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是女人最好的医美》
作者:大白牙牙牙
简介:
野心勃勃的王爷爱人
权倾朝野的大将军爹
相依为命的皇帝儿子
而我是夹在他们中间的摄政太后
爱人说:“待我称帝,卿卿便是国朝最尊贵的皇后。”
父亲说:“待我称帝,吾儿便是国朝最受宠的公主。”
儿子说:“儿臣会永远孝敬母后,尊奉母后。”
他们都在向我赌咒发誓,试图用爱情、亲情打动我,让我将手中的权力交出去。
可是,谁能保证爱人永远不背叛,亲人永远不反目,母子永远不相负?
唯有权力。
唯有真真切切握在手中的权力不会辜负我。
我只是如他们一般渴望权力,我有什么错呢?
天下是权力的猎场。
窃我权柄者,其罪当诛。
精彩节选:
霍翎正在屋里练字,忽听前院传来一阵阵喧闹声。
她停下笔,用温水净了净手,问婢女无墨:“前头发生了何事。”
无墨刚从前院折返,满脸带笑:“老爷收到了前线的调令,这会儿大家正高兴着呢。”
霍翎有种尘埃落定之感,她提着裙摆迈过门槛:“走,随我一道去向爹爹道喜。”
前院。
霍世鸣坐在主位上,继室方氏坐在他身侧。
两人右下首还坐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郎。
少年郎嘴里一个劲说着自己听来的边关趣事,不时还用手比划一下,逗得霍世鸣和方氏大笑不止。
余光扫见霍翎的身影,霍世鸣收起脸上笑意,正色道:“阿翎,你给为父出的主意果然有用,周将军已经同意了为父所请。”
霍翎先向霍世鸣和方氏行礼问安,又给弟弟霍泽还了一礼。
“恭喜爹爹得偿所愿。”
也不怪端方沉稳如霍世鸣,在收到前线调令后会如此失态。
早在前朝时,霍家就是有名的武将世家,领兵一方,权势显赫。
前朝末年,末帝昏聩无能,将北方大片国土割让给了契丹。其中也包括了霍家驻守的城池。
霍家先祖悲愤之下,毅然投靠本朝太祖皇帝,襄助太祖皇帝起事,因功封伯爵。
但就在三十年前,霍家犯了先帝忌讳,被削去爵位,贬到永安县驻守。
好在先帝顾念旧情,只是收走了霍家在京城的产业,并没有动其它财物。
靠着剩下的财物,霍家在永安县站稳了脚跟。
霍家落败的时候,霍世鸣已经记事。
他一直记着霍家以前的辉煌,这些年心心念念的就是光耀霍家门楣,让霍家重新回到权力中枢。
可因着昔日旧事,即使霍世鸣多番用钱财疏通,本人领兵作战的能力也不差,这么多年下来,也只混到了六品校尉的位置,手底下掌管着永安县三千兵马。
时日一久,霍世鸣免不了灰心,把大半精力都花费在培养儿子身上。
霍翎身为霍世鸣的长女,素来知晓霍世鸣的心事。
永安县位于大燕西部,是一座位在边境线上的边城。
与燕西接壤的游牧部落,名叫羌戎。
本朝初立时,羌戎畏惧大燕的兵锋,上书俯首称臣。
于是大燕在边境设立榷场与羌戎交易。
随着天下承平日久,羌戎愈发不安分,几次在羌人与燕人混居的地界挑起事端。
霍翎在查看自家店铺账本时,敏锐察觉到近两个月来,茶叶、青盐等必备物资的成交数量都大幅度上涨。
汇总各方信息后,霍翎得出判断——
羌戎要叛了。
在霍翎的建议下,霍世鸣给行唐关副将周嘉慕写了一封信,又托人送上一笔重金。
也不知道是信上的推测打动了周嘉慕,还是那笔重金打动了周嘉慕。
总之,时隔半月,霍世鸣等来了回报。
“爹爹要被调去哪里?”
听到长女的问话,霍世鸣长长吐出一口气,压下自己的失态。
他将手中的调令递给霍翎:“被调去常乐县驻守。”
霍翎很为霍世鸣高兴:“这个地方不错。”
燕西之地共有十四座城池。
其中,永安县地理位置偏僻,不像常乐县,就位于行唐关后方。
行唐关自古以来就被称作“华夷之限”,具有屏障中原的重要作用。
一旦羌戎反叛,它将是阻挡羌戎入侵的第一道,也是最重要的一道防线。
常乐县距离行唐关不远,平时行唐关里的守兵要轮换修整,都是退到常乐县修整。
大战起时,需要运往前线的粮草也往往会在常乐县中转。
高兴之余,霍翎又免不了叹气:“看来羌戎确实要叛了。”
虽说她之前已经通过蛛丝马迹,猜到了这个结果,但那终究只是她个人的猜测。
如今周将军给霍世鸣安排了这么好的职位,分明是在酬霍世鸣之功。这恰恰从侧面证实了霍翎的猜想。
弟弟霍泽在一旁听得心惊,嘴巴大张:“什么?羌戎要叛了?我怎么没听人说起过?”
