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融合——北魏全面汉化,冯太后改革和孝文帝迁都,走向强盛

雁玉历史 2024-10-31 04:43:07

北魏自建国以后,经过整整一个世纪的努力,对北方的统治逐渐巩固,但是仍然存在许多严重的问题。随着时间的发展,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北魏的统治基础,使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更加激化了。

在这危急的时刻,发生了著名的魏孝文帝的改革。改革大体分两期进行,第一期在484年到486年间,主要改革政治、经济制度,是在冯太后的主持下进行的;第二期在494年迁都洛阳以后,着重改革鲜卑人的生活习惯,实行汉化。

改革的历史背景

北魏建立后,对北方的控制逐渐加强。然而,由于其源自少数游牧民族,传统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已不再适应中原北方的先进文明。随着北魏统治的深入,深层次的矛盾日益加剧,导致许多严重问题,甚至影响到统治的稳固和发展。

到孝文帝即位时,他不得不面对这些矛盾和问题。此时,北魏面临的主要挑战是经济落后、政令不畅,以及尖锐的阶级和民族矛盾。在经济方面,尽管自拓跋珪以来,统治者开始重视农业并取得初步成效,但鲜卑拓跋部长期的游牧传统使得畜牧业在经济中仍占据重要地位。大量农田被用作牧场,农业生产难以满足不断扩大的统治机构和其他领域对粮食的需求。

在北魏征服中原的过程中,他们面对许多由汉族豪强地主建立的“坞堡”。这些坞堡不仅占有大量依附人口,还具备武装力量。由于北魏无法逐个消灭这些势力,只能承认现状,委任这些坞堡主为“宗主督护”,让他们代表政府执行基层管理职能,如向农民征收赋税和徭役,维持社会秩序。

虽然这种策略在总体上巩固了北魏的统治,但国内却出现了许多独立的“王国”,导致政令难以全面推行。

坞堡主的存在使得大量隐户脱离政府控制,影响了财政收入。

频繁的战争加剧了对民户的剥削,建国初期规定每户需缴纳帛、絮、丝和粮食,此外还需向地方政府缴纳额外的帛以支付调动费用,实际负担远超这些规定。

北魏时期,由于实施“九品混通”的征收制度,宗主督护在评定户等时,故意提高普通百姓的户等,降低豪强大族的户等,将大部分税负转移到普通民众身上。

此外,北魏初期官吏没有俸禄,为维持奢侈生活,他们向百姓搜刮财富,有的使用大斗、长尺、重秤等手段加重剥削,有的进行高利贷,迫使人民借债,腐败的官僚体制使得民众生活艰难。

北魏统治者对各族人民的压迫十分严酷。

在征服过程中,北魏使用武力让汉族和其他民族被迫成为奴隶和杂户。

在战争中,汉族和其他民族组成的部队,在战场上往往被迫充当步兵冲锋,鲜卑骑兵在后监视,步兵若不前进,往往会被骑兵践踏致死,显示出统治者的残暴。统治阶级内部,鲜卑贵族与汉族地主之间也存在矛盾。政治经济利益的冲突及民族差异,使得拓跋贵族对汉族地主保持警惕,崔浩等汉族地主被杀后,这种矛盾更为尖锐。社会矛盾的激化导致北魏政权不稳定,各族人民的反抗斗争不断爆发。

根据历史记载,从道武帝到献文帝时期,各族人民的反抗斗争达到了五十四次。其中在公元445年,位于杏城(今陕西黄陵)的盖吴起义,参与人数达到十万之多,引发了“关内大震”。

为了镇压这场起义,拓跋焘亲自率军出征才最终平息。在孝文帝继位后,从公元471年到487年的十七年间,爆发了二十九次农民起义,甚至连首都平城也出现了反抗北魏统治的斗争。这些情况表明,北魏统治者如果继续沿用旧有的制度和方法进行治理,将面临巨大的困难。

