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来生(二):不作死就不会死,白宫在燃烧

小龙评历史 2023-05-16 07:35:03

问大家一个问题:小到一个人,大到一个国家,什么是决定其成功的最主要因素?

你的答案可能是努力、能力、谋略,亦或是出身、先天条件等等,但是很遗憾,以上这些都是带来成功的关键要素,但是历史总是一种近乎诡调的方式告诉我们:有时候运气带来的影响比以上的一切都重要,而且越大的成就,对于运气的要求越高。

不信?请看这两个人:

两人年龄相差三岁:年龄稍长者出生在顶级帝王家庭,本人自幼勤奋好学,掌权后不贪恋酒色,一心干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他极端勤奋,在他的努力下整个国家机器高效运转,他一生干成的大事单拿出一件都令后世折服,他的帝国二世而亡。

年龄稍小者出生于普通富农家庭,祖上做过大夫,但到他爹这一辈除了几个钱已经没什么权势,此人不喜欢读书,也不喜欢耕种,最大的爱好就是在乡里游荡,和一群屠狗之辈喝酒,被老爹称为无赖,但在一系列机缘巧合下,他用短短八年时光站到了与上面那位一样的位置,而且,他们的帝国传递了400年。

年龄稍长的那位是秦始皇嬴政,年龄稍小的那位是汉高祖刘邦。

是不是感觉到了一种无力感?在顶级的天命加持下,出身、祖上基业、经验、谋略、勇武、勤奋等都不管用,我们不妨想想:如果刘邦起义早一点会怎么样?晚一点又会怎么样?如果他没遇上张良会怎么样?韩信没被项羽赶走又会怎么样?如果当初楚怀王派刘邦支援巨鹿,派项羽进攻关中会怎么样?如果原来的秦地没被一分为三又会怎么样?

当然,说刘邦只是赶上好时代,换谁都一样也是不公平的,在从小小的亭长逆袭为天下至尊的过程中,刘邦坚持的两项原则是至关重要的:

一是不放弃,二是不作死。

历史不断地重复,时间来到18世纪末,在远离当时的世界中心欧洲的北美殖民地,一群人正在迎来属于他们的绝佳好运气:他们因为一次意外脱离了世界第一强国的统治,又因为一次次意外而不断获得土地和资源,他们的建国就充满了原罪,他们的辉煌是以无数非洲奴隶的血汗作为基座。在成长的过程中,他们甚至连汉高祖刘邦的不放弃与不作死都没能完全贯彻,但是他们赢了,让我们回望一下那并不久远的历史,看看建国后的美国如何被一个个好运气砸成一个超级大国?

完美开局

1774年,英属北美十三州的头面人物们聚集费城,召开殖民地会议,这次会议在日后拥有了另一个名字:大陆会议。

一些态度激进的与会代表们开始讨论北美十三州独立事务,这些北美十三州的权贵们给出的独立理由是英国对北美十三州加收茶税,但所谓茶税不过是问题的一个小部分,在加征茶税的同时,英国政府还试图向北美十三州增派兵力,目的十分明确,加深对北美十三州的控制。

不仅如此,英国还试图将更多本国法律应用于殖民地,其中就包括当时正在英国国内被讨论的沸沸扬扬的废除奴隶制法案。

大陆会议的代表们身份大多都是种植园奴隶主,没有了黑奴,他们的收益将大打折扣,这些北美十三州权贵们已经盘踞此处多年,他们有钱有权有私兵,是标准的土皇帝,如今大英帝国通过派兵和增税,收回部分自治权的意图已经十分明显,如果让宗主国大英帝国达成目的,这些北美土皇帝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

基于以上事实,北美十三州的权贵们决定放手一搏。

北美十三州权贵们对外宣称的独立理由是大英帝国提高了北美十三州的茶税,英国之所以要提高北美殖民地的茶税,是因为此时的英国政府很缺钱,英国政府缺钱的原因是他们刚刚与法国打了一场七年战争,而北美十三州的第一个好运气就蕴含在这场战争之中。

美国独立战争爆发之初,大陆军完全不是英军的对手,这也难怪,毕竟此时的英军在世界各处与各种强敌打仗,战斗力和战术水平都是一流的,而北美十三州的大陆军,装备不行不说,他们的日常对手只是些印第安土著,根本就没怎么与强敌交过手,这样的大陆军能打过英军才见鬼。