方氏也是刚刚知晓此事,反应却不慢:“傻小子,要是连你都从外面听到了风声,你爹哪里还能借此得到周将军的赏识。”
霍世鸣看向霍泽,叮嘱道:“管好嘴巴,别往外说。”
霍泽捂着嘴连连点头。
霍世鸣又重新看向霍翎,目光中不自觉带了几分思量。
以往霍世鸣就知道霍翎聪慧——
能写出一手极好的字迹,能帮继母管理内宅,能督促弟弟上进努力,能打理好生母留给她的田产和店铺。
在经商方面也颇有独到之处,接手店铺不过两三年,店铺收益就翻了一番。
但这种聪慧,在霍世鸣看来,顶多就是小姑娘家家的手腕。
有了这样好的手腕,将来嫁了人,日子定然差不到哪里去。
直到羌戎这件事情爆发,霍世鸣才真正意识到,长女的能耐也许并非只止于内宅。
“阿翎。”霍世鸣的话语里多了三分慎重,“依你之见,羌戎何时会真正动手?”
霍翎早就在心里斟酌推敲过许久,霍世鸣一问起,她答得不假思索:“应该就在近日。”
霍世鸣面露沉思:“理由?”
霍翎拿起一个果子,剥开两半,将其中一半递给霍世鸣:“羌戎的实力远不如我朝,拖得太久,对他们没有好处。”
霍世鸣接过果子:“虽说羌戎一直在暗地里采买货物,但时日尚短,他们能这么快筹备好物资?”
霍翎眼眸微眯:“何须筹备齐全?”
“只要熬过前期,战事进展顺利,羌戎就能以战养战。”
在场三人都被霍翎话中的煞气惊到了。
羌戎臣服得太久,以至于他们都有些忘了蛮夷本性,更忘了蛮夷作战的方式。
若真被羌戎长驱直入,燕西十四城,何处不是羌戎的补给?
半晌,霍世鸣长长吐出一口浊气,连手里的果子都忘了吃:“不错,羌戎根本不需要花太长时间备战。”
霍翎将最后一块果肉塞进嘴里,用帕子轻轻擦拭手指,连带着声音也显得慢条斯理。
“除了速战,羌戎还会追求速胜。”
“羌戎的经济极度依赖榷场交易,尤其是羌戎的几个大部落,靠着榷场不知道赚取了多少利润。”
“这一代羌戎首领,是个厉害人物。羌戎反叛,我朝势必关闭榷场。短时间内,凭羌戎首领的威望,还能压下那几个大部落的不满。”
“但时日一长,战事不顺,人心必散。”
霍世鸣点头,他在战略上的眼光并不差:“他们最好的选择确实是速胜,携胜利之势反过来逼迫我朝和谈,让我朝承认他们的地位,允许他们建立政权。”
霍翎唇角弯起:“所以爹爹意识到常安县的重要性了吗?”
霍世鸣眼前一亮,拊掌笑道:“你竟是已想到了这一层。”
霍泽和方氏听得一头雾水,根本跟不上他们的谈话节奏。
“爹,你们在说什么?”霍泽忍不住问道。
霍世鸣瞥霍泽一眼,没好气道:“让你平日里多读兵书,多研究一下燕西局势。我从来没教过你阿姐这些事,她都能对羌戎有如此了解,你却连听都听不懂。”
训斥完了,霍世鸣还是让霍翎给霍泽解释。
霍翎温声道:“行唐关易守难攻。”
“羌戎缺物资,也缺时间,他们要是在短时间内攻不下行唐关,你觉得他们会怎么做?”
霍泽恍然:“他们会攻打常安县,毁掉我们的后勤。”
霍世鸣的脸色总算和缓了些,还不算太迟钝。
方氏对这些都不感兴趣,她最关心的是:“你何时启程?”
霍世鸣:“明日去军营通知那帮兔崽子,后日一早就出发。”
方氏惊道:“这么快?”
霍世鸣:“宜早不宜迟。”
方氏却还是忧心忡忡:“你在永安县坐冷板凳时,我为你的前程忧心。现在有了上战场的机会,又担心刀剑无眼。”
霍世鸣摇摇头,满不在乎:“你们妇道人家就是爱瞎操心。”
霍翎出声宽慰:“母亲且放宽心。武将建功立业都在疆场,这也正是爹爹毕生所求。”
“兴许爹爹这一去,不仅能为我们霍家挣出一个前程,还能为母亲挣出一个诰命来。”
霍世鸣哈哈笑道:“还是阿翎知我。”
方氏也知道机会难得,只好挤出笑颜,不扫丈夫的兴。
一旁的霍泽面露憧憬,央求霍世鸣带他一起去见见世面。
霍世鸣犹豫了下,还是拒绝了:“你还不到十三岁,这个年纪上战场终归是早了些。”
霍泽扁扁嘴,扭头对霍翎说:“阿姐,过几日我们一道去城外骑马散心吧。”
不等霍翎拒绝或同意,霍骁眼睛一瞪:“你老子我要去战场拼死拼活,你在后方不思进取就算了,还要出门游乐!?”
