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碑”落款出事了,胡搞肯定要付出代价

芸芸评文化 2023-06-06 23:35:01

(1)今年年初,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宣判并执行了一起“墓碑除名”案,法定名词叫“同居关系析产纠纷衍生的人格权保护案件”。

(2)啥情况呢?说,一对情侣,同居10年,没领证。男孩外祖父家庭要给外祖父母立碑,就把作为外孙的这个男孩和男孩的对象的名字刻到墓碑上面。后男孩与女孩分手,女孩要求将墓碑的名字除掉。男孩外祖父家庭不同意,于是诉诸法院。

(3)法院审理认为,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所以女孩有理,宣判女孩胜诉。但男孩外祖父家庭认为墓碑除名影响风水,所以迟迟不作为。于是女孩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最终男孩外祖父家庭在法院的劝导和督促下用凿子将墓碑文字彻底清除,至此案件成功执结。

(4)按传统文化规制,立碑是祭祀活动,是家庭事项,外人本来就不应该参与。就是说,外祖父与外孙是两姓家庭,外孙本来就不该参与,与外孙媳妇就更是毫无相干。所以按公序良俗,女孩是对的。可生活偏偏就是那么吊鬼,许多家庭,一家看一家,立碑刻字,儿子媳妇、女儿女婿、孙子孙媳、孙女孙女婿、重孙重孙媳、重孙女重孙女婿,还有玄孙来孙辈人员,甚至将外甥、外孙等,也都刻上去。真不知是怎么想的。

(5)从夏商周秦汉到唐宋元明清,中国人文历史四千年,基本的社会制度叫宗法制度,即以宗法家庭为基本构成的社会形态。宗法家庭的核心要义有两点:一是父权家长制,二是嫡长子继承制。前者是家庭构建运行制度,后者是家庭传承延续制度。

(6)家庭作为一个特定的经济政治组织,以男性血缘为基本线路,来构建、运行、发展、传承。这不是中国特有的,历史上,世界各民族都是这样。是人类自身发展的自然选择,不是一句“男尊女卑”就能解释清楚的。

(7)立碑是什么?是家庭祭祀活动。祭祀讲究什么?讲究香火传承。谁是传承人?儿子。所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所以“断子绝孙”是一句最最伤人最让人不能接受的诅咒。为啥家庭小孩要随父姓?不是什么封建迷信,是人类历史的自然选择,是世界各民族历史的共同选择。

(8)按传统文化规制,立碑必须坚持两个基本原则:一是立碑必须是承嗣人立碑;二是立碑不隔代。

所谓承嗣人,即子或嗣子。就是说,立碑人与墓主人之间必须是亲子关系。实际生活中,独生女可以代位承嗣。

所谓不隔代,即子为父立碑为一般规制。我们希望子孙万代,香火传承,但即便万代,也是一代传一代。儿子为老子立碑,与孙子不相干。个人干个人的事情。所以,墓碑落款是儿子,其他如孙子、重孙、玄孙、来孙等一起上,乱了规矩了,就是胡搞。

(9)儿子媳妇、女儿女婿、孙子孙媳、孙女孙女婿,还有重孙、玄孙、来孙辈人员,还有外孙外孙媳妇等人员,都刻到墓碑上,不是说错了,而是说不应该。错了是该做没做好,不应该是不该做胡搞。

(10)男女在一起,有夫妻关系,是最亲的;没有夫妻关系,什么都不是,就是路人。现实生活中,离婚是常见的生活事项。今天是你老婆,明天都不一定是。所以,立碑刻字应当明智些,不要把媳妇的名字刻上去。

永远记住:只有父子关系是永恒的,所以立碑落款只能是“子”,其他都是不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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