但是就在大陆军节节败退的时候,他们却等来了久违的援军。

刚刚在七年战争中输给英国的法国见英国又一次卷入战争,便急不可耐地出兵增援陷入苦战的大陆军,资金、物资、装备和援兵源源不断地从法国前往北美战场,有了法国的强力援助,大陆军扛过了最被动的阶段,并制定了以持久战、消耗战来拖垮英军后勤的正确战术,本就财政紧张的英国最终决定放弃这些当时看起来并不是太重要的北美殖民地。

赶走英国人的头四年,北美十三州一片大乱,软弱的邦联政府根本不能稳住局面,光是农民起义就发生了几十次,眼看着国家要崩溃,北美十三州的头面人物们举行费城制宪会议,推出《1787年宪法》才总算是捋顺了联邦与各州之间的关系,勉强稳定住了局面。

意外之喜

美国独立后,其国父们知道,生意还是的做,所以在独立之时将大英帝国从头到脚骂了个遍的美国,开始主动和大英帝国套近乎,准备恢复贸易,这时的美国还算理智,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不作死。

如果大英帝国第一时间就放过刚刚从其国家中独立出来的美国,那它的帝国面子将彻底荡然无存,所以对美国的回应比较冷淡,英国不行,美国把希望寄托在法国身上,《独立宣言》起草者,“独立三杰”之一的杰斐逊亲自担任驻法大使一职。

说到杰斐逊就不得不说一说美国独立之初的党派问题,杰斐逊的身份是大种植园主,在他的种植园里,他几乎可以做到自己想做的一切事,所以他十分讨厌强权,他旗帜鲜明地反对联邦权力过大,他和他的支持者们组成了民主共和党,这个政党不断强调各州权力,并将所有试图集权的人称为“暴君”。

杰斐逊为首的民主共和党口中的“暴君”,很大程度上指的就是他们的政敌:联邦党。

光是从名字上就大致可以猜出,联邦党人的政治纲领是要建立一个强有力的联邦,带领各州和美国现实快速发展,美国建国初期的政治斗争几乎都是在联邦党与民主共和党之间展开的。

美国第一任总统(任期:1789-1797),大陆军总司令华盛顿,华盛顿名义上不属于任何党派,但是从他对于联邦党核心人物汉密尔顿的态度上看,他是倾向于联邦党的,华盛顿在总统位置上干了八年然后退休,有人喜欢因此把华盛顿描写为不愿意做皇帝的圣人,但是华盛顿接任者亚当斯的一段话或许能够让大家明白当时的美国到底是一种怎样的状态。

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任期:1797-1801),联邦党,亚当斯的政治威望很高,也是《独立宣言》的起草人之一,后来他在回忆录中写到,当华盛顿将权力交到他手中的那一刻时,他从华盛顿眼中看到了这样一段话:我终于解脱了,该你受苦了。

在华盛顿、亚当斯担任总统期间,美国国内确实是烂事不少,当时的美国政治人物之间的斗争也颇为有趣,亚当斯作为联邦党的核心人物之一,对于另一名联邦党核心人物汉密尔顿十分不屑,他称后者为“苏格兰小贩的乳臭未干的私生子”,汉密尔顿也没惯着这位老同志,写小作文历数亚当斯的不是。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

联邦党最核心的两个先打起来了,其结果一定是作为的民主共和党渔翁得利,亚当斯只干了一届,就在选举中输给了民主共和党核心人物,《独立宣言》起草人杰斐逊。

杰斐逊(任期:1801-1809)本人就是大种植园主,他的最坚定支持者也大多是来自弗吉尼亚州的大种植园主。

决定美国命运的费城制宪会议期间,杰斐逊正担任驻法大使,他可能不会想到,法国这个国家给他和美国的馈赠会如此之多,杰斐逊当政期间取得的最大政绩恐怕就是从法国手中买走路易斯安那。

彼时,拿破仑为与英国争霸曾准备在海外建立一个庞大的海外殖民体系,但是随着法国在与英国海外殖民地争夺中落于下风,法国的美洲殖民地已经不可能变成法国在海外遏制英国的桥头堡,相反,它随时都有落入英国之手的可能,为了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拿破仑决定将法国控制的路易斯安那,以1500万美元的价格卖给美国,购得路易斯安那后,美国领土扩张一倍,法国人给美国这份厚礼实在太过丰厚,以至于让美国人一时之间信心极端膨胀,感觉自己实力暴涨的美国马上就要开始其建国以来的第一次作死。