霍泽哀嚎:“阿姐出门玩,我可不想一个人待在府里。”
霍世鸣冷哼:“这还不容易。不想待在府里读兵书,就给我滚去学堂。”
霍泽嚷嚷:“爹,你也太偏心了。”
霍翎喝茶的动作微顿。
没有人注意到她的异常,霍世鸣被儿子的顶嘴弄得愈发恼怒。
“你和你阿姐能一样吗。她是女子,这两年就要婚配,能随意出门的时日已经不多,自然该趁着现在多松快松快。”
“你是男子,霍家的责任以后都要由你扛起来,自当日日勤勉上进。难道你忘记了你祖父的遗愿、霍家的祖训吗。”
霍泽心道又来了又来了,什么祖父遗愿、霍家祖训,他都听得耳朵起茧子了。
霍世鸣扭头对霍翎道:“阿翎,你帮我多管教他些,莫要让他落了课业。”
方氏帮自己儿子打起圆场:“你看看你,说话这么冲做什么,他是你儿子,又不是你下属。你好好跟他说,他还能不听吗。”
霍世鸣头疼:“他要是能有阿翎三分稳重,我哪里还需要如此耳提面命。”
霍泽还要再辩,方氏瞪了他一眼,霍泽只好闷闷低头。
霍翎坐在霍泽对面,将他那一脸不情愿看得清清楚楚,慢慢喝完了杯里的茶水。
霍世鸣出征,是霍家头等大事。
况且霍世鸣这一去,短则小半年,长则一两年都未必能回来,自然要好好做准备。
方氏一大早就起来帮霍世鸣收拾东西。
霍翎去了趟医馆,买来不少治疗外伤的药物,让霍世鸣一并带过去。
战场上最缺的就是药物,霍世鸣多备着些,用不到最好,但要是突然需要用到,也不会缺了。
就连有些调皮捣蛋的霍泽,都老老实实留在家里,跟着忙前忙后。
霍世鸣从军营回来时已是深夜,得知这些事情后,只觉心里慰贴。
他为家中前程奔赴战场,家中妻儿也都挂念着他。一家人的心往一处使,霍家还愁没有好的将来吗。
方氏上前,伺候霍世鸣脱去外衣换上常服,拉着霍世鸣在床边坐下:“我有些事想与你商量。”
霍世鸣笑道:“正好,我也有些事想跟你说。”
方氏道:“那你先说。”
霍世鸣也没有推辞:“与阿翎有关。”
“我走之后,府里的一应事情自然由你来打理,但府外的事情,不妨多听听阿翎的意见。”
方氏微愣,但想到继女这两日的表现,也能明白霍世鸣的意思。
“你放心。我与阿翎这孩子相处的时间,可比你与她相处的时间多多了。”
“我比你更知这孩子的好处。”
也正是因为知道霍翎的好处,方氏才会想要撮合霍翎与娘家侄子。
“我要与你说的事情,也和阿翎有关。你昨日不是提到了阿翎的婚事吗。”
“建白和阿翎青梅竹马,那孩子对阿翎的情谊,你都看在眼里。”
“我嫂子呢,也很喜欢阿翎这孩子,一直希望能有个像阿翎这样懂事孝顺的儿媳妇,就是不知道你和阿翎是怎么想的。”
这件事情,方氏其实早就跟霍世鸣通过气了。
那会儿,霍世鸣对这门婚事,还是满意的。
毕竟方建白这个孩子也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的,知根知底,无一不好。
即使阿翎这孩子的容貌和才情,足以嫁入更好的门第,霍世鸣也没想过让长女去攀龙附凤。
但这会儿,再听方氏重提此事,霍世鸣不免生出些许踌躇。
夫妻多年,方氏瞧见霍世鸣这神情,心头顿时一沉。
霍世鸣犹豫片刻,开口道:“阿翎这孩子是个有主见的,事关她的婚事,总要问一问她的意见。”
“若是阿翎愿意,我这个做爹的,自然也乐得见他们表兄表妹成一对。”
天还未亮,霍家就热闹起来了。
不止霍家,永安县内,但凡有家人出征的人家,都早早燃起炊烟。
待到天光拂晓,霍世鸣吃过送别的饺子,翻身上马,前往军营整兵。
他甲胄披身,即使一夜未睡,也端的是神采奕奕,威风凛凛。
“爹爹看起来可真有气势啊。”霍泽目送着霍世鸣离开,对方氏感慨道。
方氏却有些走神,在霍泽又重复了一遍后,才胡乱应了两声,转身回屋休息。
“娘这是怎么了?”
霍泽奇怪:“爹前脚刚出门,她后脚就担心到魂不守舍的程度了?”
正暗自嘀咕着,脑袋突然被人轻轻拍了一下:“傻站在这干嘛呢,再不出门去学堂,你就要迟到了。”
霍泽瞠目:“阿姐,我担心爹爹担心到魂不守舍的程度,今天能不能容我告个假休息休息。”
霍翎:“……”
找借口就不能找个好点的吗。
爹前脚刚走,人都还没出永安县,有什么好担心的。
霍世鸣出征不过几日,前线局势果然一触即发。
羌戎首领反叛,领兵五万攻打行唐关。好在行唐关早有准备,并未让羌人得逞。
但双方一交锋,羌戎兵锋之盛,还是让行唐关众将士震惊。
一时间,燕西十四城风声鹤唳,羌人与燕人混居的城镇更是一下子冷清了不少,许多大燕百姓都紧闭门户。
方氏这段时间心情不太好,即使霍泽刻意在她面前卖乖讨好,也没能使她展颜,不久就因为风寒入体病倒了。
“多谢大夫。”
霍翎亲自送大夫出府,又吩咐无墨跟着大夫跑一趟医馆取药。
刚要回府,身后传来少年清越的声音。
“阿翎妹妹。”
霍翎转身,望着不知何时出现在巷子尽头的少年。
方建白骑在黑色骏马上,许是刚刚疾驰过,气息微喘。
一缕没有束好的碎发斜飞过眼,映出他那双清湛温和的眼眸,让人忍不住赞一声好姿容。
“方表哥,你怎么过来了?”
