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提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行为。”
其实,在2022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也有类似表述,意见指出:“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鼓励各地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开展招商引资活动,防止招商引资恶性竞争行为,以优质的制度供给和制度创新吸引更多优质企业投资”。
不可否认,招商引资工作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招商引资工作是地方政府最核心的工作之一,因此不少地方政府都设有招商局,或类似承担招商引资工作的独立部门。但是,从以上两个文件的表述也可以看出,从客观上说,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行为也存在一些弊端,比如违规给予政策优惠、恶性竞争等。
地方政府为何热衷招商引资?这得从中央与地方的财力分配制度说起。税收是政府重要的资金来源,从目前的税收分成机制看,我国税收可以分为:1.中央税,比如:车辆购置税、消费税)归属中央所有;2.中央和地方共享税,比如增值税(中央、地方分别比例为50%:50%)、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一般企业中央与地方分成比例为60%:40%);3.地方税,比如城市建设维护税、环保税、除证券交易外的印花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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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缴纳最多的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恰恰是中央地方共享税,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就有操作空间。不少地方政府通过税收返还的形式开展招商引资,给予企业奖励,这种做法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推动了当地的吸引力,可以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但是弊端也很明细,比如从全国“一盘棋”思维看,其实是给国家财政带来了损失,国家财政整体实际税收并没有增长,反而有所下降,一旦有先例,地方政府之间就容易产生恶性竞争,地方政府为了促进当地企业发展,培育“龙头企业”,就会不惜以更加优惠的政策吸引企业。而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后,或者政策周期到期后可能就立马“跑路”,换一个地方继续“套利”。
税收政策只是一个缩影,除了税收政策外,可能还存在形形色色的其他补贴、奖励等政策。
如果政策设置不合理就会助长企业短视和套利行为,甚至会产生腐败寻租空间。近年来,也有许多招商领域干部因腐败被查处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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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企业不仅不致力于增强自身科技水平、服务能力,还是热衷于寻找“政策洼地”,比如在上海生产经营的企业,为了享受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可能会去西部偏远地区注册“空壳公司”,但实际生产经营仍然在一线城市,如此行为,实际是在严重的“内卷”“空转”,对实体经济并无益。有的企业甚至可能会热衷于钻营,通过特定渠道寻求政策优惠,滋生寻租腐败的同时也不利于企业间的公平竞争、扭曲市场秩序、打击企业创新热情。
招引企业是提升经济数据的最快途径,招引大企业、大项目是体现个人政绩的重要形式,而地方主官任期有限,如果不加以对招商引资政策的约束,就会让权力“脱缰”,甚至是为了个人政绩,出台超常规政策,不顾地方财力可持续发展,花费高额代价去招引所谓的“大项目”,这种“寅吃卯粮”“竭泽而渔”的对地方长久发展埋下了隐患。
因此,需要中央层面出台相应的政策,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规范地方招商引资工作,防止恶性竞争,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减少“内耗”,提高经济效率。
近期,国务院发布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将于8月1日施行,该条例明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经国务院批准,不得给予特定经营者税收优惠,以及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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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央审计工作会议提出要重点做好6方面审计工作,其中有一点是深入揭示一些地方招商引资中违规出台“小政策”、形成“税收洼地”等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返税乱象。
无独有尔,2023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也提出:立足自身职责,严肃治理地方违规招商引资中的涉税问题,严格抓好税费政策统一规范执行,严禁税务部门和税务干部参与配合违规招商引资,发现问题坚决严肃查处,切实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今年以来,也有部分上市公司因不符合相关政策,退回了政府奖励资金,比如博迁新材退回宿迁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奖励资金2400万元。
结语:气氛已经到这了,相信会一竿子插到底。招商引资工作也会呈现出新气象、新作为!企业靠特定资源关系,吃“套利”饭的历史将会终结,各类政策将更加透明,企业间竞争将更加公平高效。