因此,北魏政府中的一些有识之士意识到必须进行改革,以缓和当时的阶级和民族矛盾。同时,大量荒地的存在和皇权的加强,也为改革提供了客观条件。在这样的背景下,魏孝文帝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改革的主要内容

北魏孝文帝改革,在前期主要是在孝文帝的祖母冯太后的主持下进行的。孝文帝即位时只有五岁,开始改革时(484年)也只有十八岁。从他即位,到公元490年冯太后死,一直由冯太后临朝称制。

冯太后是魏文成帝的皇后,从466年开始掌权,有较丰富的政治经验,是个很有作为的女政治家。冯太后死后,孝文帝亲政,继续进行改革。

改革大致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484年到486年,主要集中在政治和经济制度的改革;第二阶段在494年迁都洛阳之后,重点在于改变鲜卑人的生活方式,推动社会风俗的转变,实现汉化。

在政治改革方面,主要措施包括整顿官吏管理和实施三长制。

首先,针对官吏管理进行了整顿。

484年,北魏政府重新制定规定:地方官员的任职期限不再固定,而是根据其政绩来决定任期。

此外,规定官员的薪酬由国家统一安排,按照官职等级定期发放,禁止官员自行筹措。同时,政府加大了反腐力度,提升御史台的权威。一些宗室成员如拓跋天赐、拓跋桢、元干、元提、元郁因贪污被剥夺官职,或被判刑流放,甚至有的被赐死。并规定:凡官员贪污超过一匹布料及枉法者,一律判处死刑。

当年秋天,朝廷派遣人员前往各地视察官员管理,处死了四十多名贪污枉法的官员,官场风气因此得到改善,为后续的改革奠定了基础。

北魏在公元486年进行了重要的改革,废除了宗主督护制,推出了三长制。这个制度规定,五户组成一邻,由邻长管理;五邻组成一里,由里长管理;五里组成一党,由党长管理。

三长的职责包括管理土地、核查户口、监督农民、征收赋税和徭役等,同时要求这些职位由当地能干且遵守法律的人担任。

通过三长制,北魏削弱了地方豪强地主的权力,加强了政府在基层的控制,使得政令得以更有效地实施。此外,经济方面的改革主要体现在均田制和新户调制的推行。太和九年(485年),李安世向魏主提出了实行均田制的建议。当时,由于中央集权加强,政府掌握了大量无人耕种的土地,加之北魏有按人口分配土地的传统,使得这一政策的实施成为可能。

当年十月,北魏发布均田调令,其主要内容是:

(一) 男子年满十五岁可获得40亩露田(仅用于种植谷物),妇女则为20亩。为便于轮种,露田的分配可能加倍或增加两倍。露田不能买卖,年老可以免除赋税,去世后土地需归还。

(二) 百姓原有的桑田属于世袭产业,不在重新分配的范围内,根据规定每人可拥有30亩。初次分配土地时,没有桑田的人依规定获得;桑田不足者按规定补足,超出者将多余部分作为倍田;再次多余的部分不作为露田重新分配。

随着人口变动,土地多余部分可以出售,缺少部分可以购买,但买卖量不能超过应得份额。在桑田上,除种植谷物外,还需按规定种植一定数量的桑树、榆树和枣树。在非种桑地区,发放麻田,男子10亩,妇女5亩,分配规则与露田相同。

(三) 奴婢获得的土地与良人相同。每头耕牛可获得30亩土地,期限为四年。

在地广人稀的地区,如果居民有能力,政府可以暂时借出土地让他们多耕种一些,等到人口增加或者有新住户迁入后,再按照规定分配土地。

在土地狭小、人口密集的地区,如果新增的人口应该获得土地但没有土地可分,而居民又不愿意搬迁到有多余土地的地方,那么就用他们家中的桑田来抵充新增人口应得的土地。如果仍然不足,则全家不再获得双倍田地;如果还是不够,全家的正田将会减少。