方建白翻身下马,笑着拍了拍挂在马背上的药包。
“前段时间听说姑父出征了,我就想过来看看,但因着一些事耽搁了。”
“正好今日得了闲,又听说姑母受了风寒,我爹娘就收拾了些药材,催我赶紧过来看看。”
霍翎迎他进府:“方舅舅、方舅母也太客气了。”
方建白牵着马,步伐略微放缓,与她并肩同行:“我知你能耐。府中有你帮衬,出不了什么乱子,但总要过来一趟才能安心。”
这话里,不免泄露出几分真正心绪。
霍翎一笑,只道:“知道你来了,母亲定然欢喜。不过她这会儿刚睡下,我先带你去厅堂喝杯茶,等母亲醒了再带你去探望她。”
方建白自然是客随主便,他顺着霍翎的话问:“我方才见你送大夫离开,大夫是怎么说的。”
霍翎:“大夫说,母亲除了染上风寒外,还有些郁结于心。要想尽早痊愈,还得看得开些。”
方建白讶异:“怎会如此,莫非是在担心姑父的安危?”
两人说话间,已来到了厅堂。
还没来得及坐下喝口茶水,无墨就空着手冲了进来:“小姐!好消息!天大的好消息!”
她冲得太快,险些刹不住车。
霍翎连忙伸手去扶她:“是不是爹爹有消息了?”
无墨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开口道:“我和陈大夫刚走到前面大街上,就碰到了过来报喜的士兵。”
“就在三日前,羌戎派了两千精锐绕道偷袭常乐县,想要烧毁粮仓。好在老爷早有准备,不仅及时扑灭大火,保住粮仓,还将那股贼人全歼了。”
霍翎再淡定,这会儿脸上也满是喜色。
她猜到羌戎会烧毁粮仓,也与爹爹提前知会过,但爹爹能取得如此完美的战果,还是让人十分意外的。
方建白也拍案叫好,仔细询问起其中细节。
无墨哪里知道细节啊,她说的这些都是从传信士兵那里听来的,险些被方建白问得一脑门汗。
有了这么个好消息,也顾不上打扰方氏午睡了,霍翎和方建白直接去后院道喜。
方氏见到方建白,果然十分欢喜,又听说了这样的好消息,挣扎着就要坐起。
方建白连忙上前搀扶,又往方氏腰间塞了个软枕,让她坐得更舒服些,嘴里安慰道:“姑父不仅平安无事,还立下这样的大功。姑母这下可以放宽心好好养病了。”
见方建白这般体贴周全,方氏心中又酸又涩。
这段时间以来,她心情不好,只有一小部分是在担心丈夫。更多的,还是丈夫临行前说的那番话。
年初那会儿,方家上门拜年,丈夫还是很满意建白这个孩子的,也很乐意再与方家亲上加亲。
不过数月功夫,丈夫对于这门亲事,却迟疑了。
还能是因为什么?
不就是看阿翎能耐大了,觉得让阿翎嫁去方家不值吗!
娘家被丈夫这样对待,方氏心中的难过可想而知,但这种埋怨无法述之于口,更不可能告诉娘家,影响两家和睦。
这会儿听到方建白这么说,又瞧见站在后面的霍翎,不知怎么的脑子一热。
“你姑父总想着上战场建功立业,我是妇道人家,比起光宗耀祖,更希望他能平平安安的。当时阿翎让他给周将军写信送重金,我就觉得不妥。”
“哪里有人上赶着花钱,只为了找个机会去前线打仗受罪的?”
方建白对这件事情也略有耳闻。他有些尴尬地瞥了霍翎一眼,帮方氏找补:“要不是听了阿翎妹妹的话,姑父怎么能立下大功呢?”
听到侄子维护霍翎,方氏反倒愈发恼了:“我说的是,送信就够了,没必要送那笔重金。你是不知道那笔钱有多少。”
“姑母。”方建白无奈,却也不好让方氏这么误会霍翎,“你就不好奇我这段时间怎么都没空过来吗?”
被方建白这么一打岔,方氏的思绪也不免跟着他的话走:“是啊,你以往来得勤,今儿怎么两个月都不见人影?”