火烧白宫

购得路易斯安那的杰斐逊干完了8年任期,其接任者是民主共和党的另一位重量级人物:麦迪逊。

詹姆斯·麦迪逊(任期:1809-1817),是费城制宪会议的发起人,麦迪逊当政期间,欧洲大陆上拿破仑战争正如火如荼地进行,法皇拿破仑联合多个欧洲国家对英国进行大陆封锁,英国海军则游荡于大洋之来打击法国的海上运输线。

刚刚购得路易斯安那的美国人已经在欧洲国家战争中尝到了甜头,这次他们准备干一票更大的:趁着英国深陷拿破仑战争,无暇顾及北美殖民地之际,一不做二不休,主动出击将加拿大收入囊中。

1812年,美国罗列出了三条有些牵强附会的理由,然后对英国宣战,但是这一次美国踢到了铁板上。

当时的总统麦迪逊的设想是美国出动3万联邦军队,另外各州再派遣约5万民兵,同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适当的动员,最终派出兵力约10万人,当时加拿大地区只有约5000名正规军,由于当时英国正深陷拿破仑战争泥潭,即便派兵援助,军队规模也不太可能超过2万人,美军完全可以靠着人数上的绝对优势迅速拿下加拿大。

另外,美国人认为自己独立这件事本身就在给加拿大塑造一个榜样,这次他们只要稍一出兵,加拿大人就会视他们为“解放者”,从而不会做什么抵抗“喜迎王师”。

但是这次美国人完全猜错了,为什么说完全错了呢?因为他们在自己、加拿大和英国三个方面的预测,没有一个是正确的。

自己人方面,美国鹰派高估了国内对这场战争的兴趣,联邦政府希望拼凑出来的5万各州民兵迟迟没有到齐,各州各怀鬼胎,联邦军队仓促出战,根本就没有做好战前准备。

加拿大方面,面对美国的进攻给予了坚决的抵抗,加拿大当地为数不多的正规军和各地民兵联合起来,给予美军以坚决打击。

英国方面为了防止海外殖民地发生大规模独立和崩溃,在美国挑起战端后立刻派兵支援,拿破仑战争牵制住了大量英国陆军,但是英国海军仍牢牢掌握着制海权,如今美国生事,英国海军毫不犹豫地前往北美支援加拿大。

在三个方面全部出现误判的美军成功将闪电战打成了持久战,随着拿破仑战争的局势逐渐明朗,英国方面得以更加从容将更多部队投入到北美战场上。

英军与加拿大当地军队很快由守转攻,将侵略战争打成首都保卫战的又何止印度一家,关键是这次美国的首都保卫战也失败了。

1814年,英军攻入美国首都华盛顿,将白宫付之一炬,这应该是美国历史上本土所遭受的最严重的打击,下一次美国本土受到攻击,是2001年的“911事件”。

英军在战场上取得主动权后也曾尝试着更进一步,将美国重新变回自己的殖民地,但是这个尝试最终以失败告终,第二次美英战争从1812年打到1815年,最终的结果是美国和加拿大双方各守原来的疆域。

表面上看,双方各自回到了原点,这场仗白打了,但事实上,战争中所发生的一些事实却在深刻塑造着美国这一新生国家。

新的时代

第二次美英战争中英国一度将美军打得丢盔弃甲,但是最终也只能罢兵休战,以双方各守原来边界告终,这说明了此时的英国已经不具备跨越大洋将美国彻底变为其殖民地的能力,这一仗后,世界各大势力才真正确认:美国将不会再次成为英国的殖民地,它将作为一个政治实体而长期存在,正因如此,这场战争又被称为美国第二次独立战争。

相比于国际上的承认,这场战争对于美国国内的影响更大,联邦党和民主共和党,这两个当时美国国内最有势力的政党,都在战争中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由于战争中英军一度势如破竹,攻克美国首都,联邦党认为美国作为一个政治实体而存在的必要性不大,可以回到大英帝国的怀抱,如果这场战争的结果是英国打赢了,那么联邦党对于英国来说就是伟大的爱国者,但是很遗憾,战争的结果是美国这个政治实体再次被英国承认,于是联邦党就成为了可耻的卖国贼政党,这样的政党是没有继续存在下去的理由的,这就是战争给美国造成的第一个重大政治地震:联邦党解散。

