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怎样的

我看行黄文滔 2024-07-13 05:42:41
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阶段,每个阶段的时长如下: 侦查阶段:这是刑事案件的启动阶段,主要由公安机关负责。一般而言,刑事拘留时间最长可以达到37天,其中侦查机关在第30天之前必须决定是否报请检察院逮捕,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申请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通常不得超过2个月,但在案情复杂的情况下可以延长,案情复杂可延长1个月,符合特定情形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审查起诉阶段:此阶段由检察院负责,可以理解为对侦查阶段的工作进行复核,检察院审查后或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审查起诉的时间一般为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认为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补充侦查 ,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如果嫌疑人是取保候审的案件,审查起诉的时间和取保候审的时间一致,可以长达一年。 审判阶段:由法院负责,包括受理、开庭、庭审和判决等环节。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个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和其他重大复杂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简易程序,受理后二十日内审结,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半。速裁程序,受理后十日内审结,最长不超过十五日,且应当当庭宣判。二审应当二个月内审结,高院批准可延长二个月。特殊情况还要延长的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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