物为主角,但娼妓基本上已渐渐潜消,取而代之的则是官家闺阁的千金,这是很容易理解的,毕竟“才子佳人”小说中佳人“才情德貌”的“德”,依旧是从“贞节”而来的,娼妓显然不可能胜任。但此时也开始出现了男侠与佳人的互动。
侠女内心的感情世界,显然不会逊色于一般女子,即如《绿牡丹》一书,全书的脉络以骆宏勋和花碧莲的婚姻为主线,骆宏勋的英雄气格自是男侠写照;而花碧莲以“山东陆地有名响马”[43]之女的身份,武艺超群,已属女侠,然而其借卖解而涉入江湖,则是为了寻求一段“立志不嫁庸俗,必要个英雄豪杰不(方)遂其愿”[44]的姻缘。此处的“江湖”,显然已不完全是英雄叱咤风云的场所,亦是有情人儿女情长的天地。因此,作者除了叙述花碧莲“生城(成)倾国倾城貌,长就乘(沉)鱼落雁颜”[45]外,还在第20回《四望亭上女捉猴》中通过细腻委曲的描写,将花碧莲的小儿女情态缕缕述尽,为全书充斥的武打凶杀场面添注了旖旎的风光。此外,即便是鲜少谈情说爱的“侠义公案小说”,如《三侠五义》中丁月华与展昭的一场对手戏,虽说毫无旖旎风光,但比武订情,双方自是情投意合。当然,《儿女英雄传》中的安公子安骥,是绝对称不上侠客的,但是,作者却借此推衍出一段议论:
这“儿女英雄”四个字,如今世上人,大半把他看成两种人,两桩事,误把些使用气力、好勇斗狠的认作英雄,又把些调脂弄粉、断袖余桃的,认作儿女。所以一开口便道是某某英雄志短,儿女情长;某某儿女情薄,英雄气壮。殊不知有了英雄至性,才成就得儿女心肠;有了儿女真情,才做得出英雄事业![46]
《儿女英雄传》全书相当的迂腐固陋,但强调“儿女真情”,无疑为后来武侠小说的“侠骨柔情”两大主脉铺垫了坚实的基础。
女侠的出现,不仅让男侠体悟到情感的必要性,也让侠客的造型有了本质上的转变,在《水浒传》中魁梧威武、六块肌式的侠客,显然难以与女侠激荡出爱恋的火花。阎惜姣之所以嫌弃黑矮瘦的“黑宋江”,而与张文远情深意蜜,是因为张文远“生得眉清目秀,齿白唇红”[47]。从《水浒传》跳脱开来自成一格的《金瓶梅》中本只是配角的西门庆以“潘驴邓小闲”跃居成为男主角,“潘安的貌”摆放在第一位,其趋势可想而知。[48]自《金瓶梅》而下,许多小说中男主角的外貌几乎都英俊潇洒、唇红齿白,以书生型男性为主角,以爱情为主脉的小说姑不必论,即便是侠客造型也多半难以自外于此。其中,《弁而钗·情侠纪》中的张机,“雅度从容,毫无卤莽气象”[49],是个允文允武的英雄侠客,连敌对阵营中的王飞豹,一见其面,都愿“得婿如此足矣”[50],其后阵中连擒女英、女杰二女,成就了“双娶”的姻缘,正是其题卷所谓“可见儿女之情,虽英雄亦不能免”[51]。
英雄多情,自然使英雄的形象塑造产生各种变化,在才子佳人小说强调“郎兼女色”[52]的影响下,男性侠客(主要是主角)逐渐沾染上“妩媚”的色彩,铁中玉就有“铁美人”之绰号。大体上,草莽气息愈重的侠客,愈见其粗犷豪迈,保留较多的阳刚性格,而且较少有感情方面的波折;而愈近庙堂,与官僚体系愈接近的英雄,面貌也愈温文儒雅,于情感上亦愈波澜起伏。

综上,明代中叶以来,延续着唐人小说中对女性情感的关注,尽管还处在以刘向《列女传》为主导的传统观念范限下,但女性的殊异性已开始获得前所未有的重视,有关女性诗文、生活、用物、规范、传记的著作,无论是总集、合集、别集都显著增多,充分彰显出一个时代的特色。
徐广与邹之麟都是试图从儒家思想的角度重构“侠客”面貌,但是他们对侠客的理解与认知,还是相当模糊、笼统。徐广泛然无别地将有言有德有功之人目为“侠客”,而对女性之符合《列女传》规范,尤其是“贤明”“仁智”“节义”者多所称扬,且目之为“女侠”。邹之麟较诸徐广是更为严谨与精确的,他以“歧义性的转换”方式,重新定义了本属男性专称的“豪”“义”“节”“任”“游”“剑”字义,使得女侠的面目更为清晰明朗;尽管仍不免有削足适履的现象,却奠定了“女侠”不可摇撼的地位。
除开徐、邹二人无法避免地受到传统观念制约的部分而言,他们共通的特点在于:(1)将具有“道术”(剑术)的女子目为“女侠”;(2)特别着重于表彰具有“智慧”的“女侠”;(3)强调“女侠”丰富而真诚的情感。而贯穿于这三项特点的一个明显现象,则是他们有意将女性从单一的家门、宗族的桎梏中解放出来,一切道术、智慧、情感的施与对象,都落实于外在社会的范畴中,而这与侠客以外在社会、人际脉络为舞台,是合拍共振的。深锁于闺门的女子,自此开始昂首阔步地迈开走向社会的脚步,而无惧无畏于传统对女性的评议。
显然,首先举步迈向社会的女子中娼妓是重要的一支。女侠的出现,正是由于娼妓可以相对自由地与外在社会人脉发生关联,一方面自身感染到侠情侠气,另一方面也对外在社会,尤其是属于侠客的人物,产生了重要影响。
此重要影响,表现在女侠可以施用道术、智慧或情感的投射,直接涉入社会群体,乃至于国家、朝廷。这不但使女性得以突破传统礼教的樊篱,在社会上寻得安身立命的所在,展示出其未必让于须眉的智慧与能力,更重要的是也连带影响到了男性侠客。
这一影响,是女侠以其特有的丰富而细腻的情感,触发了男侠内心原亦具有却始终自我压抑的情感,使得男侠也体认到了未必会与其侠行义举有严重冲突的内心深处的情感需求。男侠情感的火苗一旦开始燃烧,自然使得男侠从外貌到行止都有了相应的改变。粗鲁不文、莽撞豪强的魁伟侠客,通过爱情的浸润潜化,在彼时小说家的笔下开始逐渐文士、书生化,除面貌英俊、温文潇洒外,复又饱读诗书、经纶满腹,与美貌多情、坚贞自守的女侠相得益彰,为后世武侠小说的“侠骨柔情”主脉的建立奠定了厚实的基础。