原来这段时间,方建白奉命去剿匪。
那两伙山贼在山道间盘踞多时,早已成了气候,又个个都是见过血的凶悍之徒,方建白却在不损一兵一卒的情况下将他们一网打尽。这会儿已经晋升为了都头,手底下领着一百来号人。
方氏听得连连点头,还下意识扫了几眼站在后面的霍翎:“哎呦,这可真是了不得啊。”
霍翎眉梢微挑,觉出了些端倪。
方建白继续道:“我还没说完呢。因着这次表现不错,姑父还帮我争取到了一个机会。”
方氏微愣,心头流淌过一丝暖意。
丈夫终究还是记得提携她娘家的。
“什么机会。”
即使周围并无外人,方建白依旧压低声音。
“听说是有位贵人要来前线督战,行唐关周将军担心那位贵人的安危,想要多调一些人去护卫那位贵人。”
“姑父向周将军举荐了我,周将军已经同意了。”
方氏顿时欢喜:“这可真是十分体面的好差事啊。”
“可不是嘛。”方建白笑,“姑母你想想,姑父要是只给周将军送了信,没送那笔重金,周将军怎么会如此给姑父面子。”
方氏真是又气又好笑,原来这是在拐着弯儿给阿翎解释呢。
“行了行了,我也不是埋怨阿翎,只是觉得这孩子手头太松,每年都求着她爹拿钱设粥棚、修桥修路,她爹也是个宠孩子的,阿翎一说就同意了。”
“建白,你到了前线,一定要好好表现,若是能借此入了贵人的眼,得了贵人的赏识就更好了。”
“多立些功劳,才能让人刮目相看。等你从前线回来,才好张罗你的婚事。”
几句话的功夫,方氏就想通了。
方家的门第,确实是比霍家低一些。不然当初她也不会嫁给霍世鸣当续弦。
但结亲一事,又不是完全看门第。
建白本就出挑,又得了这样的好差事。她就不信阿翎这样聪慧的姑娘家,会不选建白,反倒看上其他歪瓜裂枣。
方建白听到“婚事”二字,下意识想要去看霍翎,又担心这个动作太过失礼冒犯。
他犹豫了会儿,才扭头望去,却发现那道始终安静站着的身影,已不知何时离去了。
霍翎正站在庭院里透气,顺便思考着方建白那番话。
那短短一番话里,透露出来的信息量可不少。
正如方建白所言,她爹能向周将军举荐人,周将军还采纳了,这足以说明她爹和周将军相处融洽。
当然,霍翎最关心的,还是那位要来前线督战的贵人。
初冬的阳光总懒洋洋的,晒在身上没什么温度,只能用那点儿光亮来哄骗人。但寒冬难耐,能骗骗人也是好的。
方建白寻过来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
天光从阴云中洒落,穿透冰凉薄雾,目光所及处一片浮尘。
霍翎一袭红裙,乌黑长发被一根红色发带拢在耳后,又顺着肩颈的柔软弧度,与细长发带一道垂落。
微风吹过衰败庭院,尾端绣着一片黑色轻羽的发带在风中摇曳,宛若天地间唯一一抹亮色,不受尘埃侵染。
方建白生怕惊扰到她,脚步连同呼吸一起放轻。
可霍翎还是听到了动静,回眸看去。
方建白呼吸一窒:“我代姑母向你道歉。”
霍翎:“无妨,我并未放在心上。”
望着霍翎清冷如白玉的面容,方建白知道,她说的都是真心话。
“那就好。”
方建白苦笑。
他也不知自己为何苦笑。
阿翎不计较,分明是好事啊。
……可是,他与她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却极少见过她失态,更从未见过她动怒。
她美丽得就像一朵天上富贵花,这样惊心动魄的美貌,常常让凝望她出神的人发自内心困惑:荒凉贫瘠如燕西之地,是如何滋养出这样娇艳明丽的美人。
而比她的美貌更不真实的,就是她这个人。
明明近在咫尺,触手可及,方建白却时常觉得她像一阵风。
飘忽不定,琢磨不透,只是无意间吹过燕西十四城,注定不可能长久属于这里。
在长辈面前,他已经稳重可靠;在下属面前,他已经足够威严。
唯独在她面前,他只是莽撞少年郎,想要靠近,又怕唐突。
方建白只有一日假期,明日一早就要启程赶赴前线。他在霍府用过午饭,匆匆告辞。
霍翎本想回屋睡个午觉,但打开柜子换衣服时,瞥见了那把压在箱底的崭新弓箭。
她对无墨道:“自从爹爹出征后,我们就没怎么出过门。不如趁着这会儿天气好,出门打猎吧。”
身为武将的女儿,又自幼在民风剽悍的燕西长大,霍翎也是学了些拳脚功夫的。
不过她学武只是强身健体,真正感兴趣的还是骑射。
她在这上面也有天赋,久而久之,霍翎这一手骑射比霍世鸣都要精湛。
出了城门,霍翎和无墨沿着官道一路向东。那里有片山林,是霍翎最常去的打猎场所。
抵达目的地,霍翎从身后取下弓箭,握在手里。
无墨这才注意到霍翎换了把新弓。
“小姐,我怎么没见过这把弓箭。”
霍翎抚摸着这把用梨花木制成的弓箭,神情温柔。
“这是爹送给我的十六岁生辰礼,收到之后我一直没机会拿出来用。”
无墨不认识梨花木,但这不妨碍她判断一把弓箭的好坏。
“这把弓箭一看就不是凡品,老爷肯定准备了很久吧。”
霍翎不由一笑。
无墨见她笑了,也跟着笑起来,打趣道:“小姐,表少爷方才单独找你,跟你说了什么啊?”
这也没什么好隐瞒的,霍翎道:“他代母亲向我道歉。”
无墨叹气:“表少爷真是一个明事理的人。”
霍翎莞尔,假装没听出来无墨是在吐槽方氏。
“那你们还聊了别的吗?”无墨脸上满是八卦之色。
霍翎摇头:“也没什么了,就是些注意安全之类的话。”
无墨大失所望:“就聊这些?”
霍翎:“那你以为呢?”
无墨小声道:“表少爷对小姐的情谊,谁看不出来啊,他这回也不知道要去多久……而且我看老爷夫人也一直有意撮合你们,所以我以为……”
“你说错了。”霍翎从箭筒里摸出一支白色箭羽,“母亲确实是有意撮合,爹爹那边,就未必了。”
无墨诧异,但她了解自家小姐,极少说没把握的话:“这是为何?”
霍翎:“也许是因为,爹爹突然看到了我的好吧。”
无墨瞪大眼睛,更加难以理解。
小姐的好,不是谁都能看出来的吗。
只是,她能拐着弯吐槽下夫人,却不好过多置喙父女之间的相处。
“那小姐是怎么想的呢。这桩婚事能不能成,小姐你的心意才是最重要的。”
马蹄踏过枯枝败叶,接连发出脆响。霍翎沉默,似乎是在思考该回答这个问题。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开口,却答非所问:“如果方表哥真成了你姑爷,你觉得怎么样?”