联邦党的解体在短时间内造成了民主共和党的一家独大,1817年,干完两届任期的麦迪逊总统接任,接替他的是民主共和党人门罗。

詹姆斯·门罗(任期1817-1825),美国第五任总统,杰斐逊、麦迪逊、门罗,三人都是弗吉尼亚州的大种植园主,所以日后人们称这段时期为“弗吉尼亚王朝”。

在杰斐逊主持的路易斯安那购买案中,门罗负责其中具体事务的处理,门罗的头脑极为冷静,在清楚了自己到底几斤几两后,门罗总统奠定了之后近一个世纪的美国外交原则:专注于美洲,不干涉欧洲事务,这项原则被称为“门罗主义”,它是日后美国外交的主基调,直到1913年威尔逊总统上台才试图改变这一外交原则。

门罗能够做出这样冷静的判断是因为他既见证了路易斯安那购买,也经历了第二次英美战争,欧洲大陆是强国之间的竞技场,以刚独立的美国的实力,如果热衷于去那个修罗场,结果一定是骨头渣子都不会剩,而在美洲大陆,竞争要弱得多,且美洲整体上呈现地少人多的态势,整个美洲大陆缺少真正能与美国对抗的强权,只要美国稳扎稳打,就能一步步蚕食更多土地,并将美国的影响力扩散到整个美洲。

1819年,美国小试牛刀,通过军事行动和外交手段并行的办法,从西班牙手中将佛罗里达纳入自己势力范围,目标和手段都已经清晰的美国,即将开启另一段领土扩张。

什么是好运气?

这就是美国建国后近半个世纪的局势,美国人的运气很好这自不必多说,但我们不妨以美国为例去讨论另一个问题:什么才是真正的好运气?

文章开头举了刘邦的例子,刘邦好运气无数,建国之初的美国也一样,但是无论是刘邦还是美国都曾有作死的表现,刘邦在占领关中后准备据关中为王,要不是张良及时提醒和之后鸿门宴上的险象环生,可能就没有后面的楚汉争霸了。

美国也是一样,在购得路易斯安那之后自信心爆棚,想要干一笔大的,直接想从英国手中将整个加拿大抢过来,这才导致了日后火烧白宫的大戏。

但是无论是刘邦还是建国之初的美国,都在作死之后及时调整了过来,并且坚定地走正确的道路。

刘邦与建国之初的美国所经历的就是好运气有一个共同特点:总是能够给人以正确的反馈,让人明白自己几斤几两。

这样的好运气会将以持续不断的正反馈的方式让人去持续做一件正确的事,《三体》中说:弱小和无知都不是生存的障碍,傲慢才是。

但有时傲慢与谦虚本身也不是完全由人的意志来选择的,当环境不断给人真实的反馈时,人们往往不会陷入傲慢的陷阱,但是当人们接触到的是虚假的反馈时,人往往会认为自己无所不能,秦始皇嬴政以秦法为蓝图,完成了一统天下,北征匈奴,南并百越,统一度量衡,修建长城、建驰道等一系列壮举。

用秦法这个工具,秦始皇把这些事都干成了,那么他得到的反馈信息是什么?是秦法万能,是秦律能够解决一切社会问题,这是秦始皇傲慢吗?如果当时的环境给出的是这样的反馈,又有谁敢说自己能够跳出傲慢陷阱呢?

比起那种长期的细水长流的带有正确反馈的好运气才是真正的好运气,在你得意忘形时,得给你来一次火烧白宫,而那种突然的短期爆棚的好运气,其背后往往是万丈深渊。

……

民主共和党在经历了联邦党解散后的一段短暂的高光时刻后,也迎来了自己的危机,具体表现是:民主共和党分裂了。

第二次美英战争期间,美军中涌现出了一名战斗英雄,他平民出身,一战成名,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平民总统,他行事果断,雷厉风行,他不折手段,为了美国利益屡出狠招,他凶狠残忍,他的任期内印第安人遭遇了血腥的屠杀。

他创立了民主党,但近200年后,民主党人鄙视他,共和党人特朗普却视他为偶像。

安德鲁杰克逊,美国第七任总统,在他的身上你可以看到建国之初来到美国闯荡的平民冒险者身上的一切,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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