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就业、消费、婚姻、生育、健康等话题,因为与年轻人这个网上最大的群体紧密相关,天然就有一种独特的吸引力,属于时下热门公众议题。围绕它们展开讨论,具有相当的现实意义,也很有必要。但在这个流量为王的浮躁时代,很多媒体为了博取流量,不惜借着讨论的名义故意制造争论和冲突。新周刊发表的这篇《为了冠姓权闹离婚,值得吗》,就是其中之一。
新周刊《为了冠姓权闹离婚,值得吗》
看标题,似乎是要讨论为了冠姓权而闹离婚,是否值得。可通篇阅读下来,却发现并非如此。此文完全站在女性的角度,对子女随父姓进行批判,而非静下心来就时下冠姓权问题进行客观的讨论,让人有一种如鲠在喉,不吐不快之感。
整篇文章分成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的标题为“理所当然地要求子随父姓,这公平吗?”通过“姓”字由“女”和“生”组成,表达姓最早只与女性有关,对主流的子随父姓提出质疑。
第二部分“子随母姓受阻,我该不该和丈夫离婚?”,第三部分“子随母姓,不只与妈妈有关”,通过两个被称为“新生代妈妈”主人公赵自环和莉香,成功让儿子随母姓的经历,提出女性强烈要求子随母姓,是为了获得所谓的“公平感”。为了强调这个问题,还通过莉香之口表示“她能接受孩子长大后另用他姓,却无法接受丈夫理所当然地要求子随父姓”。也就是说只要不随父姓,就是对女性的公平,为此哪怕孩子不随父母的姓都可以。
第四部分的标题为“越独立,越强大”,看似是在鼓励女性走向独立,并通过另一个主人公赵自环之口表示“分享经历是为了倡议女性自立自强,从传统的‘女主内’的家庭模式中脱身出来,立身社会,闯出自己的一番天地,毕竟女性地位的提高是以经济独立、人格独立为前提的。”但赵自环的人格独立在文章之中却是通过,让独子随母姓,让丈夫结扎来体现的,除此之外别无所见。给人一种只有满足女性的所有要求,才是对女性公平的体现。
文章末尾引用鲁迅先生的:“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更是给人一种支持女性争夺子女冠姓权,即便为此离婚都在所不惜之感。
而“母亲在家庭中的付出是否能被看见”,“当妈妈坚持子随母姓时,她们会遭人非议”,“母亲总是全心抚育、爱护小孩”,“母亲对孩子的生活总会无微不至的照顾着”,“独自带孩子的母亲”等配图的说明文字,无疑是在向公众肆意强调母亲在抚养孩子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完全无视父亲的付出,给人一种中国孩子的教育是在母亲“丧偶式教育”下完成的,可母亲却受到了极大的不公。
文章配图之一
新周刊的这篇文章,为了博取女性的好感,故意模糊了很多问题。
首先,只提姓,而不提数千年来一直与“姓”连用的“氏”。
“姓”,诚如该文所说,起源于母系氏族社会时期,以作为同一女性始祖的后代部族标记的方式诞生,它偏重血缘的区分,所以有同姓不婚之说。
而“氏”,诞生于原始社会后期,是中国父系社会的标志之一,虽然也具有血缘关系的作用,可并非是纯以血缘关系划分社会群体的标志。有些来源于原始族群符号,比如姜、姬。有些则与与官职、封地等政治、经济影视相关联。因此才会有同姓不同氏和同氏不同姓,前者如“赵氏孤儿”的主角赵武的嬴姓赵氏与秦始皇家族的嬴姓秦氏,后者如孔子家族的子姓孔氏与出自郑国的姬姓孔氏。
秦汉之后,姓氏合一,作为家族传承的符号的“氏”成为主流。当前流传的姓,99%以上都是传自于父系的“氏”,而非原始的“姓”。即便是原本的“姓”,也被转化为“氏”。故各种宗亲联谊会,台头都是“某氏”而非“某姓”。
其次,自古以来,婚姻从来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庭的事,冠姓权与家族传承息息相关,更与继承权相伴随,所以才有了娶嫁的区别。随着子女被赋予相同的继承权,姓在这方面的作用被削弱了,可在家族传承上的作用并没有被削弱多少,否则也不会出现女性为争夺子女的冠姓权,而闹到要离婚这种地步了。
媳妇让小儿子随母姓,婆婆知道后立马立遗嘱,将老两口的财产留给跟自己家姓的大孙子,这个长期流传的网络段子就基于此。
第三,中国从来没有禁止过子女随母姓。数千年来,中国的婚姻一直存在两种模式:男子娶妻和女子招赘。男子娶妻,所生子女随男方姓。女子招赘,所生子女随女方姓。所以想要让子女随母姓,你招赘便可。新周刊所谓的子女无法随母姓这一问题,自古以来就不存在。
第四,在“成家立业”的古训的熏陶下,即便有少数浪荡子,可总体而言中国男性氏相当顾家的,对家庭的付出并不比女性少。故意将极少数男性的不良表现放大为整个男性群体的问题,不是蠢就是坏。
父爱如山
时代在变,社会在进步,越来越多的女性要求获得子女的冠姓权,应当说是一种进步,也正因此国家在立法时对女性的这一诉求给予了支持。在阿越看来,女子随母姓应当得到尊重,不过像冠姓权这种极有可能引发两夫妻,乃至两个家庭陷入冲突的问题,最好在婚前就协商好,如此才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安定。
而我们的公众媒体不同于需要博眼球的自媒体,承担着引导社会风气的责任,针对这种影响巨大的现实问题,提出相关议题推动舆论的目的,应当是助力于问题的解决,而不是为了流量故意激化矛盾,甚至故意夹带私货。像《为了冠姓权闹离婚,值得吗》这种明显选边站只会激化矛盾的文章,应当像“建议专家不要再建议”了一样,“建议公众媒体不要再发”了,否者就是在助纣为虐,只会让类似于冠姓权这种本就充满争议的问题,变得雪上加霜,继而造成社会撕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