无墨纠结:“我要是说实话,小姐会不会觉得我不站在你那一边?”
一听这话,霍翎就知道了无墨的答案:“你直说吧,我想听听看。”
无墨就放心大胆地说了:“其实我觉得挺好的。”
她开始一一细数方建白的优点:“长相俊美,性情温和,资质出众,家世简单,对小姐也是一往情深。”
“最重要的是——”
“小姐要是嫁给表少爷,婚后的日子应该会比现在还要舒心一些。”
霍翎唇角一翘。
无墨羞赧:“小姐,是我哪里说错了吗?”
霍翎抬手,将吹乱的发丝重新别回耳后:“你说的这些,我都认可。但是,我依旧不愿嫁给他。”
无墨假装很懂地点点头:“小姐对表少爷没有男女之情。”
“不是因为这个。”
“那是因为什么?”
“我要是不想嫁给方建白,你觉得我还能嫁给谁?”
无墨被彻底问懵了。
她想了又想,还真想不出一个比表少爷更好的人选。
是表少爷好到无可替代了吗?
……自然不是。
但他确实是永安县及周围几个县城里,无墨所能想到的最好人选了。
霍翎听到无墨的回答,叹了口气:“难道我只能在永安县及周围几个县城里选择吗?”
一只毛色洁白的野兔突然从树后蹿出。
霍翎缓缓搭弓,思绪却有些飞远。
弟弟小的时候,爹爹总喜欢把他抱在膝上,不厌其烦地,一遍一遍地说起霍家曾经的辉煌,说起霍家先祖的遗训,也不管弟弟能不能听懂。
她总喜欢拖着一张小凳子,坐在旁边一起听。
那时的她,其实也不太懂“从龙之功”、“伯爵之位”这些词代表着什么。她只是很喜欢看那样的爹爹。
意气风发,眼神灼热,带着酒洒青锋的豪迈,以及不甘平庸的抗争。
就像话本里的大英雄。
爹爹说:我们一家人要回到京师去。
弟弟应:回京师!
爹爹就笑得见牙不见眼。
她插话:京师有什么好?
爹爹扭头看向她:皇权至高无上。而京师,是最接近皇权的地方。
她不理解,也不央求爹爹解释,只是将这句话牢牢记在心里。
可是京师真难回啊。
像大英雄一样的父亲,也只能借酒消愁,甚至做好了“如果自己做不到,就让儿子继续努力”的心理准备。
她看着提笔写字却画出一堆蝌蚪的弟弟,很为爹爹担心。她刚启蒙那会儿,都没写过这么难看的字呢。
那时的她,对京师的向往,只是来源于爹爹的向往。
直到十二岁那年,她随爹爹去州府做客,在知州大人的府上看到了大燕舆图。
西起沙漠,东临大海。
北至燕云,南抵百越。
那是她第一次知道,大燕朝的版图到底有多广袤。
她用脚丈量不完的永安县,在舆图上,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点。
她第一次直观地感受到永安县和京师之间的差距。
永安县位于地图的边边角角,京师却位于地图核心。
天子的威仪,自京师始,向四海辐射。
——京师有什么好?
多年未解的问题好像在一瞬间得到答案,爹爹毕生所求也成为她心底不为人所知的执念。
多番谋划下,爹爹终于得到一展才能的机会,拥有实现抱负的可能。
正如无墨所说,方建白确实是个不错的人选,他也确实是个极好极好的人。
要是嫁给方建白,以她的心性手段,还有对方建白的了解,绝对能经营好这段婚姻,把日子过得舒坦。
但是,嫁给方建白,就意味着留在燕西。
方建白很有才华,她也很看好方建白的未来。也许再过十几二十年,方建白也能从燕西前往京师就职,然后带着她一起赴任。
她为什么要接受这样的命运?
执念蹉跎之苦,岁月煎熬之痛,她已尽数从爹爹身上体会到了。
她为爹爹霍世鸣出谋划策,帮母亲方氏打理家务,督促弟弟霍泽勤加习武,为的,也并非只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最重要的是——”
霍翎声音压得极轻极轻,仿佛被风一吹就会弥散,却又蕴含着一股重若千钧的力量。
“我不希望我的人生,只能有这一个选择。”
初冬第一场雪终于落下。
细碎的雪花覆盖天地,野兔似乎察觉到了不对,后腿一蹬,向旁边跳开。
无墨急得都要出声提醒霍翎。
霍翎手指一松。
偏了。在长箭脱手那一刻,霍翎已经判断出结果。
不等她重新摸出箭矢,另一道黑色箭羽飞入她的视野,裹挟着高昂急促的破空声,径直穿透野兔左耳,将它牢牢钉在地面。
霍翎猛地回眸。
不远处的官道上,停驻着浩浩荡荡一行人。
为首之人,锦衣玉冠,通身贵气,手里还握着半开的长弓。
他不知在那儿看了多久,灰色大氅上积了一层薄雪,俊秀秾丽的眉眼也被冰雪覆盖。
注意到霍翎的视线,锦衣男子收起长弓,对身边侍卫吩咐了什么,侍卫翻身下马,捡起那只还在活蹦乱跳的兔子,将它捧到霍翎面前:“姑娘,这是我家主子给您的赔礼。他说是他惊扰了您的兴致,还望您见谅。”
霍翎眉梢微挑。
余光扫见天际飞过一队雁阵,搭在箭筒上的指尖一滑,迅速抽出里面的白色箭矢。
长箭飞出,命中最末那只大雁。
霍翎收弓,拎住兔子那双长耳:“那只大雁是我给你家主子的回礼,还要麻烦小兄弟多跑一趟,将它捡回。”
她并未压低音调,锦衣男子可以清晰听到她的声音。
他哑然失笑,正要开口说些什么,却见霍翎已带着无墨纵马离去。
“主子。”
下属捧着还在喘气的大雁,单膝跪在锦衣男子面前。
锦衣男子垂眸看去,目光一凝。
只见白色箭矢之上,缠绕着一条绣有黑色轻羽的红色发带。
即使多了这样的负累,也并未影响箭矢的精准。箭尖牢牢扎进大雁左翅,却不伤及大雁性命。
“好箭术。”
锦衣男子笑赞一声,拔出箭矢。
缠绕在箭矢之上的发带,在失去束缚后,从箭上滑落。
一缕未曾消散的暗香在空中浮动,锦衣男子抬指轻勾,勾住那片轻羽,将发带拢在掌间。
“我们走!”