愿意迁移的人可以自由前往未开发的土地,但必须履行赋税和徭役的义务。在土地充足的地方,不得无故迁移。

官员根据职级获得公田,职位越高分得越多,如刺史十五顷,太守十顷,治中和别驾八顷,县令和郡丞六顷。卸任时需将土地交给继任者,不得私自买卖。

紧接着,李冲在太和十年(486年)的奏疏中,提出了新租调法,其内容为:

每对夫妇每年需要缴纳一匹布和两石粟。十五岁以上未婚的四个男丁、八个从事农业和纺织的奴婢、二十头耕牛,各自承担一对夫妇的租税。

在缴纳的布料中,每十匹布有五匹作为公共税收进入国库,两匹用于额外的费用,三匹则用于支付内外官员的薪俸。普通百姓中,年满八十岁以上者,可以有一个儿子免除服役。村中年老体弱、患病及特困家庭,由三长辖区内的居民轮流进行赡养。

北魏的新制度施行后,旧的“九品混通”制被废止。这一系列政治和经济改革是一个有机整体,旨在维持统治的稳定和政治清明,同时尽量不影响地主阶级的核心利益。在这样的前提下,通过授田和新的租调制度,将更多农民固定在土地上,成为国家的编户,以确保政府的租税收入和劳役征发。

这些制度改善了北魏的官僚体系,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百姓的生活水平,社会较为稳定,国家财政状况也有所改善。

对于地主阶级来说,除了部分隐户被清查外,基本利益基本未受影响。相反,均田制和租调制中涉及的原有桑田的不还不受、无限量的奴婢和丁牛的依法受田、轻微的奴牛租调、荒地的自由开垦、多余桑田的买卖等规定,都为他们带来了实际的利益。

地主土地私有制的扩张,最终成为破坏均田制的主要因素,这一点是当时北魏统治者所没有预料到的。对于农民而言,他们实际上被紧紧束缚在土地上,成为国家的佃农。然而,这些制度的实施也有助于吸引流民,开垦荒地。

农民获得了一定数量的耕地,租税相对固定且有所减轻,生产条件有所改善,这对生产力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许多少数民族成为均田户,有助于巩固他们的定居农业生活,并进一步推动封建化进程。

490年,冯太后去世后,孝文帝开始亲政,并推动了一系列改革。在他亲政期间,最重要的举措之一是将都城从平城迁至洛阳。北魏自398年建都平城后,经过近百年,形势发生了显著变化,平城作为都城已不再适合。

从经济角度来看,平城土地贫瘠,交通不便,随着人口增长,粮食供应常常短缺。

从军事角度来看,平城位于边境,北方面临柔然的威胁,而管理南方事务又显得过于偏远。

从政治角度来看,由于各族人民的反抗,北魏统治者迫切需要与汉族地主进一步合作,融入汉化政策。然而,鲜卑贵族集中的旧都平城中保守势力强大,汉化政策推行阻力重重。基于这些原因,孝文帝决定将都城迁至洛阳。

公元493年,孝文帝以南伐为名,率领二十万大军南下。当他到达洛阳时,正值连续降雨,他假装准备继续进军南方,群臣则纷纷跪在马前劝阻。利用群臣不愿南伐的心理,孝文帝趁机宣布迁都洛阳。

随后,孝文帝进行了一系列改革。首先是改官制,他任用王肃重新制定官制,全面采用魏晋南朝的制度。其次是禁止胡服,要求服装统一按照汉制。

关于语言,他下令以汉语为“正音”,限制使用鲜卑语。

对于姓氏,孝文帝下令将鲜卑族的复姓改为音近的单音汉姓,如将拓跋氏改为元氏等。

此外,他还规定随迁洛阳的鲜卑人以河南洛阳为原籍,死后不得返回代北安葬。

孝文帝还仿照汉族的门阀制度,规定鲜卑族姓的等级,并禁止鲜卑同姓通婚,鼓励胡汉通婚。他本人率先娶汉族士族女子为妻,并要求诸弟效仿。官制方面,他全盘改为汉制,修订刑法,废除落后刑罚。

