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男子在家中囤积了10000多条香烟,价值高达120万元。邻居担心安全问题多次提醒无果后举报。烟草局突击检查,将全部香烟没收并吊销其烟草专卖证。男子不服,将烟草局告上法庭。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法院会如何判决?
1.
案情回顾
事情发生在湖北省武汉市。主人公郑某(化名)原本是个小商贩,经营一家小卖部。为了扩大生意,他动了歪脑筋,开始大量囤积香烟。
“我就想着多囤点烟,价格便宜还能赚差价。”郑某事后解释道。他不仅在店里存放香烟,甚至将自家房间也改造成了“仓库”。
随着时间推移,郑某的香烟生意越做越大。他通过微信群发布促销信息,吸引了不少客户。为了满足顾客需求,郑某甚至从外地收购各种品牌香烟。
“有时候客户要的烟本地买不到,我就从外地进货。”郑某说。
好景不长。邻居们发现郑某家中堆满了香烟,担心存在安全隐患。他们多次劝说郑某,但都被置之不理。
“我们好心提醒他,这么多烟存在家里很危险,可他就是不听。”一位邻居无奈地表示。
最终,有人忍无可忍,向烟草局举报了郑某的违法行为。烟草局立即展开调查,突击检查了郑某的家。
“我们在郑某家中发现了10368条香烟,总价值约120万元。”烟草局工作人员回忆道,“大部分香烟都不是本地发放的,有些甚至钢印被刮掉了。”
烟草局当场做出处罚决定:没收全部香烟,并吊销郑某的烟草专卖证。
郑某一看自己辛苦积累的“家底”就这么没了,顿时怒火中烧。他认为烟草局的处罚过于严厉,于是一纸诉状将烟草局告上了法庭。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2.
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以下几个争议焦点:
1、郑某在家中囤积大量香烟是否违法?
2、烟草局没收香烟的行为是否合法?
3、吊销郑某烟草专卖证的处罚是否适当?
根据《烟草专卖法》规定:
1、国家对烟草专卖品实行专卖管理。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经营烟草专卖品。郑某虽然有烟草专卖证,但在家中囤积如此大量香烟,已超出正常经营范围,属于违法行为。
2、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草专卖品。郑某家中囤积的香烟来源不明,很多还是外地货,烟草局予以没收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3、对违反《烟草专卖法》的行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吊销烟草专卖许可证。考虑到郑某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吊销其烟草专卖证的处罚并不过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