霍翎和无墨并未走远。
她们穿行至山林另一头。这里远离官道,猎物明显更多,不时有兔子、野鸡在灌木丛间隐现。
无墨回头,看向来时的方向:“小姐,那些都是什么人?”
看着可真有气势,震得她都不敢吭声。
霍翎低头瞅着那只兔子,随口应道:“那一行人气度不凡,又都是一人两马,明显是长途奔袭的架势。若我所料不错,他们应是自京师而来,途径永安县,往前线去。”
无墨恍然:“那位送小姐兔子的公子,就是表少爷说的贵人?表少爷不是明日一早才启程去前线吗,他们怎么到得这么快。”
霍翎倒是不意外,她从腰侧抽出匕首,慢慢贴近兔子的脖颈。
许是感觉到了匕首的森冷,兔子后腿蹬得愈发厉害。
霍翎早有准备,双手都极稳。
无墨目瞪口呆,语气都有些结巴:“小、小姐,你要杀了它?”
霍翎刀进刀出,兔子脖间洇出一条暗红血线,她用力甩了两下刀柄:“难道你想养着?”
无墨:“……”
也对,养兔子多麻烦啊。她们以前出来打猎,抓到兔子都是直接杀了。
可这只兔子……
也不知道为什么,无墨就是下意识觉得,这只兔子与其它兔子不太一样。
霍翎仿佛看穿了她的想法,将慢慢失去挣扎力气的兔子丢进竹筐里:“他人随手送出的东西,不必太当回事。”
无墨愣愣点了下头,突然又注意到一个细节,指着霍翎握刀的右手:“小姐,你系在腕上的那根发带呢,是不是不小心弄丢了?”
比起簪子一类的首饰,霍翎更喜欢用发带来束发。
每次缝制衣物时,霍翎都会叮嘱裁缝,做完衣服后,再用余下的料子多做两条发带。因她单名一个“翎”,发带尾端会绣上一片轻羽。
为了防止突发情况,霍翎出门时都会在手腕上多系一根发带。
这会儿,她的手腕空空如也。
霍翎将匕首收回鞘中:“我射出的头一箭有失水准,临时又找不到更好的替代,只好把它解下来绑在箭羽上,给箭羽增加负重。”
无墨总觉得哪里怪怪的,仔细一想,在取出箭羽到射出箭羽之间,她家小姐确实是在摆弄着什么。
只是那会儿她的注意力都在那行人身上,以为小姐是在搭弓,便没有太在意。
这会儿天色已不算早,两人闲聊几句,就投入到了狩猎中,不多时马背上挂着的竹筐都装满了。
回到府中,霍翎让无墨送猎物去厨房,她问守门人:“霍泽回来了吗?”
不等下人回答,霍泽先一步从柱子后探出脑袋,浑身沾着雪花,一副也是刚回来的模样:“阿姐,你找我?”
看到霍翎身上的骑装,霍泽捶胸顿足:“表哥过来,不跟我打招呼就算了。阿姐你要出门打猎,怎么也不喊我一起!”
外头风大,霍翎拉着霍泽进屋:“别贫了,有事情交给你。”
霍泽扁扁嘴,坐在椅子上的身体跟着扭了扭:“什么事?”
霍翎:“今日有京中贵人途径永安县。县里没有专供官差休息的驿站,他们应该会在县令府上休息一宿。”
“你与县令公子是同窗,明日去打听一下那位贵人的身份。”
霍泽明白了:“要悄悄打听吗?”
霍翎摇头:“不必,只管光明正大问。那位贵人是代表朝廷来前线督战的钦差,他的身份并非隐秘。”
她刻意打听,只是想提前了解情况,好做准备。
霍泽在这种小事上还是很靠谱的,翌日傍晚,他神秘兮兮来找霍翎:“阿姐,我打听到了。那位贵人居然是位王爷。”
“哪位王爷?”
“端王。”
霍翎眉梢微挑:“居然是端王。”
在过去一年里,这位王爷可谓出尽风头——
当今天子年事已高,却子嗣单薄。
去年年底,被皇后养在膝下的皇子夭折;才翻了年,皇后也病逝了。
景元帝心灰意冷之下,就同意了朝臣的提议,从宗室里挑选一个适龄孩童养在宫中。
这个被选中的孩子,就是端王的嫡长子。
而端王,正是景元帝年纪最小的弟弟。
这位王爷文韬武略,素有贤名,即使嫡子被养在皇宫,极有可能被册立为太子,也不骄不躁,行事反倒比以往更低调几分。
朝廷派此人来前线,对父亲来说,算好事吗?