在文化上,孝文帝尊崇孔子,提倡儒学,在京城建立孔子庙,并亲自到曲阜祭孔,下令兴办学校,传授儒学,恢复汉族传统礼乐制度。这些改革遭到部分保守拓跋贵族的反对,他们在改革前后不断进行抵制和反抗。

在太和二十年(496年),太子拓跋恂试图逃回平城发动叛乱,被孝文帝处决。同年冬季,鲜卑贵族穆泰等人与镇北大将军元思誉、代郡太守元珍等在平城发动了叛乱。孝文帝派遣元澄前去镇压,经过一番激烈斗争,平息了叛乱,确保了改革的顺利推进。

魏孝文帝的改革是对西方和北方各族逐步进入中原后民族斗争与融合的一次总结,通过法律的形式肯定了各民族融合的成果,也进一步促进了以鲜卑族为中心的北方各族的封建化和汉族为主体的民族大融合。

孝文帝顺应历史发展潮流,抛弃了本民族的旧习,克服重重困难坚定不移地推行改革,为中国历史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然而,在汉化改革过程中,孝文帝引入并强化了已经腐朽的门阀制度,这反而导致了北魏统治者的腐败和阶级矛盾的加剧,这是他未曾预料到的。

文明冯太后

在魏孝文帝的改革中,文明太后冯氏扮演了重要角色。改革初期主要由她主持,具有承前启后的作用。

冯氏来自长乐信都(今河北冀县),祖父冯弘是北燕末代国王。北魏攻打和龙时,冯弘逃往高丽,其子冯朗、冯邈投降北魏。冯朗后来成为北魏的秦、雍二州刺史,封为西郡公。冯氏是冯朗的女儿,出生在长安。

冯氏小时候,父亲冯朗被杀,家破人亡。她被牵连,送入平城皇宫。幸好她的姑母是太武帝拓跋焘的左昭仪,冯氏在宫中得到姑母的照顾。她聪慧好学,在姑母的教育下,不仅识字,还很有见识。

兴安元年(452年),文成帝拓跋浚即位,冯氏被选为贵人,当时她年仅十四岁。四年后,她被立为皇后。

在北魏的早期,黄河流域饱受战乱之苦,导致人口减少,土地荒废,百姓生活困苦。许多农民迫于生计投靠大族豪强,成为荫附户。荫附户不需承担国家的赋税徭役,这使得其他劳动人民的负担加重;而大族豪强对这些荫附户进行严酷的剥削和压榨,导致他们的生活极其艰难,社会矛盾不断加剧。

文成帝继位后,面对这样的社会局面,尝试了一些补救措施。他派出二十多批官员巡视各地,检查地方的耕种、赋役、官员治理和刑法。他下令五次惩治贪官污吏,并暂时减轻赋税,免除了一半的杂税。这些措施虽有一定效果,但成效有限。就在文成帝准备采取进一步行动时,他在二十六岁时去世。

冯氏悲痛欲绝,在焚烧文成帝遗物的仪式上,她悲号着跳进火堆,周围的人赶紧把她救了出来。她昏迷了很长时间才苏醒。

和平六年(465年),文成帝的长子拓跋弘继位,即献文帝。献文帝尊冯氏为皇太后。献文帝年仅十二岁,朝政大权被车骑大将军乙浑把持。乙浑野心勃勃,经常假传圣旨铲除异己。在短短四十多天里,他从车骑大将军升任为太尉、录尚书事,最终成为丞相,地位超过诸王。

冯氏是一位精明果敢的女性,经过十多年的宫廷政治历练,她变得更加机敏和聪慧。面对困境,她没有沉浸在悲伤中,而是冷静地观察周围的变化。当她识破乙浑的阴谋后,果断制定计划,以谋反罪名迅速处决了乙浑,并宣布亲自执掌朝政,掌控了北魏的政权。

