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环罚〔2024〕10012号:高强轻质合金精密铸造件生产项目已经建成,现场正在生产,该项目配套建设喷淋+活性炭设施1套、电捕焦油+耐高温岩棉布袋除尘设施1套、布袋除尘器1套、危废库1间和一般固废库1间,现场未能提供该项目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一)建设项目管理类第8项专项处罚裁量表及违法行为修正裁量表。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贰拾叁万柒仟伍佰元整。
青岛新诺科铸造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3月28日,注册地位于青岛莱西市经济开发区梅山路南204国道西,法定代表人为邵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