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期,我需要搬走吗?》
嘿,家人们,我最近遇到个烦心事。我这租的房子合同还没到期呢,可现在我有点纠结到底需不需要搬走。
咱就说,当初签合同的时候,那可是想得好好的,要在这儿住上一段时间。可现在情况有点变化,比如说工作可能有变动啦,或者周围环境有点让我不太满意啦。但一想到合同没到期,我这心里就犯嘀咕。
要是搬走呢,我担心会不会违约啊?毕竟白纸黑字的合同在那儿摆着呢。违约了是不是得赔不少钱啊?我可不想平白无故地损失一笔。而且搬家也不是个轻松的事儿啊,得找房子、打包东西、还得找人帮忙搬,想想就头大。
可要是不搬走呢,有时候这心里又不得劲。工作远了,每天通勤累得要死;或者周围太吵了,影响我休息。这可咋整呢?
我也想过跟房东商量商量,看看能不能有个折中的办法。比如说我提前退房,但是少赔点钱啥的。可又不知道房东好不好说话,万一不同意呢?
唉,这合同没到期,到底需不需要搬走啊?真是让人纠结死了。大家要是有类似的经历,快给我出出主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