在皇兴三年(469年)八月,拓跋宏被立为太子,依照习俗,他的亲生母亲被处死。冯氏亲自抚养尚在襁褓中的太子,同时表示将不再处理政务,将权力交还给献文帝。然而,太后依然频繁干涉政务,使得献文帝难以自主决策。

献文帝不愿成为傀儡,逐渐失去兴趣,不再积极参与政务。最终,他计划将皇位禅让给他的叔父京兆王拓跋子推,但在冯氏的压力和群臣的反对下,才将皇位传给太子。

孝文帝拓跋宏即位时年仅九岁,而献文帝成为太上皇,冯氏则为太皇太后。即便献文帝已禅位,但他与冯太皇太后的矛盾并未消除,反而逐渐加深。最终,矛盾达到顶点,冯太后毒杀了献文帝,在这场宫廷内部的权力斗争中,冯氏取得了完全的胜利。

​献文帝死后,冯氏称太皇太后,再次临朝听政。从此,她大权独揽,事必躬亲,直到太和十四年(490年)九月病死时为止。

(一)锐意改革

北魏时期,政治状况非常不稳定,社会矛盾日益加剧。由于官员没有俸禄,导致贪污腐败,对百姓的剥削十分严重。大族豪强肆意兼并土地,奴役农民。再加上连年的自然灾害,如水灾、旱灾和蝗灾,激起了不断的农民起义。

此时,北魏的统治亟需改革。冯太后承担了这一历史重任。她接受了汉族传统文化的教育,并在多年政治斗争中变得更加成熟。在她的主持下,北魏展开了一系列重要改革。

首先,是推行均田制。由于牛疫流行,耕牛大量死亡,农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太和元年(477年),冯太后采取紧急措施,命令各地加紧耕种。然而,农民面临无地可种的问题。

主客给事中李安世是一位有远见的人,他首次提出了均田的建议。冯太后采纳了他的意见,认为这个建议切实可行。尽管许多代表大族豪强利益的官僚贵族表示反对,认为均田政策“无益”,但这些反对意见并没有动摇冯太后的决心。

太和九年(485年)十月,冯太后颁布了均田的诏令,规定:十五岁以上的男子可以获得四十亩的露田,妇女则可获得二十亩;此外,男子还可以获得二十亩的桑田或十亩的麻田。受田者去世或年过六十后,露田需归还国家,而桑田或麻田则不需归还。这项政策使许多贫困农民得到了土地,流离失所的人们也重返家园,大量荒地被重新开垦,破败的农村逐渐恢复了生机。虽然均田令对大族豪强兼并土地有一定的限制,但基本上没有触动他们的既得利益。

由于均田令的实施,奴婢和普通百姓一样可以获得土地,耕牛也有资格获得土地,每头牛最多可以获得三十亩。这一政策确保他们能拥有比普通百姓更多的土地。政府并没有从他们手中夺取土地来分给百姓,分配的土地来源于国有土地和荒地。因此,尽管大族豪强对均田令持反对态度,但并未引发重大的政治动荡。

此外,还推行了三长制和新的租调制度。在均田制的执行过程中,荫附户的问题尤为突出。过去,北魏采用的是宗主督护制度,导致大量农民被大族豪强控制。如果均田制无法顺利实施,国家通过均田增加财政收入的目标也会落空。

在均田制实施的第二年,即太和十年(486年)初,内秘书令李冲上书,首次提议推行三长制,并与之配套施行新的租调制。

根据新规,每五户设一邻长,每五邻设一里长,每五里设一党长,挑选乡里中能力出众且谨慎的人担任。

邻长可免除一人服役,里长免除两人,党长免除三人。三年内无过失者可晋升一级。百姓的租调标准是:一对夫妇需缴纳一匹帛和两石粟。未满婚娶年龄的十五岁以上男女,四人合缴一对夫妇的租调;从事农业和纺织的奴婢,八人相当于未婚男女四人的租调;二十头耕牛相当于八个奴婢的租调。在生产麻布的地区,以布代替帛进行缴纳。