当然,我们也不能忽视在这样的趋势下,传统礼教的约限还是如影随形的,女侠的情感尽管丰富而敏锐,但施与对象往往只能在男侠一人,且对“贞节”的重视,亦不会逊色于一般的节烈女子。也因此,不符“贞节”原则的娼妓型侠客,在完成其开创之功后,便逐渐淡出了侠客的世界。
注释
[1]李德裕撰,傅璇琮,周建国校笺:《李德裕文集校笺》外集卷2,北京:中华书局,2018年,第788页。
[2]王其淦,吴康寿修,汤成烈,等纂:《光绪武进阳湖县志》卷23,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583页。
[3]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卷4,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42页。
[4]黄怀信:《鹖冠子校注》卷上,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第8页。
[5]刘安等编著,高诱注:《淮南子》卷20,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225页。
[6]龚鹏程,林保淳:《二十四史侠客资料汇编》,台北:学生书局,1995年,第291页。
[7]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379页。
[8]司马迁:《史记》卷100,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2729-2730页。
[9]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314页。
[10]杨伦对此有相当精详的考证。杨伦:《剑侠传校证》,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12年。
[11]王世贞:《弇州山人四部稿》卷71,影印文津阁四库全书,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428册,第29页。
[12]杨伦:《剑侠传校证》,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12年,前言第7页。
[13]林保淳:《纵横今古说武侠》,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17年,第158-180页。
[14]桃源醉花主人:《别有香》,《思无邪汇宝》(八),台北:台湾大英百科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第30页。
[15]天然痴叟:《石点头》卷12,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2000年,第306页。
[16]天然痴叟:《石点头》卷12,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2000年,第307页。
[17]清代的李渔在《无声戏·人宿妓穷鬼诉嫖冤》中,就着实对类似的“花魁梦”,作了深刻而直接的批判。
[18]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闰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759页。
[19]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闰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763页。
[20]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闰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764页。
[21]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闰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765页。
[22]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闰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769页。
[23]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闰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770页。
