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判例:患者因脑梗死住院,医方未采取有效救治措施导致病情加重并处于昏睡状

梁伯伯 2025-11-10 08:43:31

【医疗纠纷判例:患者因脑梗死住院,医方未采取有效救治措施导致病情加重并处于昏睡状态】   【审理查明】原告(杨某某,女,1949年7月27日生)于2019年5月12日因病到被告处住院治疗1天,主要诊断为:脑梗死(多发,以左侧为主)、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花费医疗费4379.29元。 原告在被告处的住院病历中出院记录显示:患者病情加重,处于昏睡状态,双侧瞳孔等大等圆,对光反射弱,压眶可见四肢肢体活动,右上肢肌张力高,右上肢伴有摸索症状,双侧巴氏征阳性,余查体欠合作。出院去向显示去上级医院治疗。 2019年5月13日原告被转院至某市脑科医院住院治疗68天,主要诊断为:大面积脑梗死,高血压病(3级,很高危)。 2019年10月19日,原告到L骨科医院住院治疗32天,主要诊断为脑梗死、高血压病,花费医疗费18596.9元。 2019年11月20日,原告到某市脑科医院住院治疗15天,主要诊断为:肺炎、双侧胸腔积液、多发脑梗死、脑萎缩等。   【原告认为】原告在住院前除言语不清伴右侧肢体活动乏力外,其余身体功能并无任何障碍。在被告医院住院期间却突发症状,丧失意识,被告也未对原告采取有效的救治措施,给原告造成无法挽回的身体损伤,导致原告家人蒙受巨大的身体和心理创伤。   【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损失88303.3元。   【被告答辩称】原告已向法院提交鉴定申请,如鉴定结论认定被告的诊疗行为与原告的损害无因果关系,则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既往判决】本院于2020年10月26日依法作出某66号民事判决书,宣告杨某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医疗过错鉴定】诊疗过错原因力大小为轻微。原告因此支出鉴定费用21000元。   【法院认为】本院酌定被告对原告的损害后果承担20%的责任。原告上述损失共计48170元,按照上述责任比例,被告应赔偿原告损失9634元。   【判决结果】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判决,被告某市T人民医院赔偿原告杨某某损失9634元。   【本文素材来源于司法裁判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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