(二)实行俸禄制,打击贪官污吏

北魏早期,统治者将掠夺战争视为一种荣耀,官员们也参与掳掠并获得赏赐,但并没有固定的俸禄。这种落后的制度长期存在,导致贪官横行,贪污成风,吏治腐败。尽管后来的统治者多次尝试整顿吏治,但效果甚微。

在太和九年(485年),冯太后制定了俸禄制度,并规定实施后,贪污一匹布以上者将被处以死刑。

到了太和十三年(489年),雍州刺史南安王拓跋桢与怀朔镇大将汝阴王拓跋天赐因贪污受贿被弹劾,许多王公大臣为他们求情。

冯太后愤怒地表示:“他们无视法律,贪赃枉法,按罪当诛。你们认为是顾念亲情废弃法令,还是应大义灭亲维护法纪呢?”最终,二王虽未被处死,但被削除官职、终身禁锢。直到冯太后去世后,孝文帝才重新启用拓跋桢。

​冯太后推动了一系列汉化政策,她非常重视儒学教育,首先在地方设立乡学,每个郡设两名博士和助教,招收六十名学生。大郡增加到四名助教和一百名学生,小郡则增到八十名学生。她尊崇孔子,下令祭祀孔庙,并封孔子的二十八世孙孔乘为崇圣大夫。她废除了鲜卑族的原始巫术,并严禁鲜卑的同姓通婚习俗。这些措施为孝文帝的汉化政策奠定了基础。

(三)治事苛严,厉行节俭

冯太后对孝文帝管教得很严厉,她要求孝文帝身旁的内侍十天内要汇报一次孝文帝的表现,不汇报则加以责罚。有的内侍搬弄是非,因此孝文帝经常挨打,有时被杖责几十下。

​孝文帝虽然受了委屈,却默不作声。冯太后还曾经有意废孝文而另立咸阳王禧,终因拓跋丕、穆泰、李冲等人固谏才作罢。自从太后临朝专政以来,孝文不管事无大小,全都禀报给太后,即使在他一天天地长大,也是如此。

孝文不参决干预大政,而冯太后常常独断,事情办了也不通知孝文一声。这固然与冯太后对孝文严苛管教有关,但更重要的,恐怕是孝文对祖母的心悦诚服、衷心钦佩吧,因为孝文帝后来就是完全忠实地继承了冯太后制定的政策,继承了她改革的意志。

冯太后是以女主临朝,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她对可能动摇其地位的人都实行严厉的制裁,直至诛杀。因此,她是严苛的。她还利用宦官和受宠者来加强自己的集权统治,给他们很大的权力和很丰厚的赏赐,但即使对这些人,她也没有太大的纵容,所以他们中大多数比较规矩,并无大的过失。

冯太后用人颇具政治眼光,她虽然宠幸李冲,但更器重的是李冲的见识和才干,当时的许多政治措施、制度兴革,李冲都参与了计划和制定。她给游明根、高闾特殊礼遇,是因为这两人才能卓越,博综经史。

在封建统治者当中,冯太后还是比较朴素的。根据史书记载,她不喜欢金银饰物,穿的衣服、用的被褥都是一些素色的绵帛而已。

她吃饭的小桌子只有一尺宽,饭菜数量比过去少了十分之八。她生前就预先对自己的丧葬作了安排,一切从简,坟墓不过三十步,内室一丈见方,棺椁很普通,不许用随葬器物,甚至一般的素帐、陶瓷也不要。虽然后来的坟墓、内室都扩大了一倍,但这是孝文擅改的。

冯太后是北魏历史上起着承前启后作用的杰出政治家,她所采取的一系列改革措施成为北魏封建化改革道路上的里程碑,对我国封建社会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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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玉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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