[24]王穉登:《马姬传》,潘之恒:《亘史钞》外纪卷4,《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第193册,济南:齐鲁书社,1995年,第530页。
[25]王穉登:《马姬传》,潘之恒:《亘史钞》外纪卷4,《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第193册,济南:齐鲁书社,1995年,第530页。在《马姬传》中也记载了“乌江一少年游太学,慕姬甚,一见不自持,留姬家不去。俄闻门外索逋者声如哮虎,立为偿三百缗,呵使去。姬本侠也,见少年亦侠,甚德之”一事,可见娼妓与侠士的相互影响。
[26]如徐学谟的《王翘儿传》、冯梦龙的《智囊补》、余怀的《王翠翘传》等,均有记载,相关的小说主要有《型世言》卷7《胡总制巧用华棣卿,王翠翘死报徐明山》(《幻影》第7回作《生报华萼恩,死谢徐海义》)、周清源《西湖二集》卷34《胡少保平倭战功》及清代青心才人之《金云翘传》。有关研究参见陈益源:《王翠翘故事研究》,台北:里仁书局,2001年。
[27]相关讨论参见刘咏聪:《“女子无才便是德”说的文化涵义》,《女性与历史——中国传统观念新探》,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95年。
[28]冯梦龙:《智囊补》卷25,《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第135册,济南:齐鲁书社,1995年,第700页。
[29]冯梦龙:《智囊补》卷25,《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第135册,济南:齐鲁书社1995年,第700页。
[30]《初刻拍案惊奇》中虽未明指谢小娥为“侠”,但其引诗“侠概惟推古剑仙,除凶雪恨只香烟,谁知估客生奇女,只手能翻两姓冤”,以小娥与“剑仙”相提并论,其意可见。
[31]《古今小说》卷40《沈小霞相会出师表》亦未明言沈小霞为“侠”,但冯梦龙亦将之列于《情史·情侠》中。
[32]《石点头》第12回《侯官县烈女歼仇》有“饱学书生垂命日,红颜侠女断头时”之诗,且盛道其受封为“侠烈夫人”之事。
[33]《型世言》第7回《胡总制巧用华棣卿,王翠翘死报徐明山》称王翠翘为“义侠女子”。陆人龙编著,崔恩烈,田禾校点:《型世言》,济南:齐鲁书社,1995年,第60页。
[34]陆人龙编著,崔恩烈,田禾校点:《型世言》,济南:齐鲁书社,1995年,第68页。
[35]陆人龙编著,崔恩烈,田禾校点:《型世言》,济南:齐鲁书社,1995年,第68页。
[36]陆人龙编著,崔恩烈,田禾校点:《型世言》,济南:齐鲁书社,1995年,第59页。
[37]陈益源:《王翠翘故事研究》,台北:里仁书局,2001年。
[38]徐学谟:《王翘儿传》,梅鼎祚纂辑:《青泥莲花记》,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66-67页。
[39]例证极多,如《侠义风月传》第6回的“瓜田李下,明侠女之志”、第7回的“烈男侠女”、第9回的“义骨侠肠”、第18回的“义夫侠妇”等皆是,不烦赘举。
[40]名教中人编次,廖祖灿点校:《好逑传》,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2005年,第32页。
[41]名教中人编次,廖祖灿点校:《好逑传》,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2005年,第76页。
[42]名教中人编次,廖祖灿点校:《好逑传》,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2005年,第19页。
[43]佚名:《绿牡丹》,清道光刊本。
[44]佚名:《绿牡丹》,清道光刊本。
[45]佚名:《绿牡丹》,清道光刊本。
[46]文康著,泽润点校:《儿女英雄传》,南京:凤凰出版传媒集团,2008年,第3-4页。
[47]施耐庵,罗贯中:《水浒传》,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年,第262页。
[48]兰陵笑笑生:《金瓶梅》,明崇祯刻本。
[49]醉西湖心月主人:《弁而钗·情侠纪》,延吉:延边出版社,1998年,第55页。
[50]醉西湖心月主人:《弁而钗·情侠纪》,延吉:延边出版社,1998年,第55页。
[51]醉西湖心月主人:《弁而钗·情侠纪》,延吉:延边出版社,1998年,第47页。
[52]素政堂主人:《玉娇梨序》,夷荻散人编次,冉休丹点校:《玉娇梨》,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5页。
(孟云飞转自《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