甚至,对她来说,算好事吗?
霍翎想了很久,久到霍泽都不耐烦溜走了,才终于又想起一事——
端王妃,出身柳国公府,是柳国公世子的嫡长女。
而端王妃的母亲,同样出身名门,是老武威侯最宠爱的女儿。
恰巧,她的生母,也是老武威侯的女儿。
自从她的生母嫁过来后,就和武威侯府断了联系。等生母过逝,两边就更不往来了。
连年礼都从未走过的亲戚,再尊贵优容,也与霍家没有任何关系。所以霍翎从没有把武威侯府当做自己的外祖家。
只是,两者确实沾亲带故。
若霍翎厚着脸皮,也能喊端王妃一声“表姐”。
这样一层关系,是不是有可以利用的地方?
不求端王看在这层关系的份上照拂爹爹,爹爹若能凭着这层关系与端王亲近一二,就是极大的好处了。
今晚的菜,大都还是霍翎带回来的猎物。
霍泽胃口好,吃得极香。方氏还在病中,口味很淡,只浅浅夹了几块肉品尝味道。
霍翎吃得差不多了,放下筷子,说了自己要给霍世鸣写信的事,又问方氏和霍泽要不要一起写信送去。
待霍翎离去,方氏疑惑道:“你阿姐要与你爹商量什么事?”
霍泽砸吧砸吧嘴,回忆兔肉的风味:“我怎么会知道。”
方氏气得用筷子另一头去敲霍泽:“你就不能上点心吗,你爹在前线打仗,我天天提心吊胆,你倒好,整日没心没肺。你爹真是没错怪你。”
霍泽憋气。
他哪里没心没肺了!他今天还帮了阿姐的忙呢!
但这件事情,霍泽又不好跟他娘说。
不是他口风紧,不愿意告诉他娘,实在是他娘那性子……病还没好呢,要是知道这件事情后病得更厉害了怎么办?
一场初雪过后,燕西气温骤降。
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雪,不仅加剧了前线局势的紧张,也让一些在战乱中苦苦煎熬的村镇彻底崩溃。
被天灾人祸夹击的村民,放弃了自己的家园,成为流民,向后方奔逃。
端王第一时间下令,要求各县城尽快安置流民,稳定人心。大战在即,后方决不能乱,如果谁管理不好自己的地盘,导致后方生变,事后就以叛国罪论。
短短两日,永安县外聚集了五六百名流民,永安县令暂时将这些流民安置在城门口处。
霍翎得到消息后,立刻去见方氏,说起捐赠银粮的事情。
方氏早就调整好了自己的心情,这会儿听到霍翎的建议,也没露出异色。
只是,在她听到霍翎要捐的钱粮数目后,还是忍不住失声惊叫:“你说你要捐多少!?”
继女这是要为了做善事把家底都掏空吗!?
方氏断然道:“不行,绝对不行!”
就算丈夫在临行前,让她多听听继女的意见,也不是这么个听法啊。
霍翎按住方氏的胳膊,请方氏重新坐下,又给方氏递了杯热茶,让她平复一下心情。
“母亲莫急,我话还未说完。”
她在来之前,就已经猜到了方氏的反应,也知道爹爹不在,她费尽口舌也未必能说服方氏拿出这么多钱粮。
所以这笔钱粮,霍翎不打算全都让家里出。
方氏蹙眉:“不让家里出,你还能从哪儿弄来这么多钱粮。”
霍翎冷静道:“我手里的银子,恰好够出这笔钱。”
她报出的银子数目,实际上是自己能承受的上限。
方氏错愕,愣愣看着继女,下意识想说一句“你疯了”,但看着继女平静的脸庞,方氏觉得疯了的人分明是自己才对。
不然她怎么会出现幻听呢。
霍泽一直在门外探头探脑,听到这里再也站不住了,推门冲进来阻止:“阿姐,怎么能动用你的私房呢。那是大娘留给你的体己,还有你这些年经营店铺田产的利润啊。”
“要是爹知道了这件事情,也绝对不会同意你这么做的。”
方氏也回过神来。
天地良心,她她她,她真没觊觎过继女手上的钱啊。
毕竟她总想着撮合侄子和继女,婚事要是成了,继女嫁妆丰厚些也是好的。
霍翎莞尔,摸了摸霍泽的头,才继续道:“母亲,阿泽,我是真心愿意出这笔钱的。这样吧,你们先来听听我为什么要捐这么多钱粮。”示意霍泽坐到她下边。
霍翎先说了自己对战局的预测。
经过最初的试探阶段,羌戎和大燕进入僵持状态,双方交战有输有赢。总的来说,大燕胜多输少。
但事情不能这么看,羌戎在不久前还依附于大燕,视大燕为宗主国,如今大燕出兵平叛,不仅没能在短时间内拿下羌戎,还与羌戎僵持住了。
对大燕来说,这个战绩绝对算不上好。
而羌戎那边,也拖不起。
双方都有意打破僵局,在不久后的将来,前线一定会爆发一场规模更大的战役。
端王要求安定后方,就是为了开战时能毫无后顾之忧。
霍翎捐出这笔钱粮,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她真正的目的,是通过这种方式向端王示好。
“这种事情,要么不做,要么就第一个做。”
“还要做得足够好,做得足够漂亮,务必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最打动方氏的,是霍翎最后这一番话:“爹在前线表现出色,我们在后方也不能拖了他的后腿。若能凭此获得端王好感,爹在前线也能得到更多立功机会。”
在全家人的前程面前